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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1、化名镇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为进一步加强化名镇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加大对“群租”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因“群租”而引发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综委2017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群租房”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围绕平安法治化名建设总体目标,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着力开展“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消除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各类“群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群众居住环境,进一步巩固“平安化

2、名”建设成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二、工作目标1. 摸清“群租房”底数。集中力量逐户上门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群租房”底数、租住人员基本信息、房东、二房东信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 加强“群租房”整治。针对突出的重点“群租房”,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行业等措施规范整治到位,着力消除各类因“群租”引发的治安、消防、环境等隐患。3.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总结整治管理“群租房”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融宣传、规范、整治、管理为一体的长效整治管理机制,保障房屋出租市场规范有序。三、整治管理范围和重点按照东山市”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2014115号)的要求,对方案明确的7种

3、出租房屋情形,纳入“群租房”整治范围。其中,对存在严重治安、消防安全隐患;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于出租居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出租供人居住;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因卫生、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邻居生活,群众反响强烈的“群租房”,作为本次整治管理的重点。四、整治管理步骤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5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管理,分三个阶段实施:1. 边查边改阶段(2017年2月2017年3月中旬)开展“群租房”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全面登记造册,对“群租房”治理信息平台数据进行增删减,理清底数。对“群租房”进行分类管理,将安

4、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群租问题突出的出租房屋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2. 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下旬-2017年4月底)统一部署,对排查出的一般“群租房”综合施策,分类规范;对排查出的重点“群租房”,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开展精准治理,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3. 机制建设阶段(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底)依托“群租房”治理信息平台,结合我镇社会治理网络化的实施,整合部门资源,落实属地责任,形成整治管理合力。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行业等手段,推进排查、规范、整治、管理常态化,控制“群租房”房源。同时,通过建设新化名人集宿区,盘活农民闲置拆

5、迁房和公司内部空置宿舍等手段,扩大出租房来源,向有需求的新化名人提供安全、舒适、廉价的居住环境,分流“群租房”客源。通过对两个“源头”综合施策,建立效果好、可复制的长效管理机制。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成立由镇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建管所、司法所、城管、安监、消防、供电、供水、供气、人口和计生、地税、工商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参与的 “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群租房”的整治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确保整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职

6、责分工如下:综治办:负责将“群租房”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群租房”治理工作。会同派出所开展“出租房屋超市”、“社区房屋租赁服务站”、“物业公司房屋租赁服务点”建设,加强工作推进和验收考核。建管所: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业委会落实发现报告职责,加强“群租房”的源头管控,配合城管做好查处工作;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派出所:负责“群租房”及租住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群租房”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

7、出租房屋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格落实消防隐患的整改措施,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管理工作。会同综治办开展“出租房屋超市”、“社区房屋租赁服务站”、“物业公司房屋租赁服务点”建设,加强专业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加强工作推进和验收考核。司法所:负责指导加强房屋出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监督做好全镇因“群租”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解、解释等工作。城管:按照职责分工,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安环所:负责依法查处“群租房”中生产、经营、存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供电所、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群租房”的整

8、治、管理、查处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群租房”,在告知教育后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人口和计生、地税、工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排查“群租房”及租住人员基础信息,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各村、社区居委: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公安、建管所、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群租房”涉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负其责,依法处置。六、工作要求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群租房”是当前社会治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履责、主动跨前

9、,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整治管理工作作为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2.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大“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的宣传,通过告居民书、宣传手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出租房屋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居民提高安全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形成有利于“群租房”治理的舆论氛围,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整治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3. 综合施策,稳妥推进。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围绕整治目标综合施策,加大推进力度。要坚持强势推进和确保稳定相结合,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完善整治工作预案,稳妥推进整治管理,实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4. 加强考核,落实责任。要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强化督导检查,相关工作情况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领导小组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工作扎实、推进迅速、成效显著的,将总结推广其经验并予以表彰。5. 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各部门既要立足当前,通过重点整治管理,力求取得明显的成效,又要着眼长远,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突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防控,确保整治管理工作措施常态化、效果持续化。 XXXX年XX月XX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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