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举报、投诉重奖重罚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鼓励全体员工积极举报各种违反公司制度行为,树立全员正气之风,着力确立以民主、透明、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的职业道德观,创建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员工考核管理。2、本规定适用于举报、投诉、建议的受理、处理及奖罚二、原则1、坚持“重奖重罚”原则。即:对员工举报、反映的损害公司利益事件及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有利于解决瓶颈,有利于创新等一切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可行性意见、建议,公司将安排人员进行彻查,重奖举报人,重处责任人。2、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2、。对员工举报、投诉的问题,公司将深入调查,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将按照龙成集团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和汉冶公司非生产经营领域事故管理规定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三、举报、投诉、合理化建议的内容、范围:1、对所有外部单位或外协单位通过各种不法途径侵占汉冶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或事件的举报。特别是:原辅材料、工程项目、外协劳务、备品备件,以及偷盗公司财产等。2、对上级领导在执行公司各种奖励制度时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有意偏袒,实行不正之风的各种行为的举报。3、对上级领导在执行公司的惩罚制度时,滥用职权、歪曲事实、有意报复和打击不同意见的人,或对本人的处罚不公正等方面的投诉与举报。4、对公
3、司各级人员中正在进行和已经进行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举报。即:个人或部门的违规违纪行为,此行为已经或可能使公司、部门或员工个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如:贪污、受贿、盗窃、泄密等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克扣员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侵占员工利益的行为;在公司内利用职权内外勾结、损公肥私的行为等。5、对所有拥有签字权、管理权的管理者(包含岗位工)在履行权力和职能工作中的一切违反政策、违反制度、违反纪律的错误行为的反映与举报。6、员工在公司内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被人陷害时可向上级进行求助。 7、员工对公司各项制度、规章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偏离、过头或被曲解等问题,可提出质疑和合理化意见。 8、员工对有利于创
4、新、创业、公司发展的所有环节可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如: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有解决利于生产、技术、质量、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瓶颈,有利于各种创新等的一切有利于公司发展可行性意见、建议。9、员工认为应当向上级提出的需解决和投诉的其他问题或建议。 四、 投诉方式与途径:1、举报、投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通过Emall、BBS投诉建议区、OA、信件、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受理单位或受理人;也可以直接拨打举报投诉专线 进行举报;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直接向总经理举报。2、所有举报、投诉必须按照正当途径进行,其他如在BBS上辱骂、在公司各种信息渠道中贴大小字报等,均视为不正当方式。通过不正当方式进
5、行的投诉公司不予受理,并视为违规行为加以处理。3、所有合理化建议原则上按照XXXX管理办法中相关程序执行,涉及跨部门/单位的也可以通过OA、信件、Emall、短信等形式向公司办公室、公司总经理反映。五、举报、投诉、意见建议受理(一)各类行为受理归口1、日常工作中的事务纠纷(1)属于部门或分厂内部日常工作中的事务纠纷,一般应向本部门或单位一把手提出,由部门或单位一把手负责裁决。(2)虽然是部门内部工作纠纷,但问题较为重要,员工认为本部门或单位一把手解决不了的,可向公司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甚至总经理提出,但反映问题必须按照程序逐级进行,不得越级。(3)投诉内容涉及直接领导的,可以越级投诉。 2、损害
6、公司及员工利益的管理行为或事件所有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的管理行为或事件,员工可绕过上级领导直接举报至为办公室,也可直接举报至公司总经理;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组织调查。3、员工对在有利于创新、创业、公司发展的所有环节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员工对在有利于创新、创业、公司发展的所有环节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映至单位综合科或办公室,也可通过员工代表或直接向办公室反映,然后统一汇总后报综合管理部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整理后报总经理及班子成员。 (二)受理要求1、受理举报、投诉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或科室)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
7、调查事项保密。2、受理举报、投诉的单位或个人受理投诉,有权为员工辩护,有权代表员工向其领导或部门了解有关细节。3、 举报、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4、受理投诉人必须对处理投诉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经查有不公正或泄密行为,直接受理人和受理部门领导应付主要责任。公司可对直接受理人和受理部门领导从重处罚。5、凡涉及到的被调查人员经查有出具伪证或有隐瞒、泄密行为,公司对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6、对于举报、投诉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允许绕过汉冶公司直接向集团举报,若有特殊情况,员工在举报至集团公司前,
8、必须先到汉冶公司为办公室备案。六、奖罚(一)奖励标准及方式1、奖励标准(1)举报人仅提供任何侵害公司利益及员工利益的违法行为线索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经查证属实,奖励50至200元;若举报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举报事实,经查证属实的,奖励300至3000元;举报人提供有价值线索和材料证明本单位人员内外勾结、损公肥私、徇私舞弊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对举报人员不少于1000元以上奖励。(2)举报项目能为公司挽回较大经济损失或堵塞漏洞的,经调查属实后按标准另行奖励:在10000元以下的奖励200-1000元,10000元以上的按照挽回损失额的3%5%进行奖励。(3)举报项目不涉及公司财产损失
9、的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干部违规违纪行为),暂按300元/次标准奖励举报人,若举报内容属重大违规行为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4)两人以上联名举报,或两人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的,按照单人举报标准给予奖励,奖金按照举报人数平均分配;两人以上分别先后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举报的先后以举报受理时间为准。举报时间在后,但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或证据,情况属实的,应给予适当奖励。(5)关于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可以列入课题,按照创新课题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执行奖励,本制度不再重复奖励。 (6)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可以不受上述奖金数额限制,具体数额由奖励机关决定。 2、不予奖励情形:(1)负有特定义务的
10、人员举报违纪事实、证据的。(2)违纪人先行交待了尚未被查处的违纪事实,而后又有举报人举报的。(3)同一个事件不予二次奖励。(4)其他不应给予举报奖励的情形。3、举报奖金发放(1)奖金的来源:为保证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建议所需奖金从集团公司专项拨付,由财务委第一时间内支付。(2)各受理单位要对举报人及举报奖励情况严格保密,根据核查结果、奖罚标准填写违规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审批表(见附表),经总经理批准后通过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举报人提供的其他方式在举报案件终结后7日内发放。(二)处罚1、对查证属实损坏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内部相关责任人处以等额损失的罚款,对外部相关人员处以不少于公司损失10-
11、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直接报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2、对查证损失员工利益或其它各类违规违规行为(未损坏公司利益),对直接责任人若属员工的直接予以待岗培训1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属干部的先予以降级3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免职,另行分配岗位。3、对于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的管理行为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可参照龙成集团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员工手册、龙成集团“民主、透明、公平、正义”工作制度等文件,按最高处理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将对单位一把手及单位主管领导严厉问责,从重追究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责任。4、自本制度下发起至12月31日,凡在此期间待岗停班累计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直接列入30%后进培训淘汰范围。5、任何人不得对员工合法举报、投诉给予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从重处罚,轻者待岗培训一月,重者直接给予辞退。6、举报内容不属实者原则上给予批评教育,若属恶意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或故意散播不良信息者,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待岗5-10天处理。7、受理单位未做好保密工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少于5天的待岗处理,故意通风报信、散播信息者,轻者待岗培训一月,重者直接给予辞退。七、附则1、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解释与组织执行,凡与此有悖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2、本规定自二O一二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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