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渑池县隆辉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对矿井防治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义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办法,做到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不生产,防治水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水害隐患不解除不生产。特制定该技术管理制度如下:一、探放水管理制度(一)、探水线的规定1、井下各类积水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标出积水线和探水线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探水前进。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
2、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为: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4、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5、对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台帐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钻探控制可疑区,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6、对已知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
3、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二)、探放水设计要求1 、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2 、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3 、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 。4 、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5 、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按上灵活可靠的抗压能力在1MPa以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奖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置图、探放水钻孔结构图、
4、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1、探水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探水前对排水设备进行彻底检查,探水过程中要有专人维护、保证正常排水。(2)、探水前对水沟、沉淀池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水流畅通。(3)、要有专人对钻场附近的顶板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发生冒顶事故。(4)、探水钻场后方必须有安全躲避峒室。(5)、保证钻场的正常通风,并制定专项检查措施。(6)、钻场附近要安装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7)、明确水害避灾路线,并认真贯彻至施工人员。2、钻机运输、安装的安全措施(1)、运输、安装钻机人员,要互相配合好,防止钻机反倒伤人和挤伤手脚事故发生。(2)、钻场在稳钻前,应清净浮煤。钻场巷道
5、支护要符合质量要求,禁止有空帮、空顶现象。钻机要稳牢、稳平,底座垫上底木梁,钻机稳固在底木梁上,四角要大好四根立柱,并用铁丝联在一起。将钻机稳定牢固后,方准开钻。(3)钻具应统一放在钻场内,禁止在巷道内乱放。3、钻机操作的安全措施。(1)、钻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学习作业规程并持证上岗。(2)、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的方位、角度、深度施工,严禁私自变更钻孔参数。(3)、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钻孔、钻场瓦斯,若瓦斯达到1 %,应立即通知停钻撤人。 (4)、操作钻机人员,要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另一人跟前监护。钻机操作按扭,应设在距司机工作处不超过0.5m的地方,确保能及时
6、停送电。 (5)每班开钻前,钻机要先试正、反转。钻机开始运转后,任何人不准触摸钻杆及机器旋转部位,防止钻机绞人。(6)、操作钻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钻进中,掌握好钻进速度,压力要适当,注意孔内水循环,禁止干钻,避免损坏钻机和发生卡钻事故。(7)打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清孔内情况和钻机运转情况。(8)、钻孔透水后,要详细观测和记录水情变化。起钻时,工作人员禁止站在钻杆的正后方向。钻杆全部起出后,立即关闭阀门,并向调度室汇报透水情况。(9)打钻出水后,若水量较大,威胁到巷道内人员安全时,要通知巷道内所有人员和受威胁的其他人员,一并撤出,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二、探放水工程设计审
7、批制度(一)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2、探放水工程的施工地点; 3、探放水地点的水文地质概况;4、探放水各钻孔的技术参数和要求;5、附图等。(二)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1、探放水工程设计由生产科编制,生产科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 2、地面大型的探放水工程,由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3、井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由集团公司审批,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备案。4、探放水工程设计,未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不得施工。三、采掘工程“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管理制度1、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的手段查清水文地质条件。2、在受
8、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3、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探巷等方法查清工作面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1)井巷开拓延深之前;(2)巷道掘进之前;(3)工作面回采之前;(4)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之前或在煤柱附近开切眼时;(5)遇到老窑、老空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等含水区域时。4、在探放水之前,必须先编制探放水工程设计; 5、探放水工程设计由地质科或技术科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未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设计,不准施工。四、事故分析制度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细则、规定 ,对违反规程及条例造
9、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执法机关处理。2、因对矿井生产及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了解不够,提供水文地质资料不及时,造成水害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3、对可能发生突水的地点,未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造成水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一定的处罚。4、未及时编制防探水预报通知及其它专门防治水工程设计,造成水害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5、对管辖内所提资料的可靠性及因处理失误而造成的事故负责。五、隐患分析制度1、经常深入井下,收集采掘地区水文地质资料,分析构造、含水层富水性,隔离层特点、矿压影响、底板突水因素机理及可能发生突水地点、危害程度;顶板导水裂隙高度、封闭不良钻孔
10、、小煤窑对矿井的影响,对可能发生突水的地方,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2、全面了解、掌握矿井蓄排水能力,及时观测、分析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加强对地下奥灰等含水层水位、水压的动态监测,研究其突水机理及危害程度,并及时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3、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和采煤工作面构成之后,必须进行井下物探工作。对物探查出来的水文异常区和地质构造区及高压水威胁地段,必须进行科学分析并采区措施进行查证,防治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采掘工程的安全进行。六、隐患预报、治理、检查验收制度1、水文地质工作人员定期下井排查水灾隐患并登记检查台帐。2、对发现的水灾隐患及时下发水情水害预报或临时水情水害预报。3、水文地质工作人员每月对全矿所有井下工作地点进行隐患排查、分析,及时预报。预报内容要做到地点、隐患内容、处理意见、附图、附表等要详细准确、及时可靠。4、对每一次的隐患预报处理结果要及时做验证总结并登记台帐。5、隐患治理要有专业技术措施,并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批通过后才可下发相关施工单位处理,隐患处理完成后要经相关部门验收,并填写现场验收记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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