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学概论任务4参考答案一、如何认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
2、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 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
3、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 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
4、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
5、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
6、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 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 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二、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过度监管与监管不足并存长期以来,中国保险监管一直存在过度监管和监管不足的问题。在目前监管体系中,与过度监管同时存在的是对偿付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关键领域的监管不足。 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金融开放的矛盾我国目前采取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和信托业之间分业经营的原则,但随着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保险业、银行业
7、与证券业等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相互渗透的趋势在不断加强。然而,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趋同性与可替代性,削弱了分业监管的业务基础。表现在监管交叉增加了监管成本,当不同金融机构业务交叉时,一项新业务的推出需要经过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协调才能完成,而当不同监管机构对于同一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时,就会产生较高的协调成本;监管真空不断出现。三、监管透明度需进一步提高无论是从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效率的角度出发,还是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保险监管都应当努力提高市场透明度。第一,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不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可以继续在市场中生存下去。第二,没有正规
8、的信息披露渠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完整地从权威、中立的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只能听信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的一面之词,必然助长误导宣传大行其道。第三,监管部门工作制度不够透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制定过程的参与程度不高,增加了监管的成本和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 四、监管体系与法律建设相对落后从国外许多国家保险监管的实践来看,一个健全的保险监管体系,仅仅有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的参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保险行业协会、外部中介机构以及社会舆论等部门的参与。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我国保险监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监管力量不足,人员数量和素质都不适应实施有效监管的需要。监管手
9、段落后,主要依靠现场检查和手工操作。保险监管法规建设不适国际化要求,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清晰的保险监管法律和监管规章体系筐架,特别是我们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纷繁杂乱,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间缺乏明晰的钩稽关系,没有形成科学的监管理念。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必须的信息披露制度、外部审计制度,市场力量和公众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三)(一)保险立法滞后和执法不严并存目前,保险法的一些法律条款已不能适应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状况,在许多方面、许多环节上都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或实施细则。不少现有的法规在日常监管中又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例如保险法中有关资本金和自
10、留保费的比例的规定,保险代理人应当持证上岗的规定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保险经营中假保费、假赔案、假数据、假报表屡禁不止。 (二)保险监管尚未从以合规性监管为核心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过渡保险经营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高度负债性,保险人实际上是保单持有人资产的管理者,其资产的绝大部分是准备未来赔偿或给付的负债,这就对保险人的偿付能力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从保险监管的角度看,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的重要目的,而要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要保证保险公司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保证被保险事故发生时能获得及时的保险赔偿或给付。偿付能力监管紧紧抓住了风险管理的最根本防线,使得监管者能够更好地在监
11、管与维持市场竞争之间保持平衡。但由于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不规范竞争,对保险监管部门的精力牵制过多,以及保险监管部门受自身人力、监管技术、监管手段限制等原因,使现阶段保险监管的主要精力仍然集中在合规性监管方面,仍没有转移到“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上来。 (三)保险市场准入的门槛高,对保险经营实行分业严格监管在开业资本方面,保险法规定内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该项规定不仅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的相关要求(如日本国内保险公司为3000万日元,美国寿险股份有限公司为300万美元),也远远超出了我国对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资本1000万人民币的要求。在保险公司经营的
12、组织形式问题上,我国只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而世界上除了这两种组织形式之外,还包括相互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公司、互助保险组织及个人保险。在经营范围上,保险人不能兼业经营,即不能同时经营财险和寿险业务,更不能从事与银行、证券相交叉的混业经营。在保险资金的运用方面有较多的限制,保险法只允许保险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金融债券和国债。虽然现在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有所放松,但我国的投资市场不活跃,效果不明显。由于三大金融监管当局沟通不够,目前金融机构业务创新、业务交叉产生矛盾,如券商货币市场融资、股票抵押贷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保险资金入市操作等,使得金融监管效率下降。(四)保险自律组织的作
13、用没得到足够重视。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保险行业协会自律体系,但各地行业公会的建立以及其作用的发挥还严重滞后,这就造成了我国现行监管体系及其监管实施机制缺陷,致使保险行政监管部门把很多微观层次的问题由宏观来管,这就导致一些重大问题如风险防范、偿付能力及资产负债比率监控、建立保险风险的预警、评价、监控系统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提上重要的日程。(五)对外资保险机构监管面临严峻挑战随着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地域限制的取消,中国保险市场上外资保险公司的数量日益增多。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大多数资本实力雄厚,市场影响力巨大,如何识别和应对它们滥用市场影响力、防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的并购行为以及由此对我国经
14、济秩序和经济安全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对监管部门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外资公司仍然会将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相衬发达、基础设施相衬健全、人均收入较高、“簇群效应”明显的东部地区。这将进一步加剧我国保险市场区域不平衡的状态。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环境下,一些外资金融集团通过分别准入的形式,同时涉足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并在发展中逐步整合金融资源,力求发挥集团化经营的合力优势,将对中资金融机构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也对现行监管体制提出新的问题。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四) 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一是市场秩序有待继续好转。竞争行为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15、仍然比较突出,部分保险机构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条款费率,随意降低价格。理赔难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二是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部分公司承保长期亏损,严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甚至严重危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部分公司面临发展困境,公司经营与持续发展压力较大。四是资金运用风险、部分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等风险因素仍需要密切关注。这些问题,既有快速发展中的问题,更有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一些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许多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有的甚至成为行业积弊。二是法人机构管控不力。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疏于管控或管控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不合理,各公司对分支机构的考核大多
16、以业绩为导向,缺乏对依法合规经营的考核。有的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处理时避重就轻、追究责任不力,甚至包庇纵容。三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突出表现在制度执行不到位和缺乏监督。四是保险监管自身也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有的监管政策没有很好执行,有的在执行中存在偏差。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力量不足和监管任务繁重的比较突出。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五) 1. 立法上留有空白,体系不完备,系统性差,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现行保险法律制度内容上缺少保险公司的独立审计、法定合计、信息公开披露、保险精算;外资保险公司的管理;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保险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规定,造成了保险业监督管理的部分领域
17、无法可依。2. 现行的保险法律制度与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及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存在差距。我国的保险业在透明度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在服务贸易领域,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我国仅有一个外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这在立法层次上显然远远不能满足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透明度的要求。在国民待遇方面,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两个矛盾的极端:一方面,我国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进入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要求具备一定条件才有资格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另一方面,在税收和资金运用方面,外资保险公司则享有超国民待遇。3. 我国现行保险监督法律制度存在问题。首先,监管模式存在问题。我国保险法在立法时主要参考了美国的保险
18、法,即以政府监管为主,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几乎没有。而现代西方发达国家保险监管模式正向放宽保险监管方面发展,放宽保险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对保险经营活动限制,允许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之间,产、寿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其次,监管内容存在问题。(1)在保险市场准入方面。我国保险法在规定保险公司开业资金方面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的要求,也远远超过我国公司法对一般公司开业资本金要求,这使得我国保险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发展不平衡状况,妨碍了保险市场竞争,影响了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2)在保险控股公司的监管方面。对于控制和支配保险子公司的保险控股公司的监管,在我国保险监管中
19、是个空白点。对于保险控股公司的监管缺位,显然不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3)在保险经营监管方面,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经营范围显然限制较为严格,规定保险业必须分业经营。而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则开始放宽限制,允许保险业混业经营。(4)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保险法监管显然过严,势必影响到保险资金的增值和保值,进而削弱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削弱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5)保险市场退出监管方面存在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涉及保险市场退出实践较少,保险监管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过多地显露出来。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由于保险市场主体增多,保险业竞争无疑会极为激烈和残酷。保险
20、公司的破产也就不可能成为永远的“天方夜谭”。4. 立法倾向上一些原则的不明确,造成保险实务操作中有难度,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例如,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保险合同解释中的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又称不利解释原则,是指“在保险单被如此拟制以致可以进行两种解释的情况下,保单用于应向依照最不利于保险人的方式予以解释”。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第30 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虽然该条款对维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该条款规定仅对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作出了十分笼统和原则的规
21、定,司法实践中往往造成操作难度大,损害保险人利益的问题。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六) 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存在以下问题 1、我国精算人员匾乏, 精算制度建立并不成熟, 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具有随意性。在这样的条件下, 各家寿险公司的准备金的计提基础, 只能由公司自己确定。这无疑造成了准备金提取的随意性, 故而严重阻碍了支付能力的监管。 2、经营主体内部管理参差不齐, 偿付能力监管在一些公司“失灵”。由于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各家保险公司在承保中为了追求片面的市场占有率,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通融承保、超能力承保、欠费承保、条款管理不严等, 这些都导致了保险公司赔款的概率明显加
22、大, 既影响了保险人的盈利水平, 削弱了偿付能力, 动摇了经营基础, 又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 3、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有待更进一步的提高。由于长期以来, 保险公司缺乏资金运用的专门人才, 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 靠长官意志, 一哄而上, 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周密的市场分析, 违规运用资金, 如以贷促保, 投资于尚不健全的股票市场、房地产、三产、违规贷款等, 使得多数资金难以收回, 造成了许多呆帐、死帐, 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4、我国目前没有建立符合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会计制度。目前, 保险业所遵循的会计制度均是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公司财政制度, 该制度制订的会计假设、会计目标与保险监管会计
23、制度的假设, 和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另外,我国没有一套科学、详细的, 为偿付能力监管提供信息的报表体系。 5、监管者的素质和监管技术也不太成熟,有待更进一步的提高。三、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一) 中国保险业正处于快速成长的重要时期,银保业务规模增长、政策拓展、结构优化、业务创新,在2010年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一是发展潜力大。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8年末,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六位,已成长为新兴的保险大国。保险资产规模以年均增长1万亿元的态势快速积累,预计2010年将超过5万亿元。尽管如此,保险业资产占金融业资产的比重仍不足5
24、,保险特别是银保业务还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二是投保需求高。随着明年我国经济的整体向好,企业资产和居民财富将继续增加,为明年保险市场规模的拓展创造了发展契机。银行将继续作为保险公司展业的主要渠道之一,遵循产寿险并重、多渠道并行、个人客户和法人客户并举的道路,继续保持一定比例的增幅,在明年国内保费收入增长中占据重要地位。三是市场格局变化大。伴随着保险公司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商业银行进入保险领域的实质性获批,保险市场的格局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等上市公司市值已经居于全球领先地位;银行系保险公司将会在明年崭露头角,并在短期内迅速提升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在国内占比和影响力逐步降低
25、,两极分化、激烈竞争的趋势将会日益显著。 四是政策支持创新力度强。2010年,保险监管政策有望进一步放松,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和资金运用渠道将不断扩大,为银保互补合作拓展新的空间。股权投资基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保险公司理财、衍生品交易、保险资产全托管、全球现金管理、网上保单质押贷款等新型业务领域将有实质性突破。此外,理财型保险产品也有望在2010年恢复销售,将进一步增加银保业务的市场规模。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二)我认为银行保险发展较为困难,投资不景气导致万能停售、投连停售。财政部关于保费的重新计算导致各家公司市场份额有所变化。个人寿险方面,分红险会占据主导,但是分红的预期值会下降,各
26、家公司产品转型,向保障型过渡。如果银行进一步降息,整个寿险产品有可能重新厘定费率。(因现在寿险预定2.5的利率已接近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偿付能力不足会影响中小保险公司发展,部分保险公司收缩发展速度,压缩人力编制,调整薪资结构。保监会进一步整顿财险市场,财险市场的恶性竞争会相应的得到抑止。 因此,明年将会是保险业发展较为困难的一年,有些公司跟不上这轮调整的,将会被淘汰出局。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三)在保险产品的财产保险方面,个人财产保险产品将升级换代,财产保险与个人理财日益结合,出现更多理财型财产保险产品,满足投保人投资增值需求。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信用保证保险比重将有所
27、增加。人身保险方面,针对老年人,开发适应老龄化要求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针对高收入人群,开发大额度、一次性缴费、多重保障型产品;针对低收入阶层,开发价格相对低廉,注重基本保障的产品;针对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开发与社会保障政策改革相关的团体保险、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产品;针对居民潜在投资理财需求旺盛的特点,继续对分红产品、万能产品和投资连结产品等利率敏感型保险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四)从以下几个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中,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发展,普通百姓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小家庭数量急速增加。在当今中国社会,家庭结构日
28、益小型化,形成了倒金字塔型的赡养老人结构,家庭成员间互助式保障功能日趋减弱,使得我们身上的责任,保险意识不断加强。 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家庭医疗费用的支出,在家庭总消费中的占比逐年增加,靠国家和企业报销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医疗费用已不现实。医疗改革将空前提高个人医疗保险的投保意识,中国老百姓对于养老,健康等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沉重。子女在父母面前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孩子,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小型的核心家庭增多,抚养子女的费用越来越高,父母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如果家庭收入水平都不高,承担这些费用是很困难的,所以许多专门针对少儿健康,教育保障的险种,无疑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
29、父母,送去了及时雨。 养老问题受到社会重视。随着中国社会制度的转型,完全依赖国家,单位的传统养老,保障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对我们生老病死”大包大揽”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为了妥善安排我们的退休后的晚年生活,养老保障的规划,已经成为每一个人关心和重视的问题。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五) 1、寿 险 业 务 向 养 老 保 险 业 务 方 向 发 展 。据 有 关部 门 测 算 , 中 国 即 将 步 入 老 龄 化 社 会 , 2000年 中 国 城 镇 老 龄 化 指 数 已 达 到 10.86 , 2033 年 将 达 到 最 高 值 为 22.06 。 人 口 老 龄 化 、 机
30、 关 企 业 职 工 下 岗分 流 等 问 题 已 成 为 社 会 关 注 的 焦 点 , 保 险 从 解 决 社 会 问 题 的 角 度 出 发 , 在 劳 动部 门 的 基 本 养 老 基 础 上 , 发 展 商 业 补 充 养 老 保 险 业 务 , 尤 其 是 还 本 型 的 养 老 保险 业 务 , 将 成 为 下 个 世 纪 保 险 发 展 的 高 潮 , 也 将 是 职 工 寿 险 业 务 发 展 的 主 流。 2 、 寿 险 业 务 向 农 村 市 场 拓 展 。近 年 来 , 农 民 养 儿 防 老 的 观 念 正 在 发 生 变 化 ,买 保 险 养 老 已 逐 步 为 农
31、 民 所 接 受 。 因 此 , 把 农 民 的 消 费 倾 向 引 导 到 保 险 消 费 上来 , 拓 宽 农 村 保 险 市 场 , 将 成 为 寿 险 业 务 发 展 的 良 好 契 机 。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六) 我预 测财 产 保 险 市 场需求 的发 展 趋 势 为 : 1 、 企 业 、 家 庭 财 产 保 险需求 仍 是 主 要 发 展 方 向。据 有 关 统 计 , 目 前 国 内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投 保 率 还 较 低 , 大 企 业 投 保 率 为 35 。中 小 企 业 投 保 率 为 45 。 发 展 迅 速 以 及 实 力 日 趋 增 强 的 小
32、企 业 和 乡 镇 企 业 将成 为 今 后 财 产 保 险 的 重 点 , 只 要 保 险 高 速 在 承 保 、 核 保 、 防 灾 防 损 和 理 赔 等 各个 意 外 环 节 上 严 格 把 关 , 国 有 小 企 业 和 乡 镇 企 业 的 承 保 前 景 极 为 乐 观。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在 财 产 险 中 的 比 重 也 逐 渐 加 大 。 根 据2006年 的 统 计 数 字 , 全 社 会的 家 庭 总 户 数 为 3 亿 户 , 参 加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的 有 1.22 亿 户 , 投 保 率 为 40.7% 。 随 着 家 庭 财 富 的 积 累 以 及
33、家 庭 总 户 数 的 增 加 , 已 有 越 来 越 多 的 家 庭 选 择 财 产保 险 这 种 保 障 方 式 。 2 、 货 物 运 输 保 险市 场 潜 力很大 随 着 交 通 运 输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货 物 周 转 量 的 剧 增 , 货 物 运 输 的 风 险 也 随 之 加大 , 承 运 人 和 货 主 对 于 货 物 运 输 安 全 保 障 的 尤 其 越 发 迫 切 , 因 此 , 货 物 运 输 保险 存 在 着 较 强 的 市 场 潜 力 。 3 、 责 任 保 险发 掘 潜 力 较 大 目 前 国 内 只 有汽 车 第 三 者 责 任 保 险 作 为
34、责 任 保 险 的 第 一 大 险 种 , 承 保 率 高 达 90 , 其 他 如产 品 责 任 保 险 、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 承 运 人 责 任 保 险 等 则 基 本 处 于 未 开 发 阶 段 , 但其 潜 力 不 容 忽 视 。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七)我觉得我国商 业 医 疗 保 险 的市场需求极 具 发 展 空 间。社 会 医 疗 保 险 所 提 供 的 是 基 本 的 医 疗 服 务 , 它更 注 重 于 全 体 国 民 的 普 遍 享 受 , 但 不 能 兼 顾 到 个 人 对 医 疗 服 务 需 求 的 具 体 差 异; 商 业 医 疗 保 险 所 提 供
35、的 则 是 个 人 特 殊 需 要 的 部 分 。 社 会 医 疗 保 险 不 能 覆 盖 的部 分 越 多 , 商 业 医 疗 保 险 的 发 展 空 间 就 越 大 。 近 年 来 国 内 医 疗 费 用 大 幅 上 涨 , 加 大 了 个 人 医 疗 付 费 方 面 的 支 出 和 责 任 , 有 关部 门 预 测 , 到2010 年 , 商 业 医 疗 保 险 市 场 潜 力 将超 过4000 亿 元 人 民 币 , 这 就 为商 业 医 疗 保 险 提 供 了 极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 在 农 村 发 展 完 善 合 作 医 疗 制 度 的 基 础 上 , 一 部 分 富 裕
36、农 民 会自 愿 投 保 商 业 医 疗保 险 或 参 加 乡 镇 企 业 职 工 医 疗 补 充 保 险 ,从 而 为 商 业 医 疗 保 险 形 成 了 一 个 庞 大的 潜 在 市 场。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八)影响保险需求的一般因素有10种之多。在影响保险需求的特殊因素中,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有5种,影响非寿险需求的因素有4种。这些因素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我国保险需求的走向。今后一个时期还有一些具体因素对我国保险需求产生直接影响,比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社会消费结构的调整,消费方式的改变;家庭金融资产的增加,以及随着金融资产增加而出现的资产比例结构的变化
37、趋势等。 “全面小康社会”从保险的角度说,就是全民富裕的社会.如果把保险看成是为富人提供服务的一种商品,那么,小康社会就是大家都买得起保险的社会.小康社会建成之时,就是保险业大发展之日。 目前我国居民存款余额已达11万亿。根据市场调查资料显示,居民储蓄的第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防范意外情况的发生。银行储蓄与保险特别是人身保险具有替代关系,如果我国大众能够像发达国家那样,将个人金融资产的一定比例,比如10%-30%用于购买保险,那么,中国保险市场的增量就会发生显着变化.所有这些,说明中国的保险需求十分巨大。 但这种保险需求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释放,有资料显示,中国内地公民购买个人保险的比率只有20%;参加
38、养老保险的劳动人口只占总人口比率的3%;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比率只有7%;购买财产保险的比率只有15%;汽车第三者责任风险被公认为是最大的风险,然而,投保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率也只有20%-30%.这说明目前中国保险市场还是一种有效保险需求不足的保险市场。 因此,据专家预测,未来5年,中国人身保险的年均增长率为15.6%,财产保险的年均增长率为16.9%。 对中国保险市场需求的预测(九)保险需求和保险供给是保险市场中的基本矛盾。保险产品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在交易的过程中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同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具有特殊的供求关系。保险需求追求的是保险的使用价值,保险供给追求的是保险的价值。保险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推动保险供给的变化和发展,从而推动着保险企业不断进步和发展。 中国保险市场中保险需求的日益增长和保险供给的蓬勃发展形成了一次良好的契合,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防范了金融危机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影响,保持了保险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预测未来年中国保险业的增长情况是:人身保险的平均增长率是;财产保险的平均增长率是;平均增幅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实际发展潜力,可能远远大于用计量模型预测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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