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1)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 好有效。2)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氧气
2、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3)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物品。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4、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物,保持道理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5)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 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6)消防水泵管理
4、规定 l、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每周进行一次检查、试机、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3、消防水泵电源与施工用电分开,单独架设专用线路和配电箱,并标明消防专用。4、冬季应有防冻保暖措施。5、严禁玩弄和损坏消防水泵。7)消防蓄水池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确保蓄水池有足够的水量。2、水池必须有牢固的盖板等封闭隔离设施,并设置醒目的标志。3、严禁擅自拆除封闭隔离设施,严禁向蓄水池抛扔杂物、垃圾。8)碰焊机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戴好防护眼镜。2、碰焊机必须搭棚,保持周围道路畅通,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3、碰焊机电缆线必
5、须穿管埋设。 4、张挂防火挡板,阻止火星四溅,并设置灭火器材。 5、作业完毕离开时必须检查并清理现场,熄灭残余火种,切断电源。9)木工圆锯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园锯使用时必须搭棚或进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3、严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材料或地方上使用。4、停止作业离开时必须将木屑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5、严禁使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大功率灯泡照明。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10)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集体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亲友探访需住宿,须凭有效证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住宿。严
6、禁 男女混居一室。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5、严禁偷盗、打架、酗酒闹事和以任何形式进行输赢的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6、宿舍使用低压电照明,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加热器具和液化煤气。 8、严禁躺卧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蒂。9、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0、严禁损坏门窗、门锁等公用物品,严禁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11)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做到人离关机。2、油炉
7、运行过程中严禁加油和调换油管。 3、必须经常检查油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带病运行。 4、油炉用油必须单独存放,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锅炸食品时,人不能离开,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6、电源闸刀严禁安装在锅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发生火灾。 7、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情况,防止用电量超载引起火灾。 8、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油路开关,切断电源。 9、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12)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制订如下作业审批制度: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
8、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严密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
9、填写动火证,并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监督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二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无证动火。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证,经主管施工员审核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四、动火升级制度 1.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动火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动火的,应事先申请,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办理审批手续,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2.在重大社会活动、事件期间动火作业,按上级规定时间实施动火升级,审批手续参照节日审批制度。 13)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周项目部组织的大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还给一定的经济处罚。4、检查人员除教育外,必要时要加以严肃的处理。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宝能商住综合体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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