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评价工作指导思想第一条:教学管理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推进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完善,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及作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根据我校长期以来在初中教学测评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评价工作实施原则第二条:全面评价的原则。评价须贯穿教学全过程、涵盖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第三条: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的评价手段,积
2、极鼓励所有师生参与评价工作。第四条:以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为中心原则。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全部教学评价工作的重点。第五条:校级评价与教研组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教研组是学校教学工作开展的基本单位,要充分发挥教研组在教学评价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章第六条: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评价教师;教师评价学生;教师评价教师.第四章 评价工作对象评价工作主要内容第七条:教师教学质量。凡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担任全日制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所开课程均须接受评价。第八条:学生学习质量。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习状态及学习效果。第五章评价工作组织第九条: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校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负责,
3、教导处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的实施机构.教导处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测评规定,组织实施并开展日常教学评价工作。第十条:学校设立督导组。督导教师由教导处选聘资深教师担任.督导教师代表学校进行日常教学巡视考查工作,对学校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有关信息向教导处反馈。督导教师按安岳县教育局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第十一条:学校设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由教导处在校生中聘任,每一教学班聘一人为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负责向教导处及时提供本班教与学两方面相关信息,以便于优良教风与学风得到发扬,本班教与学活动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教学信息员根据安岳县教育局学校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第十二
4、条:教研组成立以教研组长为组长,由部分学科教师参加的教研组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教研组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根据学校开展的学生评教和督导教师评教、评学信息,在本教研组范围内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教师评学活动。第六章评价工作实施第十三条:开学初教学评价.开学第一周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系部领导和教评中心督导教师对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巡视,并给以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第十四条:学期随机教学评价。督导教师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对上一学期在学生评教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教师和特别优秀的教师随堂听课进行再评价,并对学生学风情况进行巡视和评价。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随机抽查或有针对性地
5、进行检查评价。第十五条:期中教学评价.每学期第 10 周为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对学校教风和学风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价;进行同行评教、教师评教和学生评学。 检查评价的形式包括:(一)各级领导听课。(二)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各教研组组织多种形式的示范课、公开课。(三)督导教师听课。(四)教研组组织同行听课(五)各教研组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由教师评学,学生评教;校领导及教导处组织有关人员到教研组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回答,对教风和学风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时处理。(六)学校教务处负责监控各教研组的学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
6、施情况,负责汇总总结各教研组的教学检查工作结果,负责抽查各教研组的教学检查工作内容并评价其教学检查工作质量;教务处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充分反馈教学工作质量信息。(七)进行课外教学环节评价。根据需要,抽查教师教学文件 (教案、讲稿、课件作业等)、教学研究论文等考察教师课外教学环节质量情况。第十六条:期末教学评价。每学期第 20 周为学校期末教学检查时间。各教研组对本教研组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本学期授课学科的考试准备及考试组织工作情况及下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毕业班级的毕业环节教学工作和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质量进行重点评价。教务处负责全校本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
7、检查或抽查。督导教师听课、教研组组织同行听课,听课人不少于2 人,听课后填写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第十七条:学生集中评教(一)评教时间:每学期的 19 至 20 周.(二)评教形式:采用网上评价系统进行测评。(三)评教的组织:现教导处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做好网上测评的准备工作,教导处制定好测评办法,并发至各教研组。每学期的第 18 周,各教研组根据学校测评要求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使学生了解测评指标的内涵,认真客观地对待测评工作,从而确保真实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四)网上评教的实施:第 19 至 20 周,由教研组教学质量测评小组组织学生到学校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测评,并负责测评秩序,确
8、保学生人人参评.凡参加测评学生数低于学生总数的 90,视为无效测评,教研组须重新组织测评。(五)网上评教数据的处理:第 20 周,现教导处负责处理数据,测评得分为去除 5最高分和5%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且对评估结果进行科学的矫正.(六)学生评教结果公布:下学期开学初,学生评教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研组,由教研组下发给各任课教师。若有疑问,可到教导处咨询。第十八条:期末教学评价(一)期末教学测评以考风为重点,教导处、督导教师会同教研组组长,进行考场巡视,由督导教师对考场情况做出评价,对发现的考风问题,及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二)考试质量评估:教师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督导教
9、师对试卷的批改以及教师的试卷分析进行随机的抽查第十九条: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等级的确定教师教学质量测评等级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此项工作由各教研组参考学生评教对教师评价、教师本学年科研工作量和所受奖惩情况以及本教研组实际情况等因素完成。第二十条: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主要包括课堂学习质量、课外学习质量两个方面。(一)课堂学习质量评价 课堂学习主要指学生在遵时守纪、听课、回答问题、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环节与教师讲授相互配合的一些学习活动.该活动的测评信息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自评,二是教师评学,三是督导教师评学.学生自评。每学期开学初,教导处召集教学信息员开会,会上发放
10、学校学生学习情况抽样调查表(学生用)。教研组根据要求, 如实地填写表中所需反映的情况,于规定时间交到教导处,由工作人员负责汇总处理。教师评学。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由教导处发放学校学生情况抽样调查表(教师用),并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督导教师评学。督导教师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二)课外学习质量评价 课外学习是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以外的包括与课外阅读、课外作业、预习、复习相关的一些学习活动,该活动的评估价信息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学生的自评,二是教师的评价。(三)学生实验、实训环节的评价。这两项评估与课堂学习质量评估中学生自评及教师评价同时进行,主要检查实验(实训)报告(计划)、记录和总结等。(四)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结果处理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由教导处将评学情况时行汇总,并形成我校学生学习质量报告,反馈给各教研组及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各教研组进行学风建设的依据。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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