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务处前 言多年来,学校领导一直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根据国家、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两套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二)。但是,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有利于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和实践技能提高的教学氛围。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同志依照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抓住评建工作的契机,编写了这本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在编写这些制度的过程中,我们的原则是:新编制的文
2、件必须符合教高200616号、教高20085号文件的基本精神;符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职办学思想;切合我院实际,简明条理,便于操作;新旧制度之间保持了较好的衔接协调。为此,我们还专门邀请了院评建办的几位专家老师对该制度汇编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修改。希望全校教职工、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欢迎大家提出建议或具体修改意见,以便不断地提高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本汇编共分工作职责、教务教学管理制度、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制度、图书教材管理制度和国家政策法规等六个部分,其内容基本涵括了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由于编写人员的水平有限,在
3、内容和文字上难免有不当甚至错误之处,诚恳希望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二一年七月一日目 录第一篇 工作职责1、教务处工作职责2、教学研究室工作职责3、实训中心工作职责4、图书馆工作职责5、教学系(部)工作职责6、教学团队工作职责第二篇 教务教学管理制度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5、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术报告会制度6、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7、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荣誉体系评选奖励办法8、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实践管理办法9、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管理
4、办法10、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1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1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课堂教学听课制度1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范1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监考守则15、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考场规则16、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17、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18、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实施办法19、关于实施学生诫勉谈话、学业警告及通报家长制度暂行办法20、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2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2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要求2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4、
5、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25、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室管理规定26、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室使用管理意见27、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28、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教学督导信息员管理办法29、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30、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与管理规定3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32、教务处常规教学工作流程第三篇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规范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校内实训管理办法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验(训)室使用管理规定5、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语音室使用管理规定6、山东
6、商务职业学院计算机房使用管理规定7、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8、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9、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实验守则10、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1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1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1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双证书”管理办法1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第四篇 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制度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关于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意见2、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团队管理办法5、山东商务
7、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条例6、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专业设置管理办法7、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研课题立项管理办法8、山东商务职业学院院级教研课题立项评审办法9、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10、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骨干教师评聘及管理规定第五篇 图书教材管理制度1、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2、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办法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读者阅览规则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5、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篇 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法规1、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4号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3、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4
8、、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5、第一篇 工作职责教务处工作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院办学宗旨,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调控和管理,协调、落实各系部的教学工作任务。二、根据学院规划,提出有关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分管院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三、负责全校的专业建设、专业申报工作,组织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并负责实施。四、负责全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五、做好全校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加强考试管理
9、,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六、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七、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计划,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供应和校本教材建设工作。八、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教师的教学业务档案。九、制定全校教师业务培训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教学人员补充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优秀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等。十、协同各系部做好教学实训、顶岗实习以及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十一、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和统筹使用,做好教学录音、录像、光盘等电化教
10、学软件的制备工作,以及教学活动的摄像工作。十二、协同人事处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教学研究室工作职责一、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高职教育改革的最新动态,把理论研究与学院教学改革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根据学院高职教育实践和教学改革的新问题,在探索与研究高职教育规律,比较与了解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开展各项教学改革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的研究。三、负责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与管理工作,积极申报和承接上级下达的研究课题,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四、开展全院高职教育的理论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讨论活动。五、负责
11、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考核方面文件的起草,督查教学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六、采集和收集各方面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做好教学信息的整理、分析处理等工作,并向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反馈有关信息和提出改进建议。七、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督导活动,了解学生上课出勤、听课状况和教师授课情况,及时处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八、负责学报和教学督导简报的编辑出版工作。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实训中心工作职责一、负责实验实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二、负责制定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编制配套的课程表。三、负责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组织教学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验收、保管、发放及回
12、收等工作。五、归口建立我院教学仪器设备实物资产帐,实行科学管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六、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七、负责实训中心环境卫生与安全的监督检查。八、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合作与共建,开展勤工俭学,承揽外来实验、测试、加工、鉴定等技术服务。九、负责组织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负责学院实验实训资源的调配与共享工作。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图书馆工作职责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工作职责包括:一、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己任。二、配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3、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三、主管全校文献经费的使用和图书资料资产管理,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积极采集文献,进行科学管理、组织和开发利用。四、制订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图书、情报、资料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五、组织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聘任、晋级等工作,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队伍。六、开展用户和读者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师生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的利用技能,搞好文献检索课的教学和实习工作。七、积极加入全国和本地区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开展馆际互借,促进文献资源共享。八、开展计算机等现代技术在图书、情报
14、、资料工作中的应用研究。九、指导和协调各系部、处室资料室的工作。十、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的科学研究工作。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教学系(部)工作职责教学系部是学院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学院教学、科研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制定本系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圆满完成。二、负责制定本系部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和专业群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三、负责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学院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工作措施。四、负责本系部日常
15、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程表,组织日常教学检查;负责教师考勤管理,严格停课、调课手续,配合教务处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五、负责本系部专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专业建设方案的制定、申报、实施和检查工作。六、负责制定本系部的科研和科技开发规划,组织协调科研力量,开展科研工作。七、按照本系部专业发展规划,提出师资引进、培养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八、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组织教师进行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的收集、上报、通知等工作。九、负责本系部课程体系及精品课程建设方案的制定、申报、实施和检查工作;做好本系部各
16、专业教材选定工作。十、根据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的管理办法,负责统筹并组织开展本系部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十一、负责本系部教师岗位聘任和考核,以及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上报和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确定本系部教师的年度考核等级。十二、配合系部党总支做好本系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学生班主任的选任、管理和教育;组织实施对本系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十三、负责本系部校企合作的拓展与优化,开展人才订单培养人才合作培养,保证学生顺利就业。十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本系部的分配奖励办法,负责本系部课时津贴、效益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管理和分配。十五、负责本系部教学经费、科
17、研经费、学生管理经费管理和使用。十六、根据学院的资产调配和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科研用房,负责本系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管理使用。十七、有效组织本系部教学、科研、学生活动和其他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和配合学校各项全校性活动。十八、做好本系部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十九、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提出本系部教研室设置和撤销意见,经学校研究批复后执行。二十、院党委、行政赋予的其他职责。教学团队工作职责一、营造团队和谐工作氛围,定期组织本专业教研活动,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二、协助系(部)领导做好本专业教师教学任务调配工作;三、起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写基本教学文件;四、提出本专业教学建设(专业、
18、课程、基地、教改等)计划及组织实施;五、完成专业评估的准备工作;六、落实系(部)布置的其它教学工作等。第二篇 教务教学管理制度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一、基本要求第一条 教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教师法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
19、二条 刻苦钻研业务,探索研究高职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应具有接受新思想、新知识的学习能力,具有吸收世界文化精华、继承民族文化传统的传承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三条 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言传身教,引领学生成长,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第四条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材和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二、任课资格第五条 任课教师必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基础课专任教师应注重学历和职称提高,专业课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实践技能课程教师应吸收行业、企业的技术能手担任,注重对其教学能力的培训和考核。第六条 校内任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
20、本科及以上学历。实习实训课教师已取得工程师(实验师、高级工、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学历可适当放宽。第七条 新上岗的青年教师均需通过学院的培训考核和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合格方可担任教学工作。第八条 新上岗教师开设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研究生(学历)毕业的教师,应熟悉拟开课程的内容和相关教学环节,并提交相应资料,经系部听课及考核效果良好。(二)本科毕业的教师,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对拟开课程开展听课、试教等教学实践活动一学期以上,并提交相应资料,经系部听课及考核效果良好。(三)个别师资紧缺的课程,需要新教师提前开课,应通过试讲确认其是否具备开课能力,并经系部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第九
21、条 开新课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开新课:是指教师在已经主讲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后,开设的与原课程差别较大的课程。(一)教师具有开设该课程的相应知识和理论基础,对教材有深入的钻研,并积累了相当数量的参考资料。(二)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制定较详细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提供较详尽的讲课提纲。(三)教师应提前一学期向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讲授新课审批表,由教研室组织审查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确认具备开新课的基本条件,经系部审查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三、课堂教学第十条 教学大纲(一)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都必须有教学大纲。任课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学大纲,
22、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合理组织教学内容。(二)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和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三)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教育目标、教学内容与安排、教学基本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具体格式可参考教务处的规范要求。教学大纲要相对稳定,可根据地方、行业经济的变化和社会发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拟对教学大纲进行增删和调整时,需经所在系部负责人审核,并报教学院长批准,方可执行。第十一条
23、教材选用教材是师生教学活动的主要工具和基本依据,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的关键因素。在实际教学中要严格执行选用、编写教材的要求。(一)教材由任课教师初选,教研室主任提出选用意见,系部主任审核,教务处批准,由教材室统一订购。(二)注重选用近期内出版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的高职高专优秀教材。(三)鼓励教师编写能够反映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体现高职特色的教材和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需自编教材或讲义,提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应按照学院教材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以应用为目的,理论以必须、
24、够用为度;专业课教材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第十二条 备课(一)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制订完成,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系部主任审批后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校历是制定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的依据。学期教学计划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审批后的教学计划,任课教师人手一份,教务处、系部和教研室各保存一份。教学计划在执行中确需调整变动时,应由有关教研室提出,系部主任同意后执行,任何变动都应有文字记载,附于原计划后面。(二)教师备课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熟悉本课程教学大纲,了解所教专业教学计划和所担任的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掌握本课程相关内容的发展现状、学生学习
25、的基础、先修课及后续课的相关教学情况。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高度去准备和设计教案。(三)教案作为教学实施过程的重要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教具、图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配合使用情况,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情况,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等。教案的形式可以是打印、手写或两者的结合。(四)理论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计划,一般按每2个学时编写一个教案;实习教师根据实习教学计划,以每个课题或每个项目编写一个教案,在教案中除了基本内容外,还必须有相关技术理论、实习组织、实习场地、仪器、设备、工(量)具、
26、材料、工件、工艺和安全教育、防范措施以及课题(项目)评分标准等。(五)提倡课后备课,教师讲授课中获得的反馈信息进行思考总结,明确改进的方向和方法。可采取教案旁写眉批或教案后写小结方式。(六)公共基础课和有条件的专业基础课程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七)教师应了解本专业的职业岗位群和岗位能力需求,进行教学内容的动态研究,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八)开学前各任课教师要提前准备两个月的教案,教学过程中保持两周教案的提前量。第十三条 授课(一)教师授课要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和探索,注重学生技术能力的培养,突出高职教学特色,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二)讲好课的前提
27、是善于调动学生的内在动力,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讲课要做到:内容充实、概念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应用性强,语言生动精练,深入浅出,多媒体屏幕显示和板书运用得当,学时准确,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三)积极收集与教学有关的信息,及时改进教学方法,使教与学协调一致,良性互动。(四)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进行登记,将其作为考核学生的依据。考勤情况报系部留档保存。班级缺勤人数超过3人,任课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五)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课,停课、调课、代课必须按规定提前办理手续。未经教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更换教室等。第十四条
28、 辅导答疑(一)辅导答疑是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教学内容的重要环节。采取集体辅导和个别答疑相结合。辅导答疑时数一般不少于授课时数的四分之一,视课时量大小安排。教师应有答疑记录。(二)注意在辅导答疑中了解学生情况,鼓励优秀学生努力进取,促其发展;对学习较困难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进行质疑。要加强实训辅导,并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第十五条 作业布置、批改(一)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向学生布置作业,作业量不宜过多或过少。理论课原则上2课时一次作业;实验(训)课一个课题或一个项目一次作业,鼓励教师设计综合性的作业。(二)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教师要从学生的作业中发现教和学中存在的
29、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三)学生完成平时作业的情况应有专门记载,并作为学生该科目课程考核的依据之一。四、实践教学第十六条 实践教学,是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校内模拟实验实训、专业实习(专业见习、专业实训)、顶岗实习、社会实践、职业岗位技能培训、毕业设计(论文)等,是教学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动,要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制订好具体的实习、实训计划,编写出实习、实训指导书和有关参考资料。应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和行业岗位能力的变化及时更新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内容应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接轨
30、。应重视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用性强的实训项目。第十八条 为保证实习、实训的质量,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实训单位考察,落实实习、实训的必备条件,做出具体安排,并指导学生作好实习、实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对学生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在实习、实训中要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与安全。第二十条 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结束前要主动与实习、实训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总结、鉴定及成绩评定工作;实习、实训结束后十天内将学生成绩及总结材料交到系部。五、课程考核第二十一条 所有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项目)都要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考核。课程考核成绩由期末成绩、平时成绩组成。原则上学生
31、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成绩占70%。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学生旷课或无故缺交作业超过1/3的,取消该科考试资格。凡考试违纪或作弊者,该科考试成绩计为“无效”,并视情节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分为平时测验、期末考试,实训课程可以灵活安排。考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开卷、闭卷或多种方式结合的形式。实训课程可采取实践操作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第二十三条 学业成绩按学期记载。理论课考试采用百分制。实践教学环节考核采用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具体折算办法参照学院的学分制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教师命题应遵循
32、教学大纲,要有足够的覆盖面,基本要求掌握的题目约占70%,综合性题目约占20%,较难的题目不超过10%,做到数量适度,难易适中,命题应反映教学大纲的要求,并能引导学生把精力放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尽可能避免死记硬背。每课考试前应拟定A、B两套试题以及试题说明、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相应的审批手续,两套试题的分量和难度要大致相当。考试评卷后应有试卷分析。第二十五条 教师要参照标准答案批阅试卷,做到公平、公正。对于有独到见解和创新的答卷要充分肯定、给予鼓励。考试后要及时将成绩册和试卷送交系部,以便汇总上报教务处。成绩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违者以教学事故论处。第二十六条 课程考核要突出高职专业
33、理论以够用为度、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特点,鼓励教师进行考试的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的改革。考试改革计划应在课程结束前书面报告教务处。学院对改革成效显著的教师将给予奖励。六、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第二十七条 教师每年应制订个人业务学习计划。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要制订出“双师型”教师的成长计划。第二十八条 具有开课资格的专任教师,应逐步具备开2至3门课程的能力。对高职学生授课三年以上且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应提供一门全院任意选修课存入学院选修课资源库。第二十九条 专业课教师要参与本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公共课教师要参与相应课程归口管理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各相应教研室应作好教研活动记录。第三十条
34、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8节并作好听课记录,每两年至少上一次公开课。各系部每学期至少组织本部门教师集体听课一到两次,听课后认真组织讨论,研究教材教法。七、教师纪律第三十一条 教师要服从系部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课教师必须做到准时上、下课,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学时。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对已排定的课表原则上不再更动。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教师。任课教师因病、因事须办理停、调课申请手续,各系部负责审批本部门教师课程的停课、调课申请,调整课表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三十三条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能擅自增减
35、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第三十四条 担任全院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不得擅自变动学生名册,不允许未选修学生参与听课和考试。八、奖励与处分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对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教学工作规范的教师,按照学校制定的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九、其它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拟定解决方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务处二八年七月六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管理
36、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我院的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对教学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三条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院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教务处、系(部)和教研室都负有教学管理的责任,各个层面的管理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各级管理组织
37、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章治教,依法治校。 第五条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学院现有人力、物力、财力,提高教学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 教学改革是学院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注重调查,总结经验;要致力于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学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第二章 专业设置与计划管理第七条 要切实加强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统一规划的指导下,确定学院的专业设置。第八条 专业的增设与调整应坚持科学的态度。要认真领会上级关于专业增设的指
38、导性意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增设和调整专业的申报程序是:1、系(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出规范的专业设置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初审;2、教务处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审定;3、评审意见交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教务处上报省教育厅审批。第九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开展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系(部)应根据社会需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的精神,严格按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人才
39、培养方案编制规范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应在新生入学之前三个月内完成。第十条 教务处应在主管教学院长指导下,每学期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作常规检查,检查已开出课程是否与方案相符。1、每学期由教务处主持、组织编制校历、安排下学期课程设置、课程表,教学安排一经确定,任何个人不准擅自更改;2、教师下一学期教学工作任务,由教务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每学期放假前作出安排,并由教务处下达授课任务书。对于系部的授课安排,教师不得拒绝。任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必须根据校历、学期教学进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结合任课班级的实际,认真编制教学
40、进度计划表,并于每学期开学后1周之内交各系(教研室)初审、系部领导审批,2周之内以系部为单位收齐后上交教务处。第十一条 教学大纲是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下,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开展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对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出的各门专业课程,应在教研室主任的主持下,结合本院实际,组织教师制定出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初稿,交系主任审定,上报教务处,成为正式的指导性文件。课程教学大纲,须按专业汇编成册,以便进行专业教学内容的检查,避免课程间的重复与脱节。任课教师应根据大纲组织教学和考核。教务处、系(部)、教研室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大纲的情况,纠正其教学偏差。第十二条 教学进
41、度计划是各门课程每学期上课的具体实施计划,必须按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填写和上报,经批准后认真执行。1、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进度计划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交系部,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教师自留备查。2、教学进度计划经审批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变。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内容增删而导致原计划授课内容变动1周以上者,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各系部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3、系(教研室)主任必须经常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于协调解决。各系部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教务处抽查。第三章 教学过程管理第十三条 教师
42、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系(部)主任应指导教研室主任组织安排好教师的教学工作,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l、原则上应安排教学效果较好、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保证课程的讲授质量。教师的教学安排必须于前一学期结束前由各系(部)确定,并通知到教师本人,同时由各系填写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教学任务书报教务处备案。2、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代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停课的,须填写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代(调)课申请表,经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系(部)领导应严格把关,并有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擅自调课、停课,属教学事故,按山东商务职
43、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3、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应督促和指导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进度计划,各系(部)教学干事应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收齐本系(部)所有任课教师该学期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一式三份),一份留系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备查,一份教师自己保存。4、系(部)应整体规划教研室的活动,建立教研室活动制度,并对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加以检查督促。第十四条 认真抓好各种课型的教学过程管理 1、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最基本的教学形式。课堂讲授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教书育人、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等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反映科
44、学技术新成就。系(部)、教研室主任应定期了解各门课程的讲授情况,了解学生的反映,帮助教师改进教学。2、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发展思维、培养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任课教师应制定课堂讨论计划,由教研室主任对这一计划加以审查,要防止课堂讨论放任自流,尤其要注意讨论内容的方向性。讨论课应在教学进度计划中列出。 3、习题课是在教师指导下,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培养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课堂教学形式。教研室主任应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确定习题课与课堂讲授的时数比例。习题课应在教学进度计划中列出。4、实验(训)课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各系(部)应结合本单位实验(训)教学的实际,制订实验(训)室管理和
45、实验(训)器材管理的具体措施,为实验(训)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每门实验(训)课应编写出实验(训)教学大纲和实验(训)指导书,不断改进实验(训)教学方法,提高实验(训)课的教学质量。实验(训)课应在教学进度计划中列出。第十五条 社会调查应作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以管理。任何需要开展社会调查的课程都应在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加以安排,写出调查计划,明确目的、要求、组织方法以及考核方式。调查计划必须经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第十六条 实习是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巩固、加深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系(部)应按照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实习计划,
46、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按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习(训)管理规定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各专业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进行比较严格的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职业岗位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各系(部)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考核及成绩管理按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第十九条 教务处在进行教学检查时,要系统地对上述教学过程管理的诸方面加以检查。第四章 教学质量管理第二十条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必须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坚持德、智、体、美全
47、面发展的方针,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学质量管理,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1、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标准的指标体系来规范课程的质量标准。 2、按照学院教师任职资格有关规定,认定教师的任课资格。3、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保证教学第一线的师资质量。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4、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依据。编写、选用、征订教材应按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严谨治教,从严治学,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教师要按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做到为人师表。6、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程,做好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从严处理考风不正的现象。7、树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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