1、xx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各院,机关各部、处、室,学校各直属单位及部门:为了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理顺学校岗位聘任和职务聘任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学术水平,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和指标的顺利完成,我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和办法,使之和学校岗位聘任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由职务聘任制逐步过渡到岗位聘任制。现根据教育部和xx大学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精神和学校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申报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条
2、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及各项集体和公益活动。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守法纪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维护国家、学校的利益和声誉;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4.经考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者;(2)因工作失职或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较大声誉损害
3、或经济损失者;(3)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者;(4)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将职务发明或成果对外转让者;(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办公司者;(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兼职、兼课者;(7)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二)教学、科研等业务条件申请晋升教授凡任副教授职务满五年的教师,可按如下条件申请正常晋升教授。理工科教师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一中任意一条,文科教师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二中任意一条。1.必备条件:(1)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近五年内课堂授课学时数必须在600标准学时以上,且须全面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课程,每门至少讲两遍,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教
4、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近五年内课堂授课学时数应在300标准学时以上,且须系统地讲授过两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优良。以科研为主的教师,近五年来必须平均每年承担一门以上本科生教学课程,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2标准学时,且教学质量评价优良。(2)应为硕士生导师,并指导过研究生。(3)社会工程实践:从事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或工程训练(包括有工程训练背景)三个月以上。(4)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在相对稳定的学术梯队中起带头或骨干作用。(5)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其中一篇为SCI或EI检索(对经济法、汉语言文学、外语、
5、建筑学、城市规划、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科等学科不做要求,下同);若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近五年内直接面向学生的课堂授课学时数在1200标准学时及其以上(不包括实践教学),且负责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教材、或获得校级及其以上教学奖励,可不作SCI或EI论文检索要求。教学和科研并重的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其中两篇为SCI或EI检索。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七篇以上,其中四篇为SCI或EI检索。(6)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不含己超过合同期限未完成的项目)或是参加重大项目的主要骨干。(7)19
6、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教师,若无博士学位并申报教授职务,则应在必备条件中增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一篇为SCI或EI检索。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则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2.选择条件一(1)获国家级教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前五名,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省部级一等奖的前两名。(2)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或二等奖的前五名,或三等奖的前三名,或四等奖的前两名。(3)获国家发明一等奖,或二等奖的前四名,或三等奖的前三名,或四等奖的前两名。(4)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三等奖的前两名;
7、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名,或二等奖的第一名。(5)获得(1)(4)所列各奖,即获得国家级奖,排名不在上述规定的名次之内;或获得省部级科研类、教学类一等奖的三五名,或二等奖的二三名,或三等奖的前两名,则应增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四篇及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两篇;或正式出版本人承担十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三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及以上。(7)公开出版国家重点立项教材一本的主编或第一、第二副主编,或公开出版
8、省部级立项教材一本的主编,且本人撰写八万字以上。(8)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得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9)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前两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前三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二级子项目的前三名;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含国家级网络课程项目),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前四名,或主持单位的前三名;或参加单位的前两名;或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两名。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特等奖。还须增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及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两篇;或公开出版本人承担六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或教材,并作为第
9、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10)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可提成经费一百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名。(11)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可提成经费十五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三十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两名,或五十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三名,或一百万元及以上项目的二四名;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后,用户获得平均每年达五百万元及以上重大经济效益且学校获得一定经济效益(以用户和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效益证明为准)的科研项目的前两名;作为第一负责人近五年内的科研可提成经费累计实到校六十万元及其以上。还须增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及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论文上发表两篇;或公开出版
10、本人承担六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1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三项及以上的发明专利。如减少一项,则增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3.选择条件二:(1)获国家级教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前五名,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省部级一等奖的前两名。(2)获省部级社科类优秀成果一等奖的前两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类一等奖教学类一等奖的前两名,或二等奖的第一名。(3)获得(1)(2)所列各奖,但名次不在上述规定之内,则应增加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四篇及以上,其中重要期刊论文两篇;或正式出版本人承担十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11、,并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4)获得校级优秀教师特等奖。(5)获得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并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及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或正式出版本人承担八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并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6)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已完成两项国家级基金项目。(7)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 获得过一项国家级基金项目或两项省部级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完成过一项国家级基金项目或两项省部级基金项目的前两名;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含国家级网络课程项目),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前四名,或主持单位的前三名,或参加单位的前两名;或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
12、两名;或研究成果被国家主管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以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还须增加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及以上,其中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或公开出版本人承担八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教材,并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8)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可提成经费一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或三万元以上项目的前两名,或五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三名,还须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及以上,其中重要期刊论文两篇,或公开出版本人承担八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教材,并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9)作为第一作者被新华文摘或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四篇以上;或在
13、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五篇及以上。(10)出版本专业专著三本及以上,且本人承担总字数达五十万字及以上。4.任副教授职务不满五年申请破格晋升教授职务的,理工科教师除必须满足必备条件和任选条件一(6)之外,还需满足任选条件一中其它任意一条;文科教师除必须满足必备条件和任选条件二(9)之外,还需满足任选条件二中其它任意一条。申请晋升副教授承担讲师工作满五年或获得博士学位且承担讲师工作满两年的教师可申请正常晋升副教授。申请者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并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任意一条。1.必备条件(1)专业课教师承担年均课堂授课学时不低于60标准学时;技术基础课、基础课和
14、公共课教师承担年均课堂授课学时不低于10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评价优良以上。(2)社会工程实践:从事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或工程训练(包括有工程训练背景)三个月以上。(3)在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起骨干作用。(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至少有两篇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并有一篇被SCI或EI或ISTP检索。(5)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外语、体育等学科除外)。2.选择条件(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五篇及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四篇及以上,体育、外语三篇及以上),其中在重要刊
15、物上发表的论文两篇及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一篇及以上)。(2)正式出版本人承担八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教材。(3)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年均课堂授课学时在150标准学时及以上,或获得过校教学优秀奖或校讲课竞赛一等奖;或获得校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两名。(4)获得过国家级科研类、教学类、教材类奖;获得过省部级科研类、教学类一等奖的前五名,或二等奖的前四名,或三等奖的前两名。(5)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过职务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的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含国家级网络课程开发项目),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前五名,或主持单位的前四名,或参加单位
16、的前三名;或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前三名。(7)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可提成经费八万元(文科五千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名,或十五万元(文科一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两名,或三十万元(文科二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三名;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后,用户获得平均每年达两百万元及以上经济效益且学校获得一定经济效益(以用户和学校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的科研项目的前两名;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近五年内的科研可提成经费累计实到校三十万元及以上。(8)在国家体委注册的国家级裁判或国际级裁判,或在全国性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或全国性大学科技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学生的主要指导教师。3.任讲师职务不满任现职年限要求申请破格晋升副教
17、授的教师,除必须满足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1)之外,还需同时满足任选条件中其它条件之一。申请晋升讲师凡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两年,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教工作满两年,双学士学位担任助教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工作满四年,并符合下述业务条件,可申请进升讲师:(1)专业课教师承担年均课堂授课学时不低于30标准学时;技术基础课、基础课和公共课教师承担年均课堂授课学时不低6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评价良好。(2)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或参加一项科研工作,并在学术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或正式出版本人承担五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助教的评聘助教的评聘只限
18、于硕士生毕业留校任教师满三个月或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师满一年的转正定级,其他学历人员不纳入教师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三)几点说明1.教学、科研等业务条件均指在任现职以来达到或完成的。2.科研项目泛指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教材建设研究、重点立项教材项目与同级科研项目同等对待。承担国家级教学改革立项的项目、国家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等对待。除国家、省部级项目以及社科类项目以外,其他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需在五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项目需两项及其以上,总经费达五万元,才能视为一项科研项目,且均指在科研处立项的项目。3.重要期刊论文和一般期刊论文依据xx大学
19、关于重新界定对“重要学术期刊论文”和“一般学术期刊论文”的通知(津大校发字20037号)确定。4.著作指专著、教材,对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教师的著作可包括字典和手册。5.论文的主要作者指前三名;通讯作者是指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的通讯联系人。6.对于本人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是其指导的研究生,则可视为第一作者论文。7.重大科研项目的主要骨干是指参加项目人员的前五名。8.重大科研项目指基金类研究项目单项经费60万元以上,或攀登计划、“863”计划单项经费120万元以上,或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单项经费在2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代购设备费和转外经费除外)。9.专利仅指国家正式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
20、型专利不算此列)。10.对于在任职期间获得xx市教学楷模称号,或获得学校讲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11.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取得教学合格证。二、评审与考核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正确导向,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在学术水平及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获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的先进个人,可优先晋升。思想政治条件的考核、评审工作主要由各级党组织把关。一般在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院级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评审的人员提出可否参评的意见后,方可按程序进行评审。考核要体现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21、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态度以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要把工作实绩、学术水平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依据不同的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不同内容有所侧重,将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1.对于教学工作,要注重考核其教学质量与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实验室建设和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的努力与成效。2.对于科研工作,要注重考核其科学研究的能力、学术水平以及承担的任务和完成的成果;对主要承担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应着重考核其成果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对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又承担各级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既要考核其教
22、学科研业绩,也要考核其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业绩。根据其承担党政工作量的大小,适当减少教学工作量,并把其在党政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与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同等对待。各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完善考绩档案,将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三、关于外语考试办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通过外语考试。有关具体考试要求及外语免试条件,按xx大学关于职称晋升外语考试的暂行办法(津大校发199776号)执行。四、评审的其他有关要求1.关于论著的送审办法评审高级教师职务,送审的代表作应是公开发表和已正式出版的论著。代表著作或论文的送
23、审一律由各院主管评审工作的人员负责办理,送审必须严格保密,专家评审意见不能与当事人见面。副教授申报教授,必须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对其代表作进行评议,副教授申报破格晋升教授还要有一名校外正高级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讲师申报副教授要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同行专家对其代表作进行评议,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还要有一名正高级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中、初级职务评审不需要进行论文送审。2.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审组成员在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晋升评审时,该成员应回避,不参加评议。若是评审组组长,则评审会议由副组长主持。该成员不回避的评审结果无效。3.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求转聘教师职务的,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学实践,
24、经对其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学术水平进行考察,符合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经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同时履行报批手续后,方能正式同级聘任;具有其他系列职务的人员,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时,原则上要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方能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4.评审未通过人员的处理意见教师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未获通过,若在下次评审前,本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未取得新的成绩,一般不得参加评审。五、评审程序1.各院级单位公布各级教师职务岗位的设置情况和晋升名额。2.个人申请,表明申报何种职务岗位,并提供能够履行该岗位职务职责的各种材料。3.系级单位审核,并向院级单位推荐。4.经院级单位考核后,向院级基层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提供考核情况
25、。其中,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应由院长向院级基层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5.院级基层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学校,再由相关学科评议组评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级基层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结束后,应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以书面署名形式提交校职务评审监察委员会,经校职务评审监察委员会复核属实,一并上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存疑期为一个月。6.高级教师职务最后由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中、初级教师职务的确认仍由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报校职务评聘办公室审
26、核确认。六、评审组织1.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由校长负责并担任主任,设副主任二至四人,秘书长一人(由主任、副主任、主管科研及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秘书长组成校评委会常委会,在校评委会闭会期间,有关职务评聘的事项由常委会决定),委员一般为十五至二十五人,由若干学科评议组组长、专家组成。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议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三人,成员七至十一人,由教授、副教授组成,其中教授一般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学科评议组组长原则上应为学院院长。学院下设若干个基层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基层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五至七人,由本单位党政正职及教授、副教授组成。各级评审组织成员应由
27、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术造诣深,群众信得过的专家组成,要有优秀的中青年高级职务的教师参加。2.学校成立由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以及人事处组成的职务申报资格审核小组。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秘书长任组长,负责职务申报条件的审核工作,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学校直接设置教授岗位的学科研究领域而进行申报的人员,将不予送交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七、职务评审工作的监察学校设立职务评审监察委员会,负责学校各级职务评审工作的监督与监察。监察工作由学校纪检委、教代会等相关人员组成,地点设在校工会,校纪检委书记为职务评审监察委员会的负责人,并列席学校职务评委会的评审会议。八、教师职务的评聘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细致地做好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九、本办法于2003年修订实施,其解释权在校职务评聘办公室。 天 津 大 学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 注:联系人 李春梅 联系电话 27403238主题词:教师职务 任职资格 评审 办法 (印刷50份) xx大学校长办公室印制 2003年5月29日印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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