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工程) 公开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编制日期: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2A 总 则4B 招标文件说明5C 投标文件的编写6D 投标文件的递交10E 开标和评标12F 授予合同15投标须知附件17附件一:招标工作内容和范围17附件二:评标标准和办法17第二部分 合 同29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54投标格式(见下列附件)69附件 1 投标书69附件 2 开标一览表70附件 3-1 投标报价总表71附件 3-2 设备材料报价明细表72附件 3-3 三年用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73附件 3-4技术、服务报价明细表74附件 4 投标规格
2、响应表75附件 5 法人代表授权书76附件 6 售后服务承诺书77附件 7 售后服务表78附件 8 承诺书格式79附件 9 技术差异表80附件 10 培训响应表81附件 11 设计联络响应表82附件 12 图纸、手册等技术文件响应表83附件 13 质量保证响应表84附件 14 投标文件封皮853第 一 部 分投 标 须 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或要求1项目名称(电梯工程)2建设地点3建筑规模5招标人招标人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6资金来源自筹7合格投标人详见投标须知第3条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10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07年4月8
3、日内12交货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13现场勘察时间:2006年 9 月 24 日 9:00 时地点:14招标范围台无顶部机房式货用电梯载重:1500kg;速度:0.5m/s;层站:3F/3S(1部),2F/ 2S(2部) 15接受质疑文件2006年 9 月 25 日 16:00 时之前16投标语言中文17计价货币人民币18技术偏离关于技术条件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有异议,需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并列入投标技术文件中。如无此表,则认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本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内容。19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120日历天20投标保证金无2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光盘二套。22递
4、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06年 10 月 18 日 14:00 时地点:23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06年 10 月 18 日 14:00 时地点:24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办法综合定量评标法25合同的签订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26质量标准质量合格27售后服务保修期2年 28声明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货物涉及到侵权所造成的任何责任。投 标 须 知A 总 则1. 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电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1.2 建设地点:1.3 相关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2. 定义2.1 招标人:2.2 招标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符合本须知第3条规定的,响应本招标文件要
5、求并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商。2.4 货物:本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所确定的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器、易损件、备品备件、附件、专用工具、手册及其他资料和材料等。2.5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察、安装指导、现场组装及定位、调试、验收、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义务。2.6 电子版本:并刻于可读取、可复制的光盘中的电子文件。3. 合格的投标人3.1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
6、用或损失负责。5. 招标原则和方式本工程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B 招标文件说明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四部分 附件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带有限制性的理解或注释将被视为没有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6.3 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
7、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及其代理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等行为而引起的一切责任。7.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7.1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在现场勘察中发现任何疑问,投标人均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表达,并以专人递交。招标人最终将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就本款所述答疑事宜,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a) 联系人: b) 联系电话:c) 传 真: 7.2 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答疑的形式进行解释。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议,则答疑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将由招标人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各位投标人。书面
8、答疑文件(以及答疑会议记要,如果召开答疑会议),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在不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5 日前,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本须知中所列的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将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以发布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给出。在本须知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 5 天起,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或解释来自任何投标人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向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所做的任何口头或电话答复等一律无效。7.3 提醒投标人注意,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出现明显的或不符合逻辑等的错误,或在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
9、,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约定,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请求,而在中标后发现并提出,中标人将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而做出的书面澄清。7.4 澄清会之后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不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5 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是签订供货合同的主要依据。 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不违背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
10、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8.2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不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8.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制约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第22条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
11、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C 投标文件的编写9. 投标语言和计价货币9.1 所有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所有往来函电和文件使用中文。9.2 本项目的投标价格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部分:单独密封、供唱标时使用的投标文件:l 开标/投标一览表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商务标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后附的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l 投标书l 开标/投标一览表l 投标分项报价表特别提醒:除投标人提交的单独密封、供唱标时使用的投标文件以及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以外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不允许加入投标
12、报价信息,否则视为废标。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l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要求提交产品的制造、检测、运输、现场组装、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含保修期的维护保养)等技术文件。l 投标文件应按设备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表中所要求的内容,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并包括所投产品完整的产品样本,相关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认证书。l 设备详细性能参数必须填入技术参数表(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技术条件技术参数表)。l 与招标技术文件所要求的任何设备性能参数偏差都必须列入技术偏离表。l 主要部件及产地清单。l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13、;(2) 技术服务;其他:第三部分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的其他内容;第四部分投标人认为须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还应制作并提交二套其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要求限于DOC、XLS、DWG、PPT 格式,并刻于可读取、可复制的光盘中。11. 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完成并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顺序编排、编制目录后装订成册。11.3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号纸打印,装订形式不限,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上应标明拟供货物的单价(含服务价格)和总价。
14、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为了便于招标人今后对货物的维护保养,此次采购的货物均须为同一货物厂商生产,不采纳使用多个货物厂商的方案。12.2 货物价格应为自制造厂到交货地点的价格,包括:12.2.1 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应付的关税),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等价格在内、以及招标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验货等相关费用。12.2.2 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制造厂
15、运至交货地点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12.2.3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许可证、批复及执照等的获得和运行、维护与培训服务与标书文件可能规定的其它项目和服务等方面都应包含在所有标书文件中或合理地隐含的承包商的义务中。12.3 投标货物如果是部件进口,其所有进口手续都由投标人自己办理,投标人还需承担所有的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相关费用。12.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所要求的方式和详细程度报出分项价格。12.5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方式:固定价格。投标人报的价格在投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固定,且不论何种理由都不变更。13. 投标货币13.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在投标书、开标/投标一览表
16、、投标分项报价表等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14. 投标保证金:无15.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5.1 投标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15.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以及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16. 保密16.1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
17、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16.2 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的保密资料,以及所有的无论从任何媒介获得的复印件和摘录。17. 投标人知悉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充分了解了对所有影响工程的事项,包括任何与工地、工程和项目时间表有关的信息。18. 投标有效期根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之日后的一百二十(12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9. 投标文件的
18、数量、签署及规定19.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和二套副本,二套电子版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本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报价部分分别装订成一册;产品样本也应单独装订成一册。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9.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生效。19.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
19、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20. 特别说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对招标人不利的变动都将不被招标人所接受。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投标书(本招标文件附件1)中的各款约定,这些约定均构成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D 投标文件的递交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记2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文件一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全权代表的签章及投标单位公章。21.2 将全部投标文件包装完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经办人和通讯地址,以便因标书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时,得以将标书原封退回。密封袋封面应单
20、独打印在A4白色复印纸上,并粘贴在密封袋上,密封袋封面格式如下(文字部分投标人可自行排版,不得删减或增加其它内容,密封包装袋里内容根据实际密封内容填写):密件 投 标 文 件 : 兹报送 (电梯工程) 工程投标文件 (技术标或商务标)部分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投标人:(打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盖章) 经办人: 电话: 投标人地址: 邮编: 密封袋的封口处必须用独立密封条密封,并注明密封条字样,打印密封时间,密封条与密封袋骑缝处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人名章各两枚。21.3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及“ 年 月 日之前不得启封”字
21、样。21.4投标文件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密封用章应清晰可辩,用章不清晰时,最多可在紧靠第一次用章处补盖一枚。21.5如果在密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填写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将做废标处理。22. 投标截止时间22.1 各投标人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签署密封,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届时由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并同时举行开标会。22.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规定,通过
22、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 迟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第21条和第22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
23、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4.3 投标人的任何文件同时按上述规定密封与呈报,除招标人要求等特别原因,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之外的解释、说明和补充投标文件。24.4 如果任何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或将不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本次招标的成功完成。24.5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4.6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E 开标和评标25. 开标2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及本须知前附表
24、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参与开标仪式并签到。25.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5.3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投标须知第24条规定递交的修改、撤消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5.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将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5.5 开标时
25、,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视为废标。26. 评标委员会26.1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货物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6.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最终形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及项目领导小组推荐出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27. 评标原则27.1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
26、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有关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7.2 招标人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7.3 招标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7.4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对本次招标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任何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手段及方式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及评审过程进行影响及干预,否则,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28. 评标办法终审首先进行技术评审,按照投标人技术得分排序。综合评分采用综合定量评标法,根据投标书的具体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投标报价进行量化评分。29. 错误修正29
27、.1 尽管本设备采购执行固定总价合同,本着对投标人负责的原则,并防止因算术方面的错误等对招标人不利的投标策略导致投标人中标后合同双方的正当经济利益受损,同时兼顾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报价中的各项价格和费率进行校核,以便发现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错漏项等。29.2 招标人及其评标委员会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29.2.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29.2.2 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9.2.3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29.3 经评标委员会以质疑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其投标价格中的错、漏项,评标委员会将结合质疑和澄清的结果,在价格调整中予以必要的考虑。(参考其他投标人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其报价)29.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算术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报价的各项单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在投标人确认后,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中的各项单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9.5 招标人在修正错误时有权要求有关投标人对其投标中出现的算术问题做出解释和澄清; 如果经过错误修正后的
29、总价大于其开标/投标一览表的总价,则以错误修正后的总价进行评分;如果经过错误修正后的总价低于其开标/投标一览表的总价,则以开标/投标一览表的总价进行评分。30.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进入本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得分排序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者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
30、者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前两名分值相同时价格低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32.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32.1 除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委接触。32.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委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3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和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2.4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
31、透露给任一投标人。F 授予合同33. 履约能力审核必要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作核实,一旦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4. 合同授予标准34.1 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预中标人,得分第三者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34.2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获得最高得分时,由评委对其进行再次投票直至产生无并列的排序为止;34.3 如果第一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预中标人为中标人;如果第二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三的预中标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名第三的
32、预中标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对本工程重新组织招标。35. 中标通知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5.2 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38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有关章节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函。 35.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5.4 对未中标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36. 签订合同36.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该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并使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格式签订合同。36.2 该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33、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 即生效。36.3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将作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36.4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签订合同。37. 保修期的执行依据保修期按照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执行,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38. 监督38.1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对本次招标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 ,有权向有
34、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9. 废标条款特别提醒:以下条款为本招标文件标注有下划线部分关于废标条件的汇总。39.1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9.2 开标时,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视为废标。39.3 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39.4 初审即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符合性、完整性审查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废标。39.5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有关单价或费率,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9.6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35、的投标。39.7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付款条件不能有偏离,否则将导致废标。39.8除投标人提交的单独密封、供唱标时使用的投标文件以及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以外的任何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不允许加入投标报价信息,否则视为废标。投标须知附件附件一:招标工作内容和范围附件二:评标标准和办法投标须知附件一:招标工作内容和范围(电梯工程)招标工作内容和范围招标编号:京专材第2006ZS-443号 2006年投标须知附件一招标工作内容和范围1 工作范围1.1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是工程所使用的电梯的采购和安装。1.2 为保证本项目的完整性,并满足使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能正常有效使用而所必须的所有必要配件、
36、设备及服务。2 工作内容2.1 投标方须完成电梯的制造;性能检测;运输供货;现场组装、定位及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2.2 电梯的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相关内容,提供与楼宇自控系统相关的控制界面接口和配合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各项指标说明。并根据电梯楼宇自控系统控制要求,提供相应的元器件在机组上的安装位置,若需安装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2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07年4月8日。投标须知附件二:评标标准和办法(电梯工程)评标标准和办法招标编号:京专材第2006ZS-443号 2006年一、评标原则与标准第一条 为保证本次项目评标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客观
37、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本工程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第二条 评标原则是指参与评标的所有成员在评标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即“公平、公正、科学、综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和评标保密的原则。第三条 评标标准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进行综合评标。二、 评标委员会第四条 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电梯工程)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标,并出具
38、评标报告。 三、 评标方法第六条 本次评标分为初审和终审两阶段审查。 初审内容详见表一、表二,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入终审评审。第七条 终审评审首先进行技术评审。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从技术和价格二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技术权重为40%(详见表三);价格权重为60% (详见表四) 。第八条 评委应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按上述评分方法逐项进行打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第九条 投标报价的修正1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价格和费率进行校核,以便发现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错漏项等。2招标人及其评标委员会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2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
39、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22 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23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3 经评标委员会以质疑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的其投标价格中的错、漏项,评标委员会将结合质疑和澄清的结果,在价格调整中予以必要的考虑。(参考其他投标人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其报价)。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算术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单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
40、。在投标人确认后,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单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各项费率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后的有关单价或费率,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5 错误修正结果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投标总价和影响最终中标价格。但是,招标人在修正错误时有权要求有关投标人对其投标中出现的算术问题做出解释和澄清; 如果经过错误修正后的总价大于其开标/投标一览表的总价,则以错误修正后的总价进行评分;如果经过错误修正后的总价低于其开标/投标一览表的总价,则以开标/投标一览表的总价进行评分。第十条 对投标文件偏离的评审 1. 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
41、标文件要求,如果投标文件的应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其应答的条件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则该项目不作扣分处理。2. 在评标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某些项目应答是偏离招标文件的,但是该项并没有写入“偏离表”,则该偏离项目在评标打分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分值扣分。3.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中标人若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列出偏离项目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甚至在评标时对该项目已作了偏离扣分处理,亦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定标后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
42、及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授标建议1 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预中标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预中标人。2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获得最高得分时,由评委对其进行再次投票直至产生无并列的排序为止;3 如果第一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二的预中
43、标人为中标人;如果第二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确定得分排名第三的预中标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排名第三的预中标人也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对本工程重新组织招标。第十三条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完成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第十四条 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经上网公示期满、无质疑、评标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四、 评分方法和说明第十五条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十六条 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60分。7%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0分6%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7% 30分5%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6% 45分4% 投标价
44、与基准价比较 5% 50分3%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4% 52分2%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3% 54分1 %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2% 56分0 %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1% 58分-1%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0 % 60分-2%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1% 58分-3%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2% 56分-4%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3% 54分-5%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4% 50分-6%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5% 45分-8% 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6% 30分投标价与基准价比较 -8% 0分 五、 评标工作保密条例第十七条 评标工作开始后,有关申请资料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及询标情况均属于经济保密。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情况透露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人员泄露。在评标阶段, 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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