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0m北巷维修砌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日期:二00五年十月五日审 批 记 录部 门姓 名会 审 意 见编 制 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单位机 电 队运 输 队通 风 队机 电 科安 全 科生 产 科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审 批 意 见批准人总工程师贯 彻 记 录 班 次 名 单 早 班中 班夜 班贯 彻 人参加贯彻员工签名队 长班 长副班长职工瓦检员安全员合 计安 全 技 术 措 施 一、断面要求(附施工断面图): 半圆拱断面;净高:2.2m;净宽:2.4m。 二、工程质量要求: 1、碹体厚度及壁厚符合设计要求(碹厚:25;壁厚5),壁厚与巷道围岩之间的空隙必须用不可燃性材料填实,冒顶区必须接顶,但在碹
2、拱上部必须有厚度不小于0.5米的不可燃垫层。 2、砌碹沙浆标号不小于50,砌块规格满足要求(料石:粗料石(250-300)(200-150)(150-100); 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525; 沙 :粒度不大于2.5mm,含杂量小于5。)。 3、墙体基础不得小于设计(20),必须在硬底上铺设50mm厚的沙浆。 4、碹体平整,碹墙边线应成直线,砌块垂直逢要错开,不得同茬,每碹之间必须留咬合茬。 5、只有拱墙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拆除碹鼓及模板。 6、灰逢宽度在1020mm之内,灰逢饱满,无干逢、瞎逢。 7、砌挖补前应挂好中腰线,保证砌碹后,中线至边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的20mm,腰线上、下误差不
3、得超过30mm。 三、砌碹操作规定 1、拆除原木棚支护的棚腿 一次只准拆两架木棚的棚腿,拆除前,应先加固待拆棚架前后支护(架走向双抬棚,加固长度不得少于10m),再在待拆棚架架设走向双抬棚,然后拆棚腿。 2、挖砌基础 棚腿拆除后,敲掉巷道两帮的活矸后,方可挖基础。基础挖出后,将沟内积水排净,挂好中、腰线,在硬底上铺50mm后沙浆,然后在其上砌筑料石。 3、砌墙 根据已挂好的中、腰线砌筑,要求垂直缝要错开,横缝要跟腰线一致,灰缝要均匀饱满;根据边线拉水平线,并用水平尺检查墙的垂直度和水平度;墙后空帮部分要用不燃性材料填实。 4、砌拱 碹墙砌好后,再拆除原有棚架的棚梁,敲掉顶部活矸,架好临时支护,
4、方可立碹拱,测量校正其位置并稳固后,并可开始砌拱。砌拱必须从两侧拱基向拱顶对称进行,使两侧均匀受力,以防碹拱向一侧歪斜。砌块要垂直于拱的辐射线,砌块的大头必须向上,各行砌块必须错缝。砌拱的同时,应做好拱后充填,充填必须用不燃性材料且充填密实。封顶时,最后的砌块必须位于正中,并由内向外砌筑。拱、墙砌筑每告一段落,都应留有台阶式合茬,以便下次砌筑接茬。 拱、墙砌筑完毕后,方可按照上述程序再进行下一茬砌碹作业。 5、拆模清理 砌筑完毕,要待拱、墙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拆除碹拱和模板,拆下的碹拱和模板要及时洗刷、清理,损坏变形的要修理好,以便复用。砌碹表面不足之处,应用沙浆勾缝或抹平。 五、安全措施1、
5、作业前,必须先观察待修巷道的具体情况,每班工作前班长必须详细检查作业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和运输情况,如发现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妥善处理。确认无危险后,方准进行工作。2、应有专人观察顶板及围岩变化情况,坚持敲帮问顶,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3、必须加强临时支护,临时支护质量必须满足要求,并紧跟砌碹迎头,严禁空顶作业,巷道压力较大或顶板破碎时,应加密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有力。4、砌碹时,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或冒落堵人。砌碹三叉门时,必须坚持短挖短砌(一次只准拆除一架棚)。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5、砌碹作业不准一人单独作业。6、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
6、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排水、行人、运输安全。7、作业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都要妥善保护,要用木板或溜槽掩盖严密。 8、注意事项:(1)、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2)、维修过程中因扩大巷道断面需浅眼爆破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每眼装药量不得超过150克;炮眼必须封满炮泥;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爆破时,必须放好警戒并有值班队长在现场指挥。 3、必须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砌碹,一碹未完工前,不准进行下一碹作业,严禁空顶作业;本措施未尽事宜请按煤矿安全规程中规
7、定执行!主井筒-80以下段局部挖补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 制 刘 桂 林 05、2、2 施工单位 机 运 科 安 全 科 生 产 科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编制日期:二00五年二月二日审 批 意 见审核意见:批准意见:安 全 技 术 措 施一、断面要求:半圆拱断面;净高:2.2米;净宽:2.2米。二、工程质量要求:1、碹体厚度及壁厚符合设计要求(碹厚:25;壁厚5),壁厚与巷道围岩之间的空隙必须用不可燃性材料填实,冒顶区必须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有厚度不小于0.5米的不可燃垫层。2、砌碹沙浆标号不小于50,砌块规格满足要求(料石:粗料石(250-300)(200-150)(150-100); 水泥
8、: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525; 沙 :粒度不大于2.5,含杂量小于5.)。3、墙体基础不得小于设计(20),必须在硬底上铺设50厚的沙浆。 4、碹体平整,碹墙边线应成直线,砌块垂直逢要错开,不得同茬,每碹之间必须留咬合茬。5、只有拱墙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拆除碹鼓及模板。6、灰逢宽度在10-20之内,灰逢饱满,无干逢、瞎逢。7、砌挖补前应挂好中腰线,保证砌碹后,中线至边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的20,腰线上、下误差不得超过30。三、作业前,必须先观察待修巷道的具体情况,每班工作前班长必须详细检查作业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和运输情况,如发现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妥善处理。确认无危险后,方准进行
9、工作。四、应有专人观察顶板及围岩变化情况,坚持敲帮问顶,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五、挖补碹施工必须加强临时支护,临时支护质量必须满足要求,并紧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巷道压力较大或顶板破碎时,应加密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有力。六、挖补碹时,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或冒落堵人。维挖补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必须坚持短挖短补。七、不提升时必须将井筒上部阻车器、挡车门关闭。八、应在工作地点的上方设置安全可靠的护身挡板。以防上方的矸石、杂物滚落伤人,巷道内的浮煤、浮矸、废料、淤泥等杂物必须及时清运干净,确保人员上下、撤退畅通。九、挖补碹作业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作业。十、
10、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排水、行人、运输安全。十一、作业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都要妥善保护,要用木板或溜槽掩盖严密。 十二、注意事项:1、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4、维修过程中因扩大巷道断面需浅眼爆破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每眼装药量不得超过150克;炮眼必须封满炮泥;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爆破时,必须放好警戒并有值班队长在现场指挥。3、必须挖一碹补一碹,一碹未完工前,不准挖补下一碹,严禁空顶作业;本措施中未尽事宜请按煤矿
11、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贯 彻 记 录班次: 贯彻人: 记录人:参加人员:班次: 贯彻人: 记录人:参加人员班次: 贯彻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主井调道、清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 制 刘 桂 林 05、2、2 施工单位 机 运 科 安 全 科 生 产 科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编制日期:二00五年二月二日审 批 意 见审核意见:批准意见:一、 工程质量要求1、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2、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3、所有废旧道木必须全部更换,道木规格:长1200宽150高120;4、巷道必须清理干净,所有杂物全部运出。二、 安全技术措施1、清理、调道应顺序进行,不
12、得分段作业;2、施工中,提升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躲入安全洞;3、施工人员严禁蹬钩、扒车;4、轨道、道木及其他材料必须用专用材料车下放,装载必须牢固、稳妥,不得超高、超宽、偏载,下放材料时井筒内禁止有人;5、集中下放材料时,下放的材料必须整齐码放在安全洞中,如放在巷道内必须采取可靠的挡拦措施,防止下滑伤人;6、必须做好防寒、防滑、防冻工作,井筒上口如有冰凌必须每班首先清除;7、拆除的旧轨道、旧道木必须及时清运走,严禁在井筒内堆积;8、作业时应小心谨慎,人员上、下应相互呼应,严防矸石其他杂物滚落伤人;9、绞车工、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坚守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斜井提升运输管理制度,严格按章操作
13、;10、上部车场阻车器、挡车门必须坚持使用,并经常关闭,提升时方准打开;11、每次放车前,信号工及把钩工必须都要检查连接及装载情况,确认安全方可放车;12、作业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都要妥善保护好;13、杜绝酒后、疲劳下井作业;14、非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在主井口逗留、观望。本措施中未尽事宜请按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北一暗斜井调道、清理、局部卧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 制 刘 桂 林 05、2、2 施工单位 机 运 科 安 全 科 生 产 科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编制日期:二00五年二月二日审 批 意 见审核意见:批准意见:一、工程质量要求1、严格巷道中线铺轨;2、轨道扣件
14、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3、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4、所有废旧道木必须全部更换,道木规格:长1200宽150高120;5、道木间距为1米;6、道木铺设采用挖槽,沟槽深度应容纳道木高度的1/22/3;7、巷道需卧底的地点必须按要求进行卧底;8、巷道必须清理干净,所有杂物全部运出。二、 全技术措施1、清理、调道应顺序进行,不得分段作业;2、施工中,提升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躲入安全洞;3、施工人员严禁蹬钩、扒车;4、轨道、道木及其他材料必须用专用材料车下放,装载必须牢固、稳妥,不得超高、超宽、偏载,下放材料时井筒内禁止有人;5、集中下放材料时,下放的材料必须整齐码放在
15、安全洞中,如放在巷道内必须采取可靠的挡拦措施,防止下滑伤人;6、必须做好防寒、防滑、防冻工作;7、拆除的旧轨道、旧道木必须及时清运走,严禁在井筒内堆积;8、作业时应小心谨慎,人员上、下应相互呼应,严防矸石其他杂物滚落伤人;9、绞车工、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坚守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斜井提升运输管理制度,严格按章操作;10、上部车场阻车器、挡车门必须坚持使用,并经常关闭,提升时方准打开;11、每次放车前,信号工及把钩工必须都要检查连接及装载情况,确认安全方可放车;12、作业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都要妥善保护好;13、杜绝酒后、疲劳下井作业。本措施中未尽事宜请按煤矿安
16、全规程中规定执行!北一-380轨道下山调道、清理、局部卧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 制 刘 桂 林 05、2、2 施工单位 机 运 科 安 全 科 生 产 科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编制日期:二00五年二月二日审 批 意 见审核意见:批准意见:中央剃头下山调道、清理、局部卧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 制 刘 桂 林 05、2、2 施工单位 机 运 科 安 全 科 生 产 科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编制日期:二00五年二月二日审 批 意 见审核意见:批准意见:一、 程质量要求1、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2、轨道间隙过大的接头要进行调整;3、部分废旧道木必须全部更换,道木规格:长1200宽150高12
17、0;4、需卧底的地点必须按要求进行卧底;5、局部风、水管横托离轨道太近应锯短,或拨道;6、巷道必须清理干净,所有杂物全部运出。二、安全技术措施1、清理、调道应顺序进行,不得分段作业;2、施工中,提升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躲入安全洞;3、施工人员严禁蹬钩、扒车;4、轨道、道木及其他材料必须用专用材料车下放,装载必须牢固、稳妥,不得超高、超宽、偏载,下放材料时井筒内禁止有人;5、集中下放材料时,下放的材料必须整齐码放在安全洞中,如放在巷道内必须采取可靠的挡拦措施,防止下滑伤人;6、必须做好防寒、防滑、防冻工作;7、拆除的旧轨道、旧道木必须及时清运走,严禁在井筒内堆积;8、作业时应小心谨慎,人员上、下
18、应相互呼应,严防矸石其他杂物滚落伤人;9、绞车工、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坚守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斜井提升运输管理制度,严格按章操作;10、上部车场阻车器、挡车门必须坚持使用,并经常关闭,提升时方准打开;11、每次放车前,信号工及把钩工必须都要检查连接及装载情况,确认安全方可放车;12、作业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都要妥善保护好;13、杜绝酒后、疲劳下井作业;本措施中未尽事宜请按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文件宣政200489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实施工伤保险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宣城市实施工伤保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
19、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宣城市实施工伤保险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由劳动保障、财政、工商和地税等部门另行制定。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PT47452002)划分为三个类别,既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风险较大行业(附风险行业分类表)。鉴于我市情况,基准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其中:风险较小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中等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
20、1.2,风险较大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5。工伤保险启动初期缴费费率,用人单位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素,13年浮动一次,费率浮动具体办法由劳动、财政、地税、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三、参保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纳。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附件: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行业类别基准费率()行业名称一0.8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
21、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二1.2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造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及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22、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察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三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资300的,按300计缴
23、。四、职工因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0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五、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前发生的工伤事故,伤残职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待遇支付,待我市工伤保险启动后,再逐步纳入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六、鉴于我市实际,报经省政府批准,工伤保险实行县、市、区和市直统筹。七、本实施意见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八、宣城市工伤保险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宣城市工伤保险培训班讲义之一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宣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助调乐长斌 一、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
24、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并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2、实施工伤保险的意义工伤事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通过恢复生产,经过一定时间后是可以弥补和消除的,而人员伤亡的结果,在较长的时间里却难以消除,医疗康复和生活抚恤问题需要长期解决。工伤劳动者为生产单位和社会创造了财富,但也付出了鲜血乃至生命,他们的后顾之优得不到适当解决,必然影响劳动者的生产情绪和社会安定。不管社会制度如何,职业伤害都构成了各国的劳动保障和社会问题,因此,实施工伤社会保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利于保证强制赔
25、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大险种。具有强制执行的特性。而工伤事故是因为劳动引起的,企业和雇主都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但是,如果不采取工伤保险的方式,企业和雇主可能会推卸责任、不赔偿或少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有利于均衡不同企业的负担。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者的工种(岗位)以及不同生产部门有直接关系,一些从事危险行业生产的企业,其工伤事故较多,如果完全依靠企业自身解决,负担很重,实施工伤保险以后,可以将少数企业的负担均衡于全体企业,以解决企业、单位之间工伤待遇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有利于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提高企业、单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减少工伤事故处理的难度,这对于工伤事
26、故后恢复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相对统一处理工伤事故是一种难度较大的工作,特别是在赔偿标准上容易引起争议。实行工伤保险后,执行统一的待遇标准,一方面防止因不同企业效益好坏等原因而使赔偿标准过分悬殊,另一方面也可防止受害者“漫天要价”的过分要求。、有利于企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事故,减少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3、实施工伤保险的原则实施工伤保险必须遵循下列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只要事故发生,不论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
27、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当然无过错赔偿并不意味着不追究事故责任,相反,对于发生的事故必须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吸取教训。需要指出的是,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生产性工伤事故,而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关键是要区分伤亡事故是过失责任还是故意行为,只有属于前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而无论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行为,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损害补偿原则工伤保险以减免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导致伤亡或职业病时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为目的。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损失,而且是身体与生命的代价。因此,工伤保险应坚持损害补偿原则,即不仅要考虑劳动者维护原来本人及家
28、庭基本生活所需的收入,同时,还要根据伤害程度、伤害性质及职业康复等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按残疾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情况,或工亡后有否供养对象等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或长期补偿。达到1至4级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了领取一次性补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可定期享受伤残抚恤金(残疾退休金)待遇;被评定为5至10级的,在其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或本人要求辞职时,可发给一次性待遇;因工死亡的遗属可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定期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此外,还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事故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事故。对于既有工伤,又有民事责任的工作事故,工伤者不应享受双重待遇,即工伤者只能在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索赔权益两
29、者之间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待遇标准从优的原则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为企业付出的身体损失进行补偿,在待遇给付标准上,一般是按照从优原则确定的,较非因工负伤或疾病等项目的待遇优厚。而且只要是因工负伤、残疾或患职业病,则无论年龄和工龄长短,伤残残情或等级相同就可享受基本相同的待遇。因此,在给付待遇之前,必须严格区分工伤和非工伤。前者是由执行公务或在工作生产过程中,为社会或为集体奉献而受到的职业伤害所致。后者则与职业无关,完全是个人行为所致。意外事故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并非取消因工和非因工的界限。必须严格区分因工和非因工界限,明确因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而且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
30、死亡抚恤金待遇均要比因残疾和非因工伤亡待遇优厚。这样有利于对那些为国家或集体做出奉献者进行褒扬抚恤。、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增进和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把经济补偿和医疗康复以及工伤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工伤保险最直接的任务是经济补偿,保障伤残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同时要做好事故预防和医疗康复,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补偿、康复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工伤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有利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可以减少工作场所中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评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并以此确定待遇的原则不同的工伤残情和职业病等级,所享受的工伤待遇是不
31、同的,这是补偿的合理性原则,伤残和职业病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鉴定确认。、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区别之处。由于劳动者在生产中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鲜血乃至生命,所以企业或雇主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担补偿费用。此外,工伤保险还具有与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项目相同的原则,主要有:风险分担与互助互济原则、集中管理原则等。4、工伤保险的主要特点、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保障性。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
32、,对劳动者或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和调剂使用基金等。二、工伤认定 概念 1、什么是工伤 根据国际劳工大会历年来通过的有关公约,工伤应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最初这个范围不包括职业病,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逐渐开始将职业病也纳入工伤范畴,并以国际公约的形式确定了现在的工伤概念。 1991年3月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百科全书(劳动版)将工伤定义为:“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但是职工即使不是在生产劳动岗位上
33、,而是由于企业设施不安全或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属工伤。” 原劳动部266号文件和省政府82号令,以及国务院375号令将“在抢救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列为工伤范围。 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伤范围将逐步扩大。目前世界各国均以具体的条款形式明确工伤范围。工伤定义是“职工由于在工作或社会活动中受到伤害,伤害属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伤范围,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称为工伤。” 2、什么是职业病 从广义上讲,因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都可以称为职业病。我国的职业病防止法明确了职业病的定义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
34、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的疾病成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性质行政不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鉴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范围 在国务院工伤
35、保险条例中,明确了工伤的具体范围,分三类: 第一类,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类,视同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6、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三类,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认定部门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从2004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行政决定。工伤保险实行属地原则,工伤认定由负责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37、门负责。用人单位参加省级单独统筹的,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跨地区施工企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负责该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也可以由企业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认定结论由委托方出具。 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 2003年9月23日)明确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受理、调查、确定等程序和要求。第一、 申请1、申请人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申请时限单位受伤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38、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单位在申请时限内没有提出申请,职工或者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介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375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169号令)及市政府关于宣城市实施工伤保险的意见(宣政200489号)的规定,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作如下介绍。一、 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必须遵循的原则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翻开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新的一页。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
39、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据此,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制定和待遇支付应遵循的原则,即:无过失责任、损害补偿、待遇标准从优、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补偿合理性原则。 1、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此原则只适用于生产性工伤事故,而能否得到工伤赔偿,关键要区分伤亡事故是过失责任还是故意行为,只有前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2、损害补偿原则:即不仅要考虑劳动者维护原来本人及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收入,同时,还要根据伤害程度、伤害性质及职业康复等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按残疾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情况,或工亡后有否供养对象等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或长期补偿。此外,对于既有工伤,又有民事责任的工作事故,工伤者不应享受双重待遇,只能在享受工伤待遇和民事索赔权益之间选择其一,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中所选用的图片及文字来源于网络以及用户投稿,由于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关知识产权的登记,如有知识产权人并不愿意我们使用,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2622162128@qq.com ,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Copyright© 2022-2024 www.wodo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2583号-1
陕公网安备 6107260200013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916-422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