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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pt

1、主讲主讲 吴松勤吴松勤 2009 2009年年3 3月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内容介绍规范内容介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n n一、质量验收规范修订的背景n n二、质量验收规范修订的重点n n三、统一标准主要内容介绍n n四、表格的编制及填写说明主要内容(一)标准规范本身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标准规范本身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1 1、大多数标准标龄过长,检测方法少;、大多数标准标龄过长,检测方法少;2 2、原标准规范交叉多,执行难度大;、原标准规范交叉多,执行难度大;3 3、标准的计划经济色彩多,与国际贯彻差距大,不

2、利于入世要求;、标准的计划经济色彩多,与国际贯彻差距大,不利于入世要求;4 4、新的技术不适应等。、新的技术不适应等。(二)贯彻(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出新的要求提出新的要求 1 1、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政府及五个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政府及五个责任主体。2 2、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确立。、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确立。3 3、强调质量的过程控制。生产前、生产中及竣工验收。、强调质量的过程控制。生产前、生产中及竣工验收。4 4、明确规定了监理的工作。、明确规定了监理的工作。5 5、提出了坚持工程建设程序来保证工程质量。、提出了坚持工程建设程序来保证工程质量。一、质量验收规

3、范修订的背景返回(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改革(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改革 1 1、突出强制性条文。、突出强制性条文。2 2、体现标准体系的作用。、体现标准体系的作用。3 3、充分发挥企业标准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标准的作用。(四)标准定额司为标准编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四)标准定额司为标准编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1 1、总体设想。、总体设想。“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改的改革设想。革设想。2 2、之间应协调一致,同一对象只能制订一个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同一对象只能制订一个标准。3 3、制要结合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方针政策,质量责任和要示

4、深度,、制要结合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方针政策,质量责任和要示深度,改进和完善各项质量指标。改进和完善各项质量指标。4 4、验收规范只设一个质量指标,将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验收规范只设一个质量指标,将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质量的指标重点突出,并具体量化,规定验收方法和检测手段;同时结质量的指标重点突出,并具体量化,规定验收方法和检测手段;同时结合工程质量特点,注重工程质量全过程的控制。合工程质量特点,注重工程质量全过程的控制。返回 5 5、加强工程的基本试验和施工试验工作。、加强工程的基本试验和施工试验工作。6 6、加强措施的配套。质量验收规范要与有关行政措施配套;要与本、加强措施

5、的配套。质量验收规范要与有关行政措施配套;要与本系列规范协调,也要与设计规范协调等。系列规范协调,也要与设计规范协调等。返回二、质量验收规范修订的重点1 1、贯彻落实、贯彻落实“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编制思路。的编制思路。验评分离。将原施工规范的工艺和验收分开,将原验评标准的验验评分离。将原施工规范的工艺和验收分开,将原验评标准的验收与评定分开,将两个规范中的验收内容合并为将修订的验收规范。收与评定分开,将两个规范中的验收内容合并为将修订的验收规范。强化验收。将验收规范列为强制性标准,只设一个合格质量等级、强化验收。将验收规范列为强制性

6、标准,只设一个合格质量等级、强化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增加了检测项目。强化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增加了检测项目。完善手段。完善材料设备的检测,改进施工过程的检测,开发竣完善手段。完善材料设备的检测,改进施工过程的检测,开发竣工工程抽测项目。工工程抽测项目。过程控制。建立过程控制制度,生产控制、合格控制、竣工控制。过程控制。建立过程控制制度,生产控制、合格控制、竣工控制。返回 2、体现条例的管理内容。第三章的设置及其条文;每章中又增加了一般规定;第四章质量验收的划分;第六章验收程序和组织;以及整个验收过程都体现了管理的内容。3、标准水平的确定。验收规范编制是在原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可原为

7、有优良质量等级,现在又不能降低现行标准、规范的水平。而验收规范的质量指标又取消了合格70%,优良90%达到允许偏差的规定,各项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修订后的验收规范,会达到行业管理的先进水平,而不是以往的平均先进水平。4、明确验收规范的服务对象。施工单位必须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验收规范”要求验收。也是参与建设单位各方应尽责任和政府质量监督,以及解决工程质量纠纷的依据。返回 5 5、质量验收规范支撑体系、质量验收规范支撑体系 新的质量验收规范,将对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大的影响。质量验收规新的质量验收规范,将对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大的影响。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

8、,见图一。范支持体系,见图一。图一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撑体系标意图返回工法工艺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企业标准基本试验方法标准现场检测方法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建筑工程优良工程验评标准评优标准统一标准及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6 6、标准本身修改的重点、标准本身修改的重点 (1 1)增加了子分部、子单位工程划分、检验批的提出。)增加了子分部、子单位工程划分、检验批的提出。(2 2)检验批只设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两个质量项目。)检验批只设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两个质量项目。(3 3)增加分部工程的资料验收、安全功能抽测和观感评定。)增加分部工程的资料验收、安全功能抽测和观感评定。(4 4)增加

9、了单位工程的安全功能抽测。)增加了单位工程的安全功能抽测。(5 5)落实终身质量责任制。)落实终身质量责任制。(6 6)不合格处理的规定更明确了。)不合格处理的规定更明确了。(7 7)增加了一些施工过程项目的验收。如:)增加了一些施工过程项目的验收。如:模板工程。模板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坑支护工程。(8 8)抽样方案的提出。)抽样方案的提出。(9 9)在施工单位的自检的基础上验收。)在施工单位的自检的基础上验收。返回三、统一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统一标准共分六章。统一标准共分六章。2727条、条、1717个术语和个术语和7 7个附录。并有个附录。并有6 6条强制性条文。条强制性条文。第一章第一章

10、 总总 则则主要内容是制订本标准的宗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编制依据及有主要内容是制订本标准的宗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编制依据及有关标准的关系。关标准的关系。1.0.1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1.0.2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1.0.3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

11、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使用。第二章第二章 术术 语语 列出了本标准系列常用术语列出了本标准系列常用术语1717个。只适用本系列规范。个。只适用本系列规范。返回 第三章第三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质量控制度;控制点;列出了验收过程中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要求,质量控制度;控制点;列出了验收过程中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要求,以保证验收的质量;提出了抽样方案的建议。以保证验收的质量;提出了抽样方案

12、的建议。3.0.1 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 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0.2 3.0.2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

13、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认可。2.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3.3.相关各专业工种这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相关各专业工种这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

14、下道工序施工。返回3.0.3 3.0.3 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15、并应形成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文件。6.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

16、应共同确认。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返回3.0.4 3.0.4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1.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计数等抽样方案。2.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4.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

17、选用全数检验方案。方案。5.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3.0.5 3.0.5 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方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风险(或漏判概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 和和 均不宜超过均不宜超过5%5%。2.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 不宜超过不宜超过5%5%,不宜超过不宜超过10%10%。返回第四章第四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1

18、 4.0.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分项工程和检验批。4.0.2 4.0.2 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位工程。2.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4.0.3 4.0.3 分部工程的划分

19、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2.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返回4.0.4 4.0.4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B B采用。采

20、用。4.0.5 4.0.5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4.0.6 4.0.6 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CC采用。采用。返回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0.1 5.0.1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21、.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5.0.2 5.0.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5.0.3 5.0.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2.质量控

22、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返回3.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0.4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3.单位(子单位)工程

23、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0.5 5.0.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1.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D D进行。进行。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E E进行。进行。返回3.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分

24、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F F进行。进行。4.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标准附录GG进行。进行。5.0.6 5.0.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2.经有关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

25、验批,应予以验收。经有关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介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介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0.7 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

26、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位)工程,严禁验收。返回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1 6.0.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6.0.2 6.0.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27、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6.0.3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6.0.4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

28、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验收。返回6.0.5 6.0.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资料交总包单位。6.0.6 6.0.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当参加验收各方对

29、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6.0.7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返回四、表格的编制及填表说明返回返回返回010601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03-2002)填表说明 020301主控主控项目:项目:1、砖及砂浆强度等级,按设计要求检查和验收:砖应有进场验收报告,批量及强度满足设计要求为合格。2、砂浆有配合比报

30、告,计量配制,按规定留试块,在试块强度未出来之前,先将试块编号填写,出来后核对,并在分项工程中,按进行批强度评定,符合要求为合格。3、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用百格网检查每检验批不少于5处,每处3块砖,砖底面砂浆痕迹的面积,取平均值。不小于80%为合格。4、斜槎留置,按规范留置,水平投影长度不小于高度的2/3为合格。5、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按规定设置,留槎正确,拉结筋数量、直径正确,竖向间距偏差100mm,留置长度基本正确为合格。6、轴线位置偏移10mm,经纬仪、尺量及吊线测量,不大于10mm为合格。7、垂直度每层5mm,2m托线板,不超过5mm为合格。返回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

31、录表(GB50203-2002)填表说明 02030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1、组砌方法,上下错缝,内外塔砌,砖柱不用包心砌法。混水墙300mm的通缝,每间房不超过3处,且不得在同一墙体上,为合格。清水墙不得有通缝。注:上下二皮砖塔接长度小于25mm的为通缝。2、水平灰缝厚度10mm,量10皮砖砌体高度拆算,按皮数杆10皮砖的高度计算。10皮砖在-8,+12范围内为合格。3、基础顶面、墙面标高15mm;4、表面平整度混水墙8mm;5、门窗洞口高宽度(后塞口)5mm;6、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mm;7、水平灰缝直度10mm;各项目80%检测点应满足要求,其余20%点可超过允许值,但不得超过其值的15

32、0%,即为合格,否则,返工处理。如果验收清水墙,其表面平整度为5mm;水平灰缝平直度为7mm;并增加项目清水墙游丁走缝偏差为20mm。返回返回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10-2001)填表说明 030201主控项目:主控项目: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检查施工记录。2、一般抹灰所有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4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

33、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返回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10-2001)填表说明 03020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1、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茬平整,分格缝应清晰。(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观察和手摸检查。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观

34、察检查。3、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检查施工记录。4、抹灰分格缝和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观察和尺量检查。返回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10-2001)填表说明 03020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观察和尺量检查。6、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返回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10-2001)填表说明 030201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

35、(mm)检验方法普通抹灰高级抹灰1立面垂直度43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2表面平整度4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3阴阳角方正43用直角检测尺检查4分格条(缝)直线度43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真尺检查5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43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真尺检查返回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4项阴阳角方正可不检查;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返回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08-2002)填表说明 010507 全数检查。全数检查。主控项目:主控项目:1、细部构造所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腻子止水条和接缝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

36、墙管道、埋设件等细部构造作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同时变形缝应符合第4.7.3条、施工缝应符合第4.7.4条、后浇带应符合第4.7.5条、穿墙管道应符合第4.7.6条、埋设件应符合第4.7.7条规定。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返回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08-2002)填表说明 010507一般项目:一般项目:1、中埋式止水带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线重合,止水带应固定牢靠、平直,不得有扭曲现象。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防腐处理。观察检查。3、接缝处混凝土表面应密实、洁净、干燥;密封材料应嵌填严密、粘结牢固,

37、不得有开裂、鼓泡和下塌现象。观察检查。返回返回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303-2002)()低压成套柜(屏、台)填表说明 060401主控项目:主控项目: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铜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和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纺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2、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表6.1.2的规定。3、

38、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阴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4、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5、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返回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303-2002)()低压成套柜(屏、台)填表说明 060401主控项目:主控项目:6、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

39、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M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7、直流屏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检测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返回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303-2002)()低压成套柜(屏、台)填表说明 06040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1、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2、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

40、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3、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范: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3)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4)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标明被控制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作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2)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3)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

41、换时,不触及相邻的压板;4)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准确;5)外壳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接可靠;6)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返回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303-2002)()低压成套柜(屏、台)填表说明 060401一般项目:一般项目:5、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

42、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6、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检查数量:检查数量:主控项目1、4、7全数检查;2抽查20%,少于5台,全数检查;3、5、6抽查10%,少于5右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7 全数检查:

43、16、8 抽查10%,少于5处(台),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验方法:见本规范第28.0.7。判判 定:定:应检数量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判为合格。返回返回010601020301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填表说明1、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具体和检验批表的名称一致;2、检验批逐项填写,并注明部位、区段,以便检查是否有没有检查到的部位;3、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和该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签字。返回返回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填表说明1、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填写要具体,并注明是分部还是子分部;2、分项工程填写要是全部分项工程,并写明检验批的数量;3、资料审查要按子分部工程分别检查,要按层次进行,并判断其能否

44、达到完整的要求;判定达到3、4 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合格”,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并将资料附在后边;4、安全和功能抽查,每项检测有单项报告,其结果能达到设计要求;5、观感质量验收按单位工程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附评价表;6、各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返回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G.0.1 G.0.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按表G.0.1-1G.0.1-1记录,表记录,表G.0.1-1G.0.1-1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汇总表与附录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汇总表与附录F F的表的表F.0.1F.0.1和表和表G.0.1-G.0.1-2.g.0.1-42.g.0.1-4配合使用。表配合使用。表G.0.1-2G.0.1-2为单位为单位(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核查记录,表G.0.1-3G.0.1-3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G.0.1-4G.0.1-4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返回返回返回返回返回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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