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S22 朔Vu!G22 W0.1D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仰题及完善李开永(东营职业学院山东东营257091)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811(2013)03-0335-01摘要:当前,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问题诸多,比如:过早提足折旧、折旧方法选择不当等等,影响了了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性,为此, 本文对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进行分析探讨。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折旧方法335如何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准确,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是 非常关键的因素,是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不容忽视 的问题。一、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问题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存在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 折旧方法
2、的选择折旧方法选择与资产损耗、价值减损不匹配。2. 过早提足折旧对固定资产更新导致的价值增加?按现行规定计提折旧出现 了过早计提完毕的问题。企业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 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 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一是在原值基础上进行调整,即调 整后价值等于原值加更新改造价值,二是在净值基础上进行调 整?即调整后价值等于净值加更新改造价值。以上两种情况,都在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之前很早就提完了折旧。3. 折旧年限估计与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不相当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指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期间。目前在 计提折旧时,制度规定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对此 有两个问题值得商榷:一是实行全国统一的折旧年限是否合适。 同样一种固定资产由于生产厂家、先进程度、使用环境、使用和 维护水平的不同,其寿命会有很大差异,强制性规定一个全国统 一的折旧年限。表面看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以做到全国一个政策,但实 际上这种做法却违背了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原则”。例如同一批 运输车,由于城市和山区的使用环境不同,使用寿命会相差很 大,在这种情况下,折旧年限全国统一显然是不合理的。由于对 折旧年限的预计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 离度还会很大。另外,现阶段我国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使用有着严格的 规定,除某些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外,大
4、多数 行业都采用平均年限法,使得固定资产回收期相对较长,削弱了 企业的竞争力,也不符合会计上的稳健性原则。4. 残值率估计是否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时残值收入与清理费 用。对净残值率的规定过于死板,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固定资 产的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 预计需要支付的清理费用后的数额,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占固定 资产原值的比例即为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以金融行业为例,现 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为固定资 产原值的3% 5%。对此,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一是所有的固定 资产是否都要考虑净残值,例如,银行更新速度较快的计算机设 备,到报废或淘汰时,几乎没有多少价值
5、可以回收,还要支付相 关的清理费用,从重要性原则出发,这类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实际 为零;二是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规定是否必须统一,比如房产 与计算机设备其净残值率的差别很大,统一按3% 5%的净残值 率来要求与实际情况差距太大。二、完善固定资产折旧的建议上述折旧方法均具有一定的武断性,而且其所依据的数据, 如现金流量或净收入是相当难于计量的变数,因此,折旧方法还 需要进一步的更新和完善。对固定资产更新导致的价值增加,在折旧时应单独处理折旧是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发生有形和无形损耗后的价值转移,也是其原始价值在受益期内的成本分配,以便与各期 的营业收人相互配比。因此,对固定资产因改、扩建等原因而调
6、 整固定资产价值的,调整部分的折旧应比照递延资产摊销的方 法单独处理,即在受益期内进行成本分摊,而不应与原固定资产 价值合并后再进行折旧。对净残值率的规定应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预计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企业可 以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种类或项目分别确定固定 资产的净残值率,并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间按一贯性原则 予以执行。尤其是对科技含量较高的计算机设备,可以确定较低 的残值甚至零残值,只有这样,才能把固定资产的成本更真实的 分摊到其受益期内。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的规定要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于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预计要考虑很多因素,规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折旧年限是不合适
7、的。尽量采用折中的分配方法, 对折旧年限应规定一个区间,如运输车可以根据地域环境的不 同,规定5-8年的折旧区间,在规定区间内由各地企业结合自己 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 行核实,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预计数相比 有重大差异,就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使调整后采用 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同时,企业对折旧方法的选择也应该更灵活,应根据各类固 定资产的不同性质确定相应的折旧方法,并且应当定期对固定 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盘点和检查。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则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
8、旧 方法。企业应该做好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作作为谨慎性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合 理计提与适当披露,一方面对于减少企业经营风险,防止利润虚 增,保护投资人利益,缓冲企业可能面临的财务负担无疑有着重 大而又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挤掉企业资产 中的“水分”,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 质重于形式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综上所述,折旧也是一种费用,与一般费用不同的是折旧没 有在计提期间付出真实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前期已经发 生的支出,而这种支出的收益在资产投人使用后的有效使用期 内实现。所以,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及收人与费用的配比原 则,计提折旧都是必要的,企业要根据各类折旧方式所适用的条 件,合理地选择折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