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提升学校安防技术装备水平,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周边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幼儿人身安全,促进平安建设,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安防建设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提升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二、发展目标与任务(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通过开展
2、校园安防达标建设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确保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安防建设全部达到xx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努力实现“四个提升”目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薄弱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二)具体目标1.2013年,全面启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达标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成立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园)长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置
3、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采取社区安保队员派驻到学校担任安保人员的临时过渡办法,加强学校、幼儿园的人防建设;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配全防刺背心、钢叉(每套钢叉包括叉腰、叉颈、叉脚用各一把),更新防爆帽、防割手套、木棍、催泪喷射器、橡胶棒、夜间值班用强光电筒腰等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完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的消防设施,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校园周边道路各类交通警示标志基本建设到位;在现有技防设施基础上,指导督促各校园继续强化对校园内部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视频监控覆盖面;2.2014年,深入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达标建设各项工作。在区综治部门
4、协调下,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区公安部门统一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具体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的配备工作,每所公办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规模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有专职保安负责寄宿生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增加2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专职保安由公安部门统一审查资质,持证上岗;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为部分学校安装、维修消防栓,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学校设置监控报警室,对本单位的视频监控、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视频监控、报警信息与公安部门天网工程、110报警系统
5、联网,力争年末联网率达到100%。3.2015年,各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安防建设全面达标。重点加强民办学校的安防达标建设,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民办学校增加安防投入,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学校安防建设全部达到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三、主要措施(一)强化政府职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达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将学校安防达标建设经费列入本地区财政预算,设立学校安全达标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公办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保障学校安防设施设备按要求配齐配足;保障学校安保、炊管、宿管和医护等人员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6、学校安防建设工作经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由举办者负担。(二)完善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1.健全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区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校安防达标建设管理机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是本区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者,统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区教育局是学校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制度,制定标准,加强全区学校安防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区综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学校专职保安的配备工作,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力度,推动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各尽其职,落实校园及周边各项安全措施;区公安机关负责对学校保安队伍进行培训,负责对学校、幼儿园、青少
7、年校外活动场所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完善学校警务室建设,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负责对学校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运营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区交通部门负责在校园门口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过街语音提示装置、减速带等设施;区消防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的配备、管理等进行指导,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由分管区长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学校安防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能,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行动计划的完
8、成。(三)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逐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校(园)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1.加强校园安全保卫机构建设。规模较大的中小学要设置安全保卫专门机构,明确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同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规模较小的学校及幼儿园,校(园)长要直接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并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保卫人员。2.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保安,持证上岗。学校专职保安队
9、伍实行区教育部门和区综治部门双重领导与管理。专职保安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培训,具备较高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区教育局及所在学校负责对学校保安的日常管理,对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要坚决辞退。区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保安队伍进行培训。3.建立严格的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外人员入校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严格落实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幼儿园依托保卫组织,成立以年轻教职员工为主的护校(园)队并明确工作职责,在日常安全检查、巡逻防范、上学放学时段安全防护、住校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及时预防、发现和处置校园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并落实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
10、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校园内外大型活动审批等制度,小学、幼儿园要落实家长接送卡制度,确保学生、幼儿在校、离校和校外活动的安全。区教育局及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和完善内部安全保卫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队伍,落实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对校园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4.加强技防建设。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安装专业监控、警报系统,将学校门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科技防范系统。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建设,落实学校财务室、食堂、宿舍区、活动区、危险化学品储藏室等重点部位技防措施,努力实
11、现将校内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5.进一步规范民办、私立教育教学机构管理。区教育局要严格审批程序,对已审批注册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纳入日常管理。对未经审批的民办、私立教育教学机构,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民政、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联合执行检查,一律关停整顿。对整顿后达到市颁办学标准,并按要求配齐保安人员和安保设施的,由区教育局予以审批开办;对不达标准的,依法依规取缔查封。各街道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教育、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加强未经审批的非法办学单位的排查、整改或取缔。(四)严格规范管理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区综治、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学校安防达标建设的督导工作机制,协调、督导学校安防措施落实,督查结果要作为年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日常检查不达标的单位,要挂牌督办,限期达标。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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