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新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物资管理工作,理顺物资供应关系,加强物资服务与监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物资分公司职责第二条 物资分公司代表新建业公司行使物资管理职责,是全公司物资管理中心。并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以下物资管理职能: 物资供应服务职能做好物资供应,保障各生产单位(以下称项目部)生产、工程施工所需物资材料;建立物资信息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物资信息。 物资监管职能审核物资材料采购价格,包括物资分公司物资材料调拨价格和外购物资材料价格(含项目部自购物资材料价格);对项目部库存物资材料保管领用(消耗)、物资材料出库手续是否齐全、账卡物是
2、否相符、物资材料上架摆放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 其他职责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和完善物资管理相关业务具体管理细则和办法;组织开展清仓利库和修旧利废工作。检查物资储备管理,分解储备资金指标;组织召开物资专业工作会;与项目部共同管理考核材料采购人员。第三章 物资计划第三条 项目部所需用物资材料应编制物资材料需用计划并上报物资分公司,物资分公司对物资需用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各项目部一般应在本月25前上报次月物资材料需用计划。同时,根据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变化情况上报调整计划和临时追加计划。项目部必须结合库存和工程进度情况科学合理编制物资需用计划,避免库存材料积压。第四条 物资
3、分公司对各项目部物资需用计划审核汇总后,对生产、工程施工急需物资材料应首先重点安排。第四章 物资采购第五条 物资采购原则 物资采购工作应纪委监督下进行; 在从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中采购。 对批量物资材料、设备实际招议标采购; 开展代储代销业务从代储供应商中采购; 不成批量物资材料,采用比质比价方式,从合格供应商中采购;第六条 物资采购权限。物资材料采购实行由物资分公司统一采购与项目部零星自购相结合。 构成工程主体的主要材料、批量辅助材料由物资分公司统一采购(不含土产材料); 施工机械设备由物资分公司统一采购; 市场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可由项目部自行采购,但应向物资分公司报相关资料进行说明。
4、零星辅助材料经物资分公司审核后,可由项目部自行采购; 沙石料等土产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 抢险救急物资材料,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项目可自行采购,但事后应向物资分公司补办相关手续; 华强公司属独立法人资质,物资材料可以自行采购,但遵守和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第七条 物资采购渠道。物资分公司对项目部上报的物资需用计划经审核平衡汇总后,应着手组织物资材料采购工作。物资分公司物资采购渠道原则上按下列顺序确定供应商: 贵州恒利物流有限公司(恒利建材经部); 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 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第五章 物资供应第八条 各项目部所需物资材料由物资分公司统一供应和项目部自行采购两种形式。 项目部在物资分
5、公司领用物资材料,需填制拨料单,办理拨料领用手续。拨料单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经物资分公司材料计划员审核、物资分公司材料主管签字后保管员方可发放物资材料。物资调拨价格与进价相同,物资分公司不再另收管理费。拨料单一式五联:第一联:物资分公司存查;第二联:发料依据(保管员留存);第三联:财务作账;第四联:财务转账:第五联:领料单位回单。 项目部需自购物资材料,前事先经物资分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自购物资材料购。自购材料采购结束后,应及时将相关发票单据送物资分公司(物资分公司设专职审核监管人员)审核后,由项目部采购员带回交项目部财务组报销办入账手续,同时,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规定要求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6、设备采购。项目部所需新设备,应向物资分公司(租赁站)、公司机电部、企管部提交报告并进行汇审。汇审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物资分公司根据审批意见,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设备经租赁站、机电部、项目部共同验收后,项目部与租赁站办理租赁手续。第六章 物资监管第九条 物资监管包括对物资材料价格审核、项目部库存物资材料保管使用(消耗)情况检查,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物资材料进行质量鉴定。第十条 物资分公司设专职物资价格监管人员,对物资采购价格(包括项目部自购物资材料)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管,随时掌握价格执行情况。物资采购合同正式签定前,先经专职物资价格监管人员进行价格初审后,提交公司企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
7、进行合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签定物资采购合同。第十一条 物资分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库存物资保管、使用(消耗)、仓库保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库存物资管理中存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整改措施。第七章 物资验收保管领用第十二条 物资材料验收。项目部在物资分公司调入的物资材料和自行采购的物资材料实行验收制度。由保管员或设专人与保管员共同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并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验收入库单内容应按规定填写齐全完整,项目部负责人、验收人、保管员、采购员应分别盖章或签字,明确责任。材料验收入库单联次应满足会计核算需要。第十三条 物资材料保管。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验收入库单及时登材料保管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8、并按规定将材料上架或分类堆放管理,悬挂料签。做到库房整齐干净有序,防火防盗。第十四条 物资材料领用。物资材料出库必须实行领料单制度。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放物资材料,领料单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项目部负责人、批料人、领料人分别签字盖章或签字,明确责任。领料单联次应满足会计核算需要。第十五条 物资材料退库。当月领用材料,不需用的应在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月底已领用,但尚未投入到生产中使用(消耗),应在当月底办理“假退库”手续 ,真实反映当月材料成本。第八章 周转材料管理第十六条 物资分公司租赁站(以下称租赁站)负责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并向项目部提供周转材料租赁业务。项目部租赁用周转材料需与租赁站签定租赁用
9、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租赁站以合同形式对项目部租赁的周转材料进行管理。租赁合同采用格式合同,由租赁站具体编制。第十七条 项目部租用周转材料需应向租赁站提交租赁申请报告。租赁站接到申请报告后,应统筹安排,首先在库存中进行调齐,无法调齐的按第四章有规定安排采购。第十八条 租赁合同签定后,租赁站移交周转材料实物,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租赁费按移交日起计算租赁费。第十九条 周转材料租赁费。周转材料租赁费的计算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周转材料摊销额; 机械性磨损; 定额内损耗; 应收取的管理费。租赁费具体计算,经分管领审批后执行。第二十条 租赁站应建立周转材料动态管理台账,编制周转材料管理报表,随时掌握周转材料在
10、库、在用情况。第二十一条 未经租赁站同意,项目部不得从外部租赁周转材料,或将周转材料转租。第二十二条 周转材料品名目录由租赁站编制,经相关部门汇审,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第九章 废旧物资管理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在生产、工程施工中回收的废钢铁、废旧有色金属等废旧物资由物资分公司统一上交集团公司处理。项目部无权对外销售处置。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应设置专门回收仓库或场地,对废旧物资实际统一堆放管理。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保管台账,建立建全回收、交旧、保管领用审批制度。第二十五条 物资分公司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废旧物资回收、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办法,定期检查指导项目部废旧物资回收和物资交旧领新制度执行情况。第十章 修
11、旧利废管理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各种物资,除一次性消耗和无回收价外,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应积极组织回收,能重复使用的物资在不影响安全提下必须复用。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回收的废旧物资,无法复用和修理的应按第九章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物资分公司应将集团公司下达的修复利废产值指标分解到租赁站和各项目部,并按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二十九条 修旧利废的产值按物资价格50%计算,修旧或改制的产品单独建账,设置专门仓库,视同在库物资进行管理保管,对修旧和利用情况单独编制报表上报物资分公司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物资分公司另行制定。第十一章 考核第三十条 项目部每5日前将上月库存物资材料盘点表及物资材料收支情况表上报物资分公司。物资分公司对其库存储备进行考核,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罚。第三十一条 每月5日前项目部将上月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完成情况编表上报物资分公司。物资分公司对项目部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必须实事求是,按时上报上述报表,并对其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严肃处理。第十二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 月 日起执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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