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性能混凝土施工作业指导书一、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和堆放、储存要求1、质量要求1.1、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料宜为矿渣或粉煤灰,粉煤灰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宜选用国标级或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5,细度不大于20,矿渣粉应采用水淬矿渣的粉磨产品,外加剂宜积极选用聚羧酸系产品,混凝土中不得掺加诸如防腐剂、抗裂剂等无标准规范产品。1.2、拌合用水可采用饮用水。1.3、粗骨料宜选用二级配碎石,一般情况下,粗骨料应采用大尺寸的岩石破碎生产,为减少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宜采用带曲面压板的圆锥式压石机或回转压石机生产。1.4、细骨料应选用处于级配区的中粗砂,当天然开采的
2、河砂不在级配区,应通过适量参配、筛除多余部分粒径等措施进行调整。2、堆放要求2.1、砂、石应有固定的储存地点并悬挂标识牌,标识牌至少应标识骨料产地、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验状态等。2.2、砂、石应有明确的堆放界限,砂、石或不同级配碎石应以砖墙或混凝土墙等进行分隔防止产生混杂。成品堆放时,宜采用抓斗起重机堆料。料堆不宜过高过陡。2.3、骨料进仓时应对准料仓出口垂直进料,以防止粗颗粒在料仓内局部堆积。2.4、砂、石堆场要设置规范的厂棚,以达到必要的防晒、防雨和防尘等目的。2.5、砂、石堆场地面应以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不小于2的排水坡度,每种骨料堆场均应设置排水沟。2.6、水泥、粉
3、煤灰、矿渣粉应采用储料罐分别储存。水泥在储存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如在厂家加长储存时间或在现场增加储存仓罐数量延长存放时间进行降温。2.7、储存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外加剂的容器应悬挂标识牌,标识牌至少应标明材料产地、名称、规格、进场日期、代表数量和检验状态等。二、混凝土施工工艺基本要求1、拌合1.1、搅拌站的电子秤计量系统,应在使用前经法定计量鉴定部门进行检定,并签发计量检定合格证明。计量的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按重量计):胶凝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等)1;外加剂1;粗、细骨料2;拌合用水1。1.2、拌合站正式使用前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
4、主管工长、质检员共同参加。依据试验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核查各种材料质量,计量系统,搅拌设备系统,计量仪表精度、灵敏度。验证混凝土的工作性和拌合物性能等。1.3、新建拌合站搅拌混凝土或连续使用达到一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9142)的规定对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进行检验。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时,可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分别从卸料流的1/4和3/4之间的部位采取混凝土试样进行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1.3.1、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不得由离析和泌水现象。1.4、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混凝土配合比交底牌,标牌内容应由试验部门专人负责填写和调整,做到填写项目齐
5、全、数据准确、字迹清晰。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搅拌日期、试验配合比、坍落度、含气量、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计算出的施工配合比和搅拌机一次性投料数量等。1.5、混凝土生产前,应准确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率,据此调整配合比,计算出施工配合比和搅拌机一次性投料数量。试验部门按规定签发配合比施工通知单。1.6、每一工班正式称量前,按配合比核对原材料的产地、规格,检查搅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应对计量设备进行校核。1.7、雨雪天气生产混凝土时,骨料不得夹杂冰块,并应加大骨料含水率的测试频率,骨料仓和输送带应有防雨雪措施。1.8、混凝土搅拌时宜采用二次投料法。搅拌完成的混凝土应质量均匀、颜色一致,具有
6、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根据拌合物的稠度、搅拌机的功率等确定。1.9、每次生产混凝土时均应密切监视与检测开拌初始的前三盘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如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分析处理,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持续生产和用于工程。2、运输2.1、混凝土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适应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保证浇筑过程连续进行。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混凝土不发生离析、漏浆、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运至浇筑地点的混凝土应仍保持均匀性和良好的拌合物理性能。2.2、混凝土全部采用搅拌车运输,运输过程中以24r/min的转速搅动;当搅拌运输车到达浇灌现场时,应高速旋转2030s后再将混凝土喂入混凝土料斗中。3、浇筑3.1、应预先制定浇筑工艺,明确结构间隔浇筑顺序和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措施,浇筑进行方向和入模点。3.2、自高处向料斗内倾卸混凝土时,为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从高处直接倾卸时,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以不发生离析为度;当倾落高度超过2m时,应通过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设施辅助下落;串筒出料口距混凝土浇筑面的高度不宜超过1m。3.3、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当因故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对混凝土的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环境温度、水泥性能、水胶比和外加剂类型等条件通过试验确定。当允许间歇时间已超过时,应按浇筑中断处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