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工程名称联系人项目地址联系电话安装单位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备案编号规格型号安装时间拆卸时间安装单位申报意见(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使用单位审查意见(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意见(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公章)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管部门签收人:签收时间:年月日设 备 安 拆 协 议 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框架范围内就设备安拆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 设备名称及安装地址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设备型号: 数量: 台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二、 设备安拆及时间:上列设备
2、由甲方负责安装和拆除。乙方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进场安拆。如有加节每次加节顶升,乙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三、 设备告知及检测:甲方负责设备向市、区有关部门告知、检测、发牌。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相关资料和协调好总包方、监理方资料相关工作。四、 双方责任:1、甲方承担安拆所需的起重设备及工具。2、甲方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甲方安拆人员应遵守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制度。4、乙方提供必备的安拆场所、基础设施、可靠电源。作业场所范围内,要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安装拆除,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5、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安拆设备,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
3、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6、甲方在安拆过程中按章作业,乙方需积极配合,如遇有关部门干涉处罚, 各自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7、安拆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五、如本协议发生争执,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塔吊租用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定本安全管理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4、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等。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武汉益达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1、 甲方按照规定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报乙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指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 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项目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并报乙方备案。3、 甲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4、 甲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
5、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甲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5、 甲方在进行安装、拆除及维修设备时,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6、 甲方负责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 按照乙方要求对从业人员(包括安拆、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8、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接受乙方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9、 不违规操作、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
6、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乙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10、 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11、 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1、 对甲方的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 定期对甲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甲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3、 安排甲方任务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
7、交底。4、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经费由乙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给予甲方提供可靠的安全及生活设施(设备基础、可靠电源、必要的生活设施等)。5、 协调好甲方与其他分包单位之间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冲突,并合理安排甲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间距等。6、 乙方有权对严重违纪违规、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从业人员责令其退场处理。7、 如果甲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有权终止分包合同责令甲方退场等。第五条 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 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应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者的处理意见。
8、2、 乙方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及不按要求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3、 甲方不服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后果和经济损失。4、 由乙方主要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检验受
9、理编号: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申请表申请单位(章): 申报时间: 工程名称联系人工程地址联系电话使用单位项目经理备案编号联系电话制造厂家出厂时间设备型号设备名称塔吊出厂编号监检证号安装高度安装时间申报检验应提供的资料审查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有无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有无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自检合格报告有无受理人: 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登记编号: 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日期:工程名称备案编号工程地址设备型号施工单位联系人监理单位联系电话安装单位登记有效时间资料审查内容审查情况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3检验机械的验收检
10、验合格报告 4联合验收合格报告资料审查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登记部门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北京市建筑机械注册登记表注册登记代码档案编号检验受理编号备案证号产 权 单 位单位法人代表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使 用 单 位使用单位代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设备使用地点 区(县)工程名称设 备 类 别建筑起重机械设 备 名 称塔吊规格型号制造单位制造年月日出厂编号使用场合防爆/非防爆安 装 单 位资格证书编号联 系 人联系电话设备主要性能参数起 重 载 荷跨 距无起重力矩提 升 高 度工作半径56M使用单位(章):年 月 日注:本表作为检验委托和注册登记表监检记录表一(设备选型及部件检验)编
11、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 号设备选型原环境现环境代码1露天 2非露天 3有毒 4高温 5粉尘 6其他原用途现用途代码1电站安装或检修用 2一般车间或仓库用 3繁重工作车间、仓库或码头用4吊运熔融、炽热金属或冶金专用 5吊运易燃易爆或危化品 6建筑工地用基础验收合格证明经我单位现场检查,设备基础验收:合格 不合格项目内 容自查结果监检方式检验结果安全距离和红色障碍灯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红色障碍灯工作正常有效。施工前部件检验主要零部件合格证、铭牌一致、齐全。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一致、齐全。施工前
12、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施工现场连接(焊接、螺栓、销轴、铆接等)的检查。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安装符合规定要求。配重、压重重量及安装、固定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警示标识符合规定要求。电气与控制系统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符合GB50256-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电气保护装置设置、检测和试验符合相关要求。施工单位自检意见经现场检验,以上项目:
13、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签章) 自检人员: 日期:监检人员监检结果 合格 不合格监检日期注:(一)表中“施工单位自检意见”栏由施工单位填写并签名、盖章;设备信息、设备选型、基础验收合格证明、自查结果由施工单位填写、监检人员核查;监检方式、检验结果栏由监检人员填写;所有栏不允许空白、涂改、确需更改的只允许杠改并签名。(二)编号填写原始记录编号;设备选型填写环境代码和用途代码;监检方式填写代码:1资料核查、2现场监督、3实物检查;自查结果、检验结果栏符合打,不符合打并文字说明。(三)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章。北京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2009年8月监检记录表
14、二(设备性能试验)编号:使用单位使用地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 号项目试验要求自查结果检验结果10.1空载试验按照要求进行空载试验,检查是否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操纵机构、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动作可靠、准确,馈电装置工作正常;() 各机构动作平稳、运行正常,能实现规定的功能和动作,无异常震动、冲击、过热、噪声等现象;() 液压系统无泄露油现象,润滑系统工作正常。10.2额定载荷试验按照要求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除检查其是否符合10.1的要求外,还应当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对制动下滑量有要求的,制动下滑量应当在允许范围内;() 挠度(静刚度)符合要求(桥门式见注、;塔式起重机水平静位移应不大于
15、1.34H/100);() 主要零件无损坏。mm10.3静载荷试验按照相应要求进行静载荷试验,至少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主要受力结构件无明显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 主要机构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者损坏;() 无影响性能和安全的其他损坏。起重机改造、大修时主要受力结构未更换、未改变、未修理的,以及起重机械移装的,可不进行静载荷试验,使用单位有明确书面要求的除外。10.4动载荷试验按照相应施工单位自检意见经现场检验,以上项目: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签章) 自检人员: 日期:监检人员监检结果 合格 不合格监检日期注:(一)表中“施工单位自检意见”栏由施工单位填写并签名、盖章;设
16、备信息、设备选型、基础验收合格证明、自查结果由施工单位填写、监检人员核查;监检方式、检验结果栏由监检人员填写;所有栏不允许空白、涂改、确需更改的只允许杠改并签名。(二)编号填写原始记录编号;设备选型填写环境代码和用途代码;监检方式填写代码:1资料核查、2现场监督、3实物检查;自查结果、检验结果栏符合打,不符合打并文字说明。(三)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施工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章。北京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2009年8月塔式起重机建设各方共同验收记录工程名称:_设备型号:_建设单位(章):_ 负责人:_监理单位(章):_ 负责人:_使用单位(章):_ 负责人:_安装单位(章):_负责人:_验
17、收日期:_北京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站制塔式起重机共同验收表序号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和要求验收结果1验收条件1.1塔机安装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准。1.2 塔机已经设备安装单位自检合格。2作业环境2.1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周围建筑物及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6m。2.2 与周围架空线路的距离大于安全距离。2.3 多塔作业,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并制定防碰撞措施。3安全装置3.1 力矩限制器应灵敏可靠。3.2 超高、变幅、行走、回转限位器应灵敏可靠。3.3 吊钩、卷筒、滑轮应设置可靠的防跳绳装置。3.4 轨道式起重机应装设夹轨器、轨道端部缓冲器和端部止挡。4金属结构4.1 主要受力
18、构件不应存在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裂纹,焊缝和螺栓连接牢固,无缺陷。4.2 塔身垂直度应小于4h/1000。4.3 钢丝绳无缺陷。5基础5.1 塔机基础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5.2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6附墙装置设置位置符合说明书要求,固定可靠。7电气安全7.1 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 M。7.2 接地、接零符合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7.3 零位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断错相保护装置齐全有效。7.4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构件应齐全完整、固定牢固、绝缘材料无破损或变质、电气连接应可靠。8塔机运行整机运转正常,无异响、无漏油,制动可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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