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文物保护法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和沪昆筹工管新建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针对沪昆铁路客专工程自然、生态环境的特点,为加强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坚决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指挥部、二公司项目部、直管施工队。二公司项目部、直管施工队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方案及过程控制措施。第二条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水保和谁区域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
2、谁损坏谁恢复,谁发现谁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环保、水保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制度,把承诺和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控制污染源,施工污水、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保护发现文物。确保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依据沪昆客专贵州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工作,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兼书记)为组长,常务副指挥长、总工程师、副指挥长、副书记、安全总监为副组长,指挥部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项目环水保管理工作,设专职环保工程
3、师一名,负责日常工作。第四条 二公司项目部、直管施工队必须配备与本单位所担负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所属区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五条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制定环境与生态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单位工程中环保水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使环保水保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六条 广泛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环保水保意识,组织职工学习环保水保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全体职工对环保水保重要性的认识和对本标段生态环境概况的了解,并向职
4、工介绍本工程在环保水保工作中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和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增强第一管理者的环保意识;要宣传搞好环保的重要性,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环保是关系到企业信用和子孙后代的大事。第七条二公司项目部、直管施工队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根据本标段工程对环保、水保的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保、水保实施方案,于开工前交指挥部安质环保部审核。第八条二公司项目部、直管施工队专(兼)职环保员要做好环保、水保的实施记录,如实记录施工前后环保、水保质量状况,做好文档管理。第九条 对于施工中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拒不采取措施和恢复不及时的由指挥部安质环保部估列其环保、水保工程费用,在验工计价中予以扣除,用于返工或安
5、排其它单位、人员整治恢复。 第十条 对环保、水保工作较差的单位和环保、水保质量事故,指挥部将其程度进行通报、罚款,并纳入综合考评。 第四章 具体措施根据本标段工程实际和特点,环保水保措施,主要内容如下:第十一条 临建工程的环保水保措施1、临时工程设施选址应坚持选在荒山荒坡和植被相对较少的地方,尽量做到少占农田不占农田,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2、临时工程设施修建期间不得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和影响下游农田的灌溉,不允许在临时工程的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3、合理布置施工便道,要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做到排水畅通,路面雨季不积水,晴天不翻浆。4、装备洒水车,每天定时给施工场地、便道与临时场地洒
6、水压尘养护,保证施工工区空气清洁。在施工高峰期,不同路面的道路、临近办公生活区和附近居民点等的道路以及干燥季节,视路面扬尘情况,随时增加洒水次数,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污染。5、 经常清扫工地和道路,保持工地和所有场地道路的清洁;控制施工场地内的卡车车速,避免施工场地及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扬尘。第十二条 生活营区的环保措施1、生活区选址原则与上述临时工程一致,生活区场地平整,环境整洁。2、生活营区的生活垃圾配置垃圾箱,存放堆满后集中运往弃土场做深埋处理。3、生活区待工程完工后,根据环保要求进行现场清理,必要时选用合适的土料覆盖,将地表恢复至天然状态。第十三条 路基工程的环保措施1、严格按
7、照设计指定位置取土,严禁车辆在设计取土界限外取土和行走。2、在路基施工中,及时按设计要求做好各项防护工程。3、在路基施工中对破坏的自然水系及时做好恢复和修复工作,确保水系排泄畅通和下方农田灌溉。第十四条 桥梁工程的环保措施1、桥梁桩基施工的废碴,运往弃土场,不得随意堆放。2、钻孔泥浆按以下要求处理(1)严禁泥浆在孔外四处流溢,孔口泥浆及弃土及时清理干净。孔内泥浆必须经过多级沉淀后排放,不能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新的污染。(2)沉淀池中的废渣,集中运往设计指定的弃渣场或弃土场。3、钻孔机械的废油排放采用隔油池措施处理,不得超标排放。第十五条 隧道工程环保措施1、对洞内涌水治理,坚持“堵排结合,综合治
8、理”的原则,防止水资源流失。2、施工废水在洞口设沉淀池,经沉淀才能排出,避免污染河道和周围环境。3、弃碴必须弃至设计指定地点,弃碴场必须先挡护,后弃碴。工程竣工后对弃碴场进行平整、复耕或绿化。第十六条 水土保持措施1、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工程监理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允许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减少便道数量。2、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采取尽力保护和按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3、根据工程进展,及早安排施工防护工程和给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绿化工程。4、桥梁及涵洞工程施工完工后,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护河谷自然畅通,防止积淤或冲刷。5、
9、按设计要求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防止风蚀、水蚀。第十七条 降低噪声的保护措施1、机械车辆驶过生活营地或居民区应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过大的机械。3、合理安排调整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的工作时间,并配备必要劳保用品。 4、土石方爆破作业要采取控制爆破,严格控制装药量,防止飞石对树木、植被造成损坏,夜间停止洞外爆破作业。第十八条 废液、废油的处理措施施工废液、废油,采用隔油过滤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超标排放,污染周围环境。第十九条 保护野生动物措施1、不得偷猎、恐吓、袭击野生动物。2、野生动物产生意外需救助时,采取救助措施并通知野生动物管
10、理机构。3、行驶车辆、施工机械不得伤害野生动物。第二十条 文物保护措施1、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迹,立即停止施工,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2、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沪昆客专贵州公司、监理单位报告,根据文物管理部门的决定妥善处置。第二十一条 严格管理化学药品及工地实验室所用的化学试剂,防止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废浆液和废弃化学药品容器做到及时收集处理。第二十二条 设置有毒有害废物存放点(地面做防渗处理),并及时消纳,以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环境污染。第五章 工程完工环保管理第二十三条 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施工队要对环保工作进行自检,并报指挥部验收,再由指挥部呈报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
11、查。各项目部、施工队要积极配合设计、监理、施工、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对环保工程的验收。第六章奖罚措施第二十四条 二公司项目部、直管施工队环保工作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基础工作扎实,环保措施到位,经业主、地方政府年终检查考评无环保质量事故,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一定奖励。第二十五条 经业主、监理、指挥部检查发现环保事故、环保破坏事件或地方投诉,不能及时恢复的按奖励的比例对等处罚。第二十六条 施工中发生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不采取措施和恢复不及时的,由指挥部对环保工程整治费用进行预算,在验工计价中予以扣除。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批准实施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指挥部安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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