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件编号:文件名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操作规程文件编号起 草 人起草日期 年 月 日审 核 人审核日期 年 月 日批 准 人批准日期 年 月 日执行日期 年 月 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版 本 号分发号1. 目的 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计划、组织与实施,评价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3. 范围 本规程用于指导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作业。4. 职责4.1质量管部门负责制定内审计划
2、、内审方案、内审标准,组织开展内审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并对相关部门整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年度内审计划,批准内审方案,审核内审报告,督促内审缺陷的整改。4.3总经理负责批准内审计划,督促内审工作的开展,批准内审报告。5. 内容5.1内审是药品经营企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关键要素和运行状况进行审核、评价,以确定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并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5.2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内审,全面内审一般在12月初进行。体系文件版本更新,发生严重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被食品药品监督管
3、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被撤销认证证书等情况,也应当开展全面内审。5.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或修订、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组织机构调整、关键设施设备更换改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负责人变更、质量负责人变更,以及内审管理制度规定需要开展专项内审的其他情形,应当组织专项内审。专项内审的时间安排应符合以下规定:5.3.1更换法代定表人,应在更换前进行专项内审,符合规定的方可申请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5.3.2更换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在更换前进行专项内审,符合规定的方可进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5.3.3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变
4、更申请前进行专项内审。5.3.4更换关键设施设备、仓库改建,应进行专项内审,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5.3.5国家颁布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应在法律法规实施前一个月进行专项内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应在修订件发布后三个月内开展专项内审。5.3.6调整组织机构的,应在组织机构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前开展专项内审。5.4内审工作程序5.4.1质量管理部制定内审计划,内审计划应当包括内审的目的、范围和内容、依据和标准、内审小组组成、内审时间安排等内容,内审计划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内审小组及内审小组成员应符合以下规定:5.4.1.1应根据内审类型、内审的目的、审核范围组成内审小组。5.4.1
5、.2内审小组成员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和相关部门指定人员组成,内审小组组长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担任。5.4.1.3内审小组成员应当熟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及企业基本情况,并经内审培训,掌握内审工作技能。5.4.2质量管理部根据内审类型、内审的目的、审核范围,制定内审标准。5.4.2.1内审标准应当包括审核依据、内审检查项目、判定标准等内容,并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及企业经营管理实际。5.4.2.2内审标准应当经过质量负责人批准。5.4.3质量管理部依据内审计划、内审标准制定内审方案,内审方案应当包括实施内审的时间、涉及的部门、审核内容、审核方法、所需文件等,审核内容应当对应规范及附
6、录等相关内容。5.4.3.1组织机构内审,应当重点审核相关部门及岗位实际设置与组织机构设置文件的符合性;部门及岗位设置与经营管理实际、经营范围的适应性;质量管理机构和岗位人员履职的有效性。5.4.3.2人员资质内审,应当调阅受审部门人员花名册,确认该部门关键岗位人员,重点审核其学历、专业、就业经历、岗位任命、社保缴纳情况等资料,判断其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5.4.3.3岗位技能内审,应当确定每一位员工是否经过培训且能正确理解和掌握各项培训内容;能否完整、正确讲述本岗位工作职责,并通过实际操作演示,正确开展本岗位规定的各项工作、准确执行操作规程。5.4.3.4培训工作内审,应当至少涵盖培训的实施过
7、程和培训效果,审核相关部门是否对岗位人员分别制定了岗前培训、年度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针对不同岗位所需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制定的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等。5.4.3.5体系文件内审,应当主要审核文件制定的程序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文件包含的内容是否完整,并结合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的发展变化,确定是否及时对文件进行修订;各岗位人员对体系文件是否能正确理解并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5.4.3.6设施设备内审,应当主要审核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的建立,设施设备使用、维修与保养记录的建立和保管情况,并通过现场抽查核实设施设备配置和运行状况。5.4.3.7计算机系统内审,应当
8、审核以下内容:5.4.3.7.1检查质量管理部和信息部计算机系统管理职责履行情况;5.4.3.7.2对照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检查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岗位人员是否配备专用的终端设备;5.4.3.7.3对照人员花名册,抽查核实各操作岗位是否分配了专有的用户名和登陆密码;逐一检查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岗位的权限与岗位职责相符情况,各岗位操作权限是否存在超出和缺失职责的情况;5.4.3.7.4检查企业近1年内的系统工作日志和数据库日志,查看系统日志是否完整,核实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异常登录以及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的状况;5.4.3.7.5检
9、查系统各类记录和数据是否按规定存储和按日备份,检查服务器和备份数据介质存放是否安全,确认使用备份数据恢复系统的机制有效性;5.4.3.7.6确认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中数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以及有效性的控制;5.4.3.7.7逐一验证计算机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5.4.3.8业务经营活动内审,应当对应计算机系统流程和近1年内的数据、票据,对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进行全面审核。5.4.3.9应急管理内审,应当审核、评价现有应急预案是否与企业实际管理相适应,能否有效应对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药品储运过程中出现设施设备故障、异
10、常天气影响以及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临床紧急救治等各类情况。5.4.3.10票据管理内审,应当审核发票收集情况,应付发票与随货同行单、采购记录的吻合情况,应收发票与随货同行单、销售记录吻合情况,现金收、付款情况等。5.4.4质量管理部对内审小组成员进行内审标准、内审方案培训,并将批准的内审方案、内审标准提前发至受审部门。5.4.5受审部门提前依据内审标准开展自查,并按内审方案的要求准备内审所需资料。5.4.6内审小组按照内审计划、内审方案开展内审工作。5.4.6.1内审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确认审核范围和目的,简要介绍审核方法、审核程序、人员分工、时间安排,会议应该简短、明了,以不超过
11、半小时为宜。参加首议的人员一般为内审小组成员、受审部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要时总经理参加。5.4.6.2审核员按照内审标准对受审部门及人员以提问、查阅资料及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逐项审核、评价,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审核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内审发现的缺陷项目由受审部门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签字确认。5.4.6.3现场审核结束,末次会议召开前,内审小组应对内审全过程进行总结,对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所有缺陷项目。5.4.6.4审核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宣读审核结论,对缺陷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时限要求。5.4.7受审部门应对缺陷情况进行分析,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改进措施,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反馈质
12、量管理部。5.4.8质量管理部对受审部门的缺陷情况及受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制定全面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整改方案应包括整改的内容、措施、完成时间等。5.4.9内审小组依据内审情况及整改实施情况编写内审报告,内审报告包括计划、组织、实施、记录、内审结论、缺陷项目、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内容。内审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5.4.10质量管理部综合评估内审情况,结合内审发现问题,组织修订相关体系文件,升级、完善计算机系统功能,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培训相关岗位人员,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5.4.11质量管理部应当建立内审档案,档案包括内审计划、内审标准、内审方案、内审记录、内审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检查记录等。内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5年。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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