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建质安监字200914号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实现2009年我区经济增长11%的预期目标,决定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提出今年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000亿元的投资目标。建设行业是扩内需、保民生、促发展的主战场之一,建设 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约达2000亿元,其中,以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投资260亿元。这些工程要在今明两年内陆续竣工投入使用,时间紧、任务重。自治区主席马飚同志提出,要把全部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2、”。而我区绝大多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缺乏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处理工程的监督经验。为此,我站组织南宁市和柳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编写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把这两类工程中容易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因素及其预防措施列出,希望各地在开展对这两类工程的监督工作时,参照要点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和监理企业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区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做出新贡献。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向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映,联系人:黎旭标,联系电话:0771-5855409;也可直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钦州等市的质量安全监督机
3、构咨询。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OO九年六月五日抄报:周卫副厅长抄送:建设厅建管处、城建处。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工程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一、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1.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告知。告知对象为工程参建各责任方(建设、监理、施工等)。 2.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工程参建各方的履职行为、施工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及关键部位进行监督。 3. 监督重点: 1)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及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 2)基坑和沟槽的边坡支护,桩基础和管道施工的安全防护、防毒防
4、窒息。 4.抽查专项施工方案,抽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质量试验检测报告。 5.实体质量抽查应辅以必要的监督抽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6.监督关键工序和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并抽查其验收资料。 7.抽查监理平行检验资料。 二、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监督 对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抽查: 1.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送审图机构审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勘察、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交底和参加图纸会审;项目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地基验槽和特殊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参加变
5、更洽商并及时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3.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应健全,应对项目监理部定期检查且有记录;总监到位并持证上岗;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监理部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组织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会审,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形成台帐记录;对工程质量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对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并签证;总监(总监代表)应按时组织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总监应及时组织对特殊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并签证;监理资料应同步、齐全、真实。对施工现场实施
6、安全监理检查并有记录。 4.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应健全,应对项目部定期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与投标、备案或报监登记人员相符)、到位并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和其它主要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建立落实质量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工序的施工方案并及时报审后实施;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应同步、齐全、真实,及时办理签证;施工单位质量部门应对竣工工程进行自检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项目部对工程现场质量和安全工作应定期检查并有记录;专职安全员应有日检记录;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论证;新入场工人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各工种安全技术
7、交底资料齐全; 5.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的内容和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检测的数据及结论应真实、有效。 三、实体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一)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有占地面积大,构筑物砼量大,预埋件与管道、设施安装位置必须非常精确等特点。施工中保证构筑物不渗漏、不开裂,池体抗浮及设备安装顺利,是施工的重点及难点,也是质量监督的重点。可对如下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抽查: 1.地基与基础工程 1)基础开挖与回填:抽查基坑开挖断面、基底土质及局部地质处理情况;检查施工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确保基底干槽施工;抽查回填土的密实度。 2)天然人工地基:对天然地基不得超挖和扰动,不得受水浸泡;
8、检查地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抽查地基承载力检测资料。 3)桩基础:抽查桩长度、桩径及桩孔、桩底地基情况;抽查桩基质量检测(桩身砼强度、桩身完整性及桩基承载力)情况。 4)地基与基础验收时,应抽查下列文件:地质水文勘探资料;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地基与基础施工检验记录;地基与基础使用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施工质量技术措施文件;桩基、地基处理检测报告。 2.主体结构工程 对主体结构工程,无论是钢筋砼预制拼装水池,还是其它现浇钢筋砼构筑物,都应按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根据污水处理工程的特点,可对以下内容
9、,进行重点监督抽查: 1)钢筋绑扎:钢筋的布置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尤其是要检查砼后浇带或加强带处的加强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抽查钢筋绑扎保护层的厚度,保护层厚度超厚容易产生收缩裂缝或保护层厚度不足无法满足抗腐蚀;抽查预埋构件位置的准确性及牢固性;抽查钢筋接头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模板安装:抽查模板安装尺寸的准确性及牢固性,保证拆模后的砼构件尺寸准确;抽查模板内予埋构件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照施工技术方案,抽查施工缝、止水带的设置及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3)混凝土浇筑: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浇筑路线,保证砼浇筑的顺利进行;抽查砼配合比,严格控制砼拌制现场原材料配比满
10、足施工配合比的要求;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专人监控砼拌制现场的质量情况;抽查施工缝、止水带处砼浇筑情况,保证该处砼粘连紧密,砼密实、不渗漏。 4)砼养护:抽查施工单位砼养护方案,要求方案符合工程特点;检查现场砼养护情况,是否有混凝土养护记录、同条件试块养护及测温记录情况。 5)主体结构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测量放线资料和沉降观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隐蔽检验记录;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3.设备安装工程 对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应严格按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可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监督抽查: 1)主
11、要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质量、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2)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具备订购合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不具备以上条件,不得验收及进场使用。 3)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的材料和设备,其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的规定要求。 4)国家规定及合同文件约定需要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的,应进行见证检测。 5)隐蔽工程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并应有示意图。 6)抽查主要材料、设备的检测、试验报告。 7)抽查灌水、通水、闭水、压力等功能性试验记录;各类设备单机试运行及试联动运行记录。 8)抽查电气绝缘电阻
12、及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9)凡涉及压力容器、电梯、消防、起重设备等应有专业检查单位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 4.排水管道 排水管道工程,有占地面多线长,土方开挖、回填量大,管道交叉安装,地下隐蔽工程多等特点。施工中保证管道不渗漏、地面不下沉、地下管线交叉处理是施工的重点及难点,也是质量监督的重点。可对如下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抽查: 1)沟槽开挖断面地质情况。 2)管道交叉处理情况。 3)管道安装质量。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砂浆、木块等杂物。 4)管道接口质量。承插口或平口管材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5)检
13、查井质量情况:井壁应垂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6)管道的闭水试验。 7)沟槽回填土的压实情况。 (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 1.垃圾填埋区 抽查垃圾填埋区清理、边坡修整及基底处理质量;基底整平、压实质量;地下导流层排水管、杂砂石层施工质量;抽查垃圾填埋区土工布、粘土持力层的施工质量,应特别抽查土工布铺设平整度、搭接宽度及粘土持力层的压实度、平整度;抽查垃圾填埋区防渗层土工布、防渗膜的铺设质量,应特别抽查土工布的搭接宽度、平整度和防渗膜的厚度、铺设平整度、焊接质量;抽查中砂保护层的施工质量;抽查渗沥液导流层杂砂石、导流花管铺设质量。 2
14、.调节池 抽查调节池基底清理、边坡修整及基底处理质量;基底整平、压实质量;抽查调节池基底、池壁防渗层土工布、防渗膜的铺设质量,应特别抽查土工布的搭接宽度、平整度和防渗膜的厚度、铺设平整度、焊接质量;抽查调节池基底铺装层及池壁施工质量;抽查调节池满水试验。 3.垃圾场道路 抽查路基回填或开挖质量,特别应抽查路基压实度、弯沉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抽查基层施工质量,特别应抽查基层压实度、无侧限抗压强度、弯沉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抽查路面施工质量,水泥路面主要抽查混凝土强度,沥青路面主要抽查沥青质量、含油量、压实度、弯沉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排水沟、截水沟和挡土墙 抽查排水沟、截水沟和挡土墙基坑开
15、挖断面、基底土质及局部地质处理质量;抽查排水沟、截水沟和挡土墙砌筑、沟缝质量;抽查排水沟、截水沟和挡土墙沉降缝施工质量。 5.渗沥液处理站 参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抽查。 (参考资料: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2001 J 122-2001) 四、现场安全监督要点 (一)污水处理工程 1、基础工程施工 (1)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计算书),经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土方开挖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16、审查。 (2)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弃土应堆放在基坑边1.2m范围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沉井法施工 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监测措施应落实到位。 (4)桩基施工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履行审批签字手续。 人工挖孔桩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送风管应到达井底,风量不宜少于25L/s。送风10分钟后,再做动物检验,经确认孔内环境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 2、模板工程施工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属高大模板的应通过专家论证。立杆直径、间距及
17、构造应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 3、预应力钢筋张拉工程施工 预应力钢筋的张拉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计算书。张拉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 4、管道及机械设备的安装 管道沟槽边坡应按施工方案和规范的要求放坡或作支护。人工处理沟槽基础时,应配有专人在现场监护。管道临时卸放在沟槽边时,应注意边坡的稳定性,同时固定好管道,防止管道滑落下沟槽。管道安装时应配有专人指挥,坑内严禁站人。 5、临边防护 基坑(槽)边及污水池顶宜用钢管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同时设置挡脚板,挂好安全网。池壁高度大于2m以上时必须设置工作平台。 6、堵漏及防腐施工 灌浆前应严格检查工具、
18、管路及接头的牢靠程度,以防超过压力发生爆破伤人。 操作人员在配置浆液和灌浆时应佩戴眼镜、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 7、修补工程 在进入管道及密闭式污水池内进行修补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并采取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入内施工。 8、顶管工程 (1)管径小于或等于0.8m时,不得采用人工方法掘进。 (2)施工过程中应按监控量测方案的要求布设监测点,设专人对施工影响区内的地面、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裂缝以及地下管线等进行观察量测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顶进设备和辅助装置应完好,各种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后背结构及其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油泵压力表使用
19、前应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标定,并形成文件。 (4)顶进前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作业人员下井前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管道内应配有防毒面具。 (5)安装或拆卸管径2m及以上的工具管及顶管机时,应支设作业平台。 (6)不设作业平台的竖井口周围(除梯道出入口外),必须用钢管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同时设置挡脚板,挂好安全网。 (7)竖井内必须设安全梯或梯道。 9、污水处理厂区及配套管线作业现场,应采用砖砌或彩钢板封闭,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0、配套房屋及施工临时用电等其他内容按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检查。 (二)垃圾处理(填埋)工程 1、施工方案 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计算
20、书),经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土方开挖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填埋场基坑 基坑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控。应采取自上而下、分区分层及对称开挖,放坡应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施工便道,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边坡顶应设置截水沟。不应在边坡潜在塌滑区超量堆载,危及边坡稳定和安全。 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到公安机关等部门申办有关手续。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
21、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雨季施工前应建立防汛指挥系统,成立抢险队伍,明确岗位责任,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和原有排水系统制定排水方案及抢险方案。雨季施工时应加强边坡稳定性的监测。 3、管道基坑开挖 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对基坑进行支护,不得随意改变。基坑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 4、管道安装 人工处理沟槽基础时,应配有专人在现场监护。起重机架设的位置及管道临时卸放在沟槽边时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性,同时固定好管道,防止管道滑下沟槽。管道安装时应配有专人指挥,坑内严禁站人。 5、坡道防浸材料铺设 在坡道上临时堆放的防浸材料应定位牢靠,下方严禁有人员交叉施工,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6、配套房屋及施工临时用电等其他内容按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检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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