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人须知 201 总则 202 招标文件 223 投标文件 234 投标 245 开标 256 评标 257 合同授予 268 纪律和监督 279 解释权 28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29评标办法 341.评审标准 342.评标程序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7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8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5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14第1条 一般约定 114第2条 发包人 117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118第4条 承包人 120第5条 设计 125第6
2、条 材料、工程设备 125第7条 施工 127第8条 工期和进度 129第9条 竣工试验 131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131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32第12条 竣工后试验 132第13条 变更与调整 132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35第15条 违约 141第16条 合同解除 144第17条 不可抗力 144第18条 保险 1441第20条 争议解决 145第21条 补充条款 145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152第五章 报价清单 166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169第一部分: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 169第二部分:设计任务书 170第三部分:专业工程分包一览表 182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3、9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9封面(资信标) 200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01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3格式三:授权委托书 204格式四:联合体协议书 205格式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06格式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207格式七:工程总承项目经理委任书 208格式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209格式九: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210格式十:投标人承诺书 211格式十一:拟再发包计划表 212格式十二:拟分包计划表 212格式十三: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213格式十四:其他资料 214封面(经济标) 215工程总承包报价 2
4、16封面(技术标1) 223设计文件 224封面(技术标2) 22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262第一章 招标公告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鼓楼区辛山康养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鼓楼区辛山康养中心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 以徐鼓行审备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鼓楼区辛山康养中心项 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
5、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辛山片区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297.3平方米(约18.45亩),总建筑面积约15556.2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133.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422.25平方米,其他各项均按相关规定。2.1.3 合同估算价:约 8322.03万元。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500日历天。2.1.5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6、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2.2 招标范围: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鼓楼区辛山康养中心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EPC工程总承 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地质勘查及物探测绘、交评、 日照、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包含深化方案设 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 (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人防工程(含设备)、给排水、热力工程(指 热力公司接驳点之后部分,含设备)、电力工程(含与红线外的市政接驳)、三网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等) 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
7、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 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 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 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的地质勘察、物探测绘。(3)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1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 阶段的设计服务)等;(4)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5)施工包括
8、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详见“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项目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含试桩)、地基处理、检测(发包人委托,施工单位支付相关费 用,包含材料检测、沉降观测、基坑变形监测、消防检测、桩基检测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 系统、三网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热力工程(指热力公司接驳点之后 部分,含设备)、 电力工程(含与红线外的市政接驳)、人防工程(含设备)、防雷(含检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小品构造、
9、桥梁、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 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地下停车系统(含环氧 地坪、交通设施及划线)、临时设施、红线范围内雨污水及通信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 设标准说明、发包人要求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6)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7)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热力、燃气、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若市政无热力 管道的预留热力接驳接口),并确保其有效运行;(8)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
10、交的“交钥匙 ” 工程总承包, 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9)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 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10)燃气工程、 自来水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热力工程(指热力公司接驳口之前部分),不在 本次招标范围。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1.2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11、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1.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 】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 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 责人职务任职;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2、要求:3.2.1 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 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 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 住宅小区、商住)工程。注: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 时具备。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 (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13、 ”),备案的 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9月1日(含)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 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 积8000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商住)工程。注: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 时具备。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 ”中勾选 (设计、监
14、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 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则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
15、目负 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3.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 册及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 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 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 网址“信用服务机构 ”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
16、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33.3.3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 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
17、情形。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 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
18、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 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3.9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 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1月08日 09时30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 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
19、177.168/xzhynew/);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08日 09时30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台(9. 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4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
20、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 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北路257号睿商龙湖F座2区321-2室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二楼联系人:付裕 联系人:王琴电话:0516-87636870 电话:0516-678999962022年9月28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257号睿商龙湖F座2区321-2室联系人:付裕电话:0516-876368701.1.3
2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二楼联系人:王琴电话:0516-678999961.1.4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鼓楼区辛山康养中 心项目标段名称: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鼓楼区辛山康养中 心项目工程总承包1.1.5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辛山片区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4款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 ”1.3.2要求工期具体详见招标公告“2.1.4工期要求 ”1.3.3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
22、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 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 相关验收规范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第三章评标 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6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 成员组 成联合体的,其成员应当具
23、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 容的相应能力 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 分工, 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明确 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 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 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 拒绝。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 头人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 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费用自担。1.10分包分包要求:
24、符合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 法规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分包单位需经甲方同意。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其他满足招标文 件及合同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地勘报告(初勘)、设计任务书、澄清答疑(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7时00分之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时00分之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
25、ynew)发送投标人。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 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3220300.00 元。计算方法:包括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工 程暂列金额,其中:7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569700.00元(本工程设计费用固定总价 包干,中标后不予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816506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含税): / 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均不 得超过以上各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等所有除招标人列明由招标 人承担的以外的所
26、有费用)指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除设计费以外 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修缮工程费、零星土建工程费、 装饰工程费、园林绿化工程费、室外附属工程费、施工过程中的 协调、配合等一切合同中约定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施工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形式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光盘或 U 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三部分。其中: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电子 化招投标系统(设计文件电子版无需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 标系统);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
27、版投标文 件(nJSTF 格式)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商 务技术标)的 Word 版本、excel 版本、CAD 版本及打印图纸 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以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为电子版初步设计文件,包括 CAD 版本 及打印图纸的 jpg版本或 pdf 版本等,但不得透露投标报价,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网上递交的投标 文件(JSTF 格式)、光盘或 U 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nJSTF 格式)和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如有不一致时,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的组成:1.1 设
28、计文件。8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信标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 托书;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委任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提 供);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 投标人第三方信用报告(设计单位); 投
29、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拟再发包计划表(如有);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标人获得的奖项、信用评价文件、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2)经济标 工程工程总承包费用费用汇总表;9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工程设计费; 建安工程费。(3)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投标文件“投标人业绩公示一览 表 ”中勾选,或者截图后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 内):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30、;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提供);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 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 时具备,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中标通知书为 准);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 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中标通 知书为准)。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
31、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单位无需提供);10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单 位无需提供);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联合体成员材料原件扫描件由牵 头人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招投标制作软件格式不一 致,或在新点招投标制作软件中无相应上传模块时,原件扫描件 上传至“投标保证金 ”模块。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2.6投标报价的其他
32、要求投标报价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报价,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具体 约定详见合同部分“ 14.1.2合同价格的确定 ”)除因招标人提交的 资料重大错误(重大错误是规模、功能、标准发生变化)及较大 修改、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签证及不实施的以外,工程总 承包合同价不予调整,还应当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各分项报 价表。其中:1、设计费:一次性报价,后期不予调整(含审图配合费),该报 价中已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涉及的各阶 段勘探、设计费、评审费、资料费以及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 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本项目未包含的设计除外】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按江苏省
33、现行计价定额、 费用定额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及合同专用条款相关规定, 由投标人自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清单格式报价。如需增加报价 明细表,格式自拟。3、设备购置费:本项费用综合考虑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设备 采购、建安工程施工以及各个专业、人员之间的管理和协调等工 程全过程管理,项目前后期相关手续办理、资料整理存档,负责 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及备案、项目移交、保修管理、安全、 环保、防疫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服务等,本项费用综合考虑 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不另行计价;5、暂列金额(含税):投标人不得改变暂列金额价格。否则作无11条款号条
34、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效标书处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2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 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 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 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 工程投标。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 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 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35、在线办理(网址: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2362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 “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 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 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 变更信息,
36、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 将被拒绝接收。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 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 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12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3.7.4技术标暗标要求不采用3.7.5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
37、监管与诚信信 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U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光盘或 U 盘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格式)应当密封递交,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人。投 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 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递 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
38、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 除外。4、设计图纸电子文档(U 盘一份不加密)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nJSTF 格式,光盘或 U 盘形式提供)分别密封后并在封套封口 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1月08日09:00-09:30之间 递交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由送达人在签收登记表上签到。无论任何原因导致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完成签到 的,视为放弃其投标。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北门 联系人:张由电话:15205207789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39、: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 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13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大厅 ”模块后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 ”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 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 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 表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澄清、提疑、传送文件 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
40、 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5.2.1开标程序 现场开标 网上开标:详见徐州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文档(徐州电子化招投 标系统登录页面下载)。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提问形式 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 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 30 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标评标专家人数为7人(设计类5 人,施工类2人(含招标人评委1人,如有) ),经济标评标专家 为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采取从徐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
41、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所有专家负责本工程初步评审,技术标评标专家进行(设计文件+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评审。经济标评标专家进行经济标及资信 标的评审。6.4.2采用“评定分离 ”法时: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 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5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少于5名时则全部推荐, 定标候选人推荐时不排序。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并根据情况进行重新招标。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不重新推荐或补充定标候选人。但初步评审为不合格 的异议成立的,由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重新推荐定 标候选人。7.1.1中标候选人数3 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
42、的,招标人应当确定定标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1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招标。7.1.2采用“评定分离 ”法时: 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7.3.1履约保证金无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受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6699869110需
43、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工程的所有设计内容均需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10. 1.1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保证目录和页码的一致性。评 标委员会不承担因目录页码编制错误无法找到相关投标内容的责 任。10.1.2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 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 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 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 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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