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监督交底会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2015年10月10日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桥梁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桥梁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隧道工程质量控制要点隧道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质量保证资料编制要求质量保证资料编制要求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一、质量监督的政策、法规、文件一览一、质量监督的政策、法规、文件一览(一)全国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一)全国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二)省内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二)省内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第一部
2、分第一部分 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有关规定(一)全国质量监督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279号号)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1年年 第第11 号号 部部令令)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年 第第6号号 部部令令)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第年第4号部号部令令2011年文件修订年文件修订)5、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第年第4号部令号部令)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年第第12号部令号部令)相关法规相关法规(一)全国质量监督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1、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3、办法(交公路发(交公路发199990号)号)附件附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2、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交办发(交办发2001390号);号);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交安监发(交安监发2014122号)号)4、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交公路发(交公路发 2008116号)号)5、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方案的通知(交质
4、监发交质监发2009 174号号)相关文件相关文件6、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通知病治理活动的通知(厅质监字(厅质监字2010195号)号)7、关于严格执行标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关于严格执行标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交公路发2010215号)号)8、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交公路发201065号)号)9、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交公路发(交公路发20
5、1170号)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11、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5号)1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科技发201232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549号)(二)省内质量监督相关的政策、法规1、zj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方法规)2、zj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地方法规)3、zj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地方法规)4、zj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2010第270令)5、zj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6、办法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2012第300令)相关法规相关法规(二)省内质量监督相关的政策、法规1、关于统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统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交监(浙交监1999069号)号)2、关于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砼外观质量的通知关于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砼外观质量的通知 (浙交监(浙交监1999068号)号)3、zj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浙交(浙交1999363号)号)4、印发治理公路工程三大质量通病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治理公路工程三大质量通病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交浙交1999392号)
7、号)5、印发治理桥面质量通病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治理桥面质量通病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交监(浙交监2000138号号6、zj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若干规定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负责制若干规定 (浙交(浙交2001516号)号)相关文件相关文件7、zj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浙交(浙交2002138号)号)8、关于印发桥梁工程质量常见病治理措施和要求的关于印发桥梁工程质量常见病治理措施和要求的通知通知(浙交(浙交2003179号)号)9、zj省高速公路创精品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省高速公路创精品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浙交(浙交2004311号)号)10、关于进一步提高
8、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打造精关于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的几点意见品工程的几点意见(浙交监(浙交监2004130号)号)11、关于切实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质关于切实提高我省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的实施意见量的实施意见(浙交(浙交2005164号号 )12、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交(浙交200775号号 )13、zj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举报处理暂行规定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举报处理暂行规定 (浙交(浙交2007155号)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施工质量关于进
9、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桥梁伸缩缝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管理的若干规定(浙交监(浙交监200781号)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意见(浙交(浙交【2008】232号)号)16、关于进一步提高公路工程设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公路工程设计质量的若干意见(浙交(浙交2009100号)号)1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结构物砼构件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结构物砼构件等质量管理的几项规定质量管理的几项规定(浙交监(浙交监200830号)号)18、zj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管理实施意见省公路、水运工程常用产品管理实施意见 (浙交监
10、(浙交监200873号)号)19、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的通知理活动的通知(浙交(浙交【2009】153号)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混凝土构件预制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混凝土构件预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交(浙交【2010】110号)号)21、关于印发、关于印发zj省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技术指省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技术指南南的通知(浙交的通知(浙交2011236号号 )22、关于进一步提高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关于进一步提高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 理的通知理的通知(浙交(浙交【2012】125号)号)23、关于印发关于印
11、发zj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 细则(试行)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交的通知(浙交201322 号)号)其中包含了其中包含了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24、zjzj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zjzj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浙交2009129 号)号)25、zj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浙交(浙交201313号号 )*26、zj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
12、浙交(浙交2013191号号 )*27、zj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 见(浙政发201118号)*28、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浙交(浙交2013219号)号)*29、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浙交(浙交2014156号)号)*30、zj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浙交监201622号*31、市公路水运工程约谈制度(试行)温交2013128号文件1: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116号)zj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
13、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浙交办2008237号 二、目前我市公路工程质量控制二、目前我市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有关规定有关规定1.1从业单位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全面管理全面管理责任;责任;代建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代建单位:对代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 全面管理责任;全面管理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单位:
14、对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确性负责;负责;1.2质量责任登记与变更1.2.1 1.2.1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按照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工程进展展及时填写及时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1.2.21.2.2 质量质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应填写工程质量责任变更登记表工程质量责任变更登记表,按,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1.3质量责任登记审核要求1.3.11.3.1登记表审核流程:登记表审核流程:项目法人和代理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及汇总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记
15、表及汇总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审核;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施工总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监理单位初审后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施工分包单位的工初审后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施工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总包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初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总包单位确认、监理单位初审后由审后由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负责审核;负责审核;其他从业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由项目法人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其他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负责审核,其他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经总包单位确认后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经总包单
16、位确认后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1.3质量责任登记审核要求 1.3.21.3.2质量责任登记各负其责:质量责任登记各负其责:填写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真实性填写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负责。总包单位、初审及审核单位应对其确认或审总包单位、初审及审核单位应对其确认或审查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查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总包单位、初审及审核单位发现工程质量责总包单位、初审及审核单位发现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有问题的,应当自收到工程质量责任登任登记表有问题的,应当自收到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后记表后1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退回原填报单位提出意见
17、,退回原填报单位重新填写。重新填写。1.4质量登记表存档要求1.4.11.4.1登记表存档要求:登记表存档要求: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审核单位,一份存从业单位,一份存从业审核单位,一份存从业单位,一份存从业单位工程现场机构,最后纳入工程档案,单位工程现场机构,最后纳入工程档案,并并列入交工验收资料列入交工验收资料目录。目录。1.5质量登记表报备1.5.1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汇总汇总表一式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项目法人,一份由项目法份,一份存项目法人,一份由项目法人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人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
18、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文件2:zj省人民政府令300号zj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12年8月4.1总则第四条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监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负责的管理体系。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4.2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相关从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定期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或者监督机构报告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
19、组织整改。(每季度末30日之前报市质监局)具体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等关于进一步规范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等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温交监【(温交监【2013】159号)号)4.2工程质量管理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工程实施概况2、季度与累计进度(计划与实际)3、下季度计划安排4、工程质量(1)钢筋加工场地情况和结构物钢筋保护层检测数据(2)预应力智能张拉压浆设备及施工情况(3)隧道初期支护施工设备及初期支护检测和检查情况(4)桥梁工程首件总结及施工情况(5)其他分项工程质量情况5、小结4.2工程质量管理(续)
20、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期内,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主要管理人员;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以及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4.2工程质量管理(续)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施工报批、自检、报验程序。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交通建设工程,其工程开工应当经监理单位同意;未经
21、同意的,不得开工。4.2工程质量管理(续)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未经自检或者自检不合格的,不得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4.2工程质量管理(续)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负责返修。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技术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控制情况。(钻孔原始记录、现场试验检测记录、测量记录、浇筑施工记录等)。zj高速公路施工统一用表目录(新)4.2工程质量管
22、理(续)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4.3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期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或者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4.3监督检查(续)第三十九条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扰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第四十四条交通建设工程实行信用评价制度。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或者监督机构应当对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进行质量和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23、统一的信用评价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4.3监督检查(续)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3:zj省交通运输厅zj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2013年2月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和程序5.1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5.1.1建设单位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报备手续前30日,向主管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5.2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质量 的检查和检测。5.2.1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桥梁桩基和基础、桥梁预应力构件、隧道四级以上围岩的初期支护、隧道二次衬砌、软土地基处理、高边坡、房建工程基础和主体(装饰前)等关键工序或者隐蔽工程进行中间
24、检测。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5.3我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印发检查意见书,并通报有关单位。u 对一般质量管理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工程,责令限期返修;对违法的质量行为依法予以纠正。u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返修,并提交整改报告。u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对整改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5.3监督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查意见书,并通报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等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等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温交监【(温交监【2013】159号)号)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规范对质量监督抽查意见书的整改回复工作。
25、一是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并回复,如确实存在困难,不能一次整改到位的情况,应在第一次回复中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责任人、整改的方案和措施,后续整改到位后再及时回复;二是对质量抽查意见书中存在的问题逐条对应进行回复;三是对要求整改的部位采用照片(整改前、后对比)、施工资料进行对照说明,并要求整改责任人、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四是建设单位整改复查后,及时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通知相关检查人员,我局将适时组织复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5.4 5.4交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交通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关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当地交通运按有关规定向当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和监
26、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督机构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当地。对重大质量事故,当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向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门应当向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报告。港口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指由于勘测、设计、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签认至工程项目通车后两年内;2.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公路工程
27、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三)重大质量事故:300万元以上5.5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等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或者监督机构投诉和举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或者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检举和投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4:zj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构件预制管理的通知2010年5月预制场建设管理程序
28、2.1首件构件验收制度2.1.1 2.1.1 对对桥梁基础、立柱、墩台身(帽)、梁桥梁基础、立柱、墩台身(帽)、梁板预制及安装、梁板现浇、桥面整体化及调板预制及安装、梁板现浇、桥面整体化及调平、伸缩装置安装、护栏等平、伸缩装置安装、护栏等分项工程实现首分项工程实现首件构件验收制度。件构件验收制度。2.1.2 2.1.2 首片构件预制完成,施工单位应对试制首片构件预制完成,施工单位应对试制的工艺、工序情况及主要控制指标(包括:的工艺、工序情况及主要控制指标(包括:预制梁的外形尺寸、砼强度、弹性模量、梁预制梁的外形尺寸、砼强度、弹性模量、梁板张拉力、伸长量、压浆、砼保护层厚度、板张拉力、伸长量、压
29、浆、砼保护层厚度、上拱度等)的检测结果进行书面总结上拱度等)的检测结果进行书面总结。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2.1首件构件验收制度2.1.32.1.3首片构件首片构件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经监理单位、建设单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批量预制工作。预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应要求下一个结构重新实施首件,总结分析应要求下一个结构重新实施首件,总结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2.1.42.1.4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须及时将须及时将首件报告首件报告报主管质量报主管质量监督机
30、构。监督机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文件5:zj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2012年4月加强参建单位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1.1加强预应力施工原材料质量管理1.1预应力筋进场应进行分批验收,进场时除按合同检查质量保证书,核对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有关试验检测外,还应加强外观质量和单位长度质量检验。1.2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批进行进场外观检查、硬度检验。对特大桥、大桥或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中小桥使用的锚具产品应进行静载锚固性能检验,不同规格的锚具不得少于1次;具有抗震要求的构件所用锚具应做周期荷载性能试验。锚夹具和连接器应配套使用,同一结构或构件中应采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
31、品。1.3施工、监理单位在原材料检验中累计发现有两次或两批以上同一厂家、规格、型号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在工程中继续使用。(zj富锚?河北衡水橡胶支座?)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3.1施工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控制3.1.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工序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3.1.2预应力施工前应对全体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培训台账);预应力张拉施工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3.1施工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控制3.1.3预应力施工操作人员、现场指挥人员、施工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填写预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和监理人员登记表应力张拉压浆施工和监理人员登记表。人员
32、登记表经旁站监理人员和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应作为施工资料归档。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3.2监理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现场监理3.2.1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预应力施工的现场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环节质量责任。3.2.2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旁站监理人员应对有效预应力不足、孔道压浆不密实等问题的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拍摄影像资料,形成书面处理报告。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3.2监理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现场监理3.2.3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和检测应严格进行现场旁站监理,作好旁站监理记录,旁站监理人员应对预应力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检查。旁站监理人员、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及时对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和监理人员登记表
33、进行签认。关于印发zj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交监201418号第七条旁站监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一)已取得监理员及以上资格或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二)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经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监理经历。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3.3 建设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3.3.1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并制定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措施。3.3.2建设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3.3.3建设单位应对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34、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解决。3.3.4对已招标工程因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修订和本通知要求与原有规定存在的差异,建设单位可与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价格和数量,并签订补充协议。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3.3 建设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 文件6: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2014156号2014年8月11日市质监局转发该文件 “一集中、四检测、一处理、一通报”-钢筋数控加工视频小型以上钢筋加工场均应配置钢筋数控弯曲机和数控弯箍机,桩基数量超过200根的合同段宜配置钢筋笼滚焊机,加工机械设备根据加工工艺的流水线要求合理布设。(一)钢筋加工应集中进行,每个合同段不宜设置超
35、过两个钢筋加工场。钢筋加工场应采用钢结构搭设、顶部采用固定式拱形防雨棚,地面硬化,封闭式管理,棚内应设置龙门吊等专用吊装设备,场地内应按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待检区、废料处理区等科学合理布置,功能明确,标识清晰。场地面积应根据钢筋(材)加工量的大小、工期等要求设置,一般不低于下表规定。规模加工总量(t)场地面积(m)大T100003500中6000T100002000小3000T60001500一、加强钢筋工程场地建设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一)钢筋弯曲应集中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盖梁、承台、梁板等构件的箍筋、弯起钢筋等宜采用数控加工设备或胎架在钢筋加工棚统一加工
36、成形。(二)梁板钢筋骨架成形应采用定位架,定位架应能准确定位纵向筋、主筋和箍筋,采用缠扣绑扎钢筋,箍筋与主筋、水平筋接触应紧密,箍筋转角处与主筋的交点均应绑扎,主筋与箍筋非转角部分的交叉点可成梅花形、八字型交错绑扎,绑扎钢筋的扎丝头不得伸入保护层内。三、加强钢筋工程各道工序管理工艺和工序要求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三)桩基、立柱、梁板等钢筋骨架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骨架整体刚度,确保钢筋骨架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四)保护层垫块应在钢筋骨架加工制作时同步安装,数量宜不少于4个/m2,严禁在模板安装后再安装垫块;桩基、立柱、梁腹板保护层垫块宜安装在主筋或同其交叉处附近的箍筋上,梁底板、顶板保护层垫块
37、应安装在纵向与横向钢筋交叉处;预制梁板、现浇箱梁腹板两侧均应安装保护层垫块,绑扎垫块的扎丝头不得伸入保护层内。三、加强钢筋工程各道工序管理工艺和工序要求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五)钢筋骨架起吊时应采用多点吊装的方法或专用吊架,吊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吊点间距不宜超过3m,防止钢筋骨架在吊装和运输中产生变形。(六)模板和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重复使用的模板支架应经常检查、维修。模板宜采用整体钢模,钢板厚度不宜小于6mm;板面之间应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安装侧模板时支撑应牢固,防止模板在浇筑混凝土时产生变形。三、加强钢筋工程各道工序管理工艺和工序要求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七)在混凝土浇筑
38、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钢筋发生变形。严禁施工作业人员直接在钢筋骨架上作业,下料时宜采用串筒等措施降低冲击力。(八)预埋钢筋或预留钢筋外露部分不宜超过一个月。当预埋钢筋或预留钢筋外露时间较长且环境湿度较大时,应应采用包裹、涂刷采用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三、加强钢筋工程各道工序管理工艺和工序要求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一)对弯折钢筋应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为一批次进行抽检弯折角度和加工尺寸的检测,每个检查项目抽检合格率均不得低于95%,否则应予以返工处理。钢筋弯折角度和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及应检查数量见下表。四、加强钢筋
39、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与验收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数量1弯折角度3抽查30%2受力钢筋长度方向加工后的全长10抽查30%3弯起钢筋各部分尺寸20抽查30%4箍筋、螺旋筋各部分尺寸5抽查30%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二)钢筋安装完成后应加强钢筋骨架尺寸的检测,每个钢筋骨架长度抽检应不少于2处,宽、高或直径抽查应不少于3个断面,总体合格率不应低于95%。(三)混凝土浇筑前,应加强保护层厚度事先检测,各侧面应抽查不少于10点,合格率应达到100%,对不合格处必须进行重新调整处理。(四)混凝土拆模后应采用钢筋探测仪按每构件不少于6根受力钢筋,每根钢筋在有代表的部位测量2-3个点的频率及时进行钢筋保
40、护层厚度的检测。对单个构件合格率低于90%的构件,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结构物的耐久性。四、加强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二)监理单位应熟练掌握设计图纸中各构件钢筋布设、规格和数量,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现场监理的重点。严格执行落实项目工程首件制,查找分析首件工程中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和钢筋保护层厚度首件工程中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的质量问题控制的质量问题,明确下步施工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和监管重点。(四)建设单位应建立钢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督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加强钢筋施工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定期对钢筋连接
41、、弯折加工、钢筋定期对钢筋连接、弯折加工、钢筋骨架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环节进行检查和检测,骨架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环节进行检查和检测,每季度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主管监督机构报告质量每季度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主管监督机构报告质量状况状况。六、加强钢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各项目钢筋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督查和指导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钢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对保护层厚度等指标进行不定期抽检,对存在单个构件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低于60%,或单个构件累计露筋面积超过1m2,或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合格率低于70%的构件数量大于抽检构件数量5%(或5个构件)
42、的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单个构件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低于60%或累计露筋面积超过1m2,该合同段不得评为优良工程(经返工处理的除外);切实加强钢筋施工质量监管,提高结构物耐久性。六、加强钢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 文件文件7 7: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20092009年年1010月月 公路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一、治理主要内容一、治理主要内容 钢筋骨架加工制作差:钢筋不够顺直、钢筋骨架加工制作差:钢筋不够顺直、钢筋间距不均匀;保护层垫块制作、放置钢筋间距不均匀;保护层垫块制作、放置欠规范;钢筋焊接工艺差;预应力筋及波欠规范;钢筋焊接工艺差;预
43、应力筋及波纹管定位不规范;锚垫板放置不准确等。纹管定位不规范;锚垫板放置不准确等。模板加工制作工艺差:模板变形、漏浆、模板加工制作工艺差:模板变形、漏浆、错台,表面处理不够到位,厚度、刚度不错台,表面处理不够到位,厚度、刚度不足等。足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一、治理主要内容一、治理主要内容 混凝土生产、浇筑、养护不规范:混凝土混凝土生产、浇筑、养护不规范:混凝土计量不准确,配合比控制不严格;现场坍落计量不准确,配合比控制不严格;现场坍落度指标失控;混凝土浇筑分层明显;振捣不度指标失控;混凝土浇筑分层明显;振捣不到位或过振;混凝土养生不规范等。到位或过振;混凝土养生不规范等。预应力施工不规范:张
44、拉设备未及时标定;预应力施工不规范:张拉设备未及时标定;工序安排不够合理,穿束后放置时间过长;工序安排不够合理,穿束后放置时间过长;先简后联桥梁负弯矩张拉欠规范;张拉时龄先简后联桥梁负弯矩张拉欠规范;张拉时龄期控制不规范;孔道压浆不及时,不密实等。期控制不规范;孔道压浆不及时,不密实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一、治理主要内容一、治理主要内容 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偏差大:支座处标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偏差大:支座处标高误差大;构件安装前沿线不顺直,相邻高误差大;构件安装前沿线不顺直,相邻构件安装错台明显;横向混凝土连接质量构件安装错台明显;横向混凝土连接质量差等。差等。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规范及修补质量欠
45、混凝土施工缝处理不规范及修补质量欠佳。混凝土界面的浮浆清理不干净、骨料佳。混凝土界面的浮浆清理不干净、骨料未能充分外露、凿毛的密度和深度不够,未能充分外露、凿毛的密度和深度不够,影响新老混凝土的良好结合;混凝土缺陷影响新老混凝土的良好结合;混凝土缺陷修补不规范,色差大;对严重表面缺陷无修补不规范,色差大;对严重表面缺陷无技术处治方案。技术处治方案。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文件文件8 8: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进关于进一步规范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等资料上一步规范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等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报工作的通知温交监【温交监【20132013】159159号号一、建设单位
46、应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对桥梁桩基和基础、桥梁预应力构件、隧道四级以上围岩的初期支护、隧道二次衬砌、软土地基处理、高边坡、码头工程桩基和基础、船闸主体(构件防腐前)、房建工程基础和主体(装饰前)等关键工序或者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测,根据检测和日常检查以及月度、季度检查情况,于每季度末月30日之前向我局报送季度工程质量状况报告(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二、建设单位应根据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文件的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和责任人有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动态登记,施工单位质量责任需登记到班组。市交通工程质
47、量监督局三、建设单位应每月25日之前向我局报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月报表和及事故统计月报表(附件22)。四、交工项目应及时报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价表(浙交20135号附件3)五、受监项目的后续标段需及时向我局申报监督申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 文件9:zj省交通运输厅zj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交201322号第九条 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四)项目法人按质量评定操作办法(附件1),对工程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并出具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报告;已按规定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第十条 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
48、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将申请资料报送项目法人,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按照zj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交工质量检测,并对交工质量进行评定,及时将交工质量评定报告报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9、。备案后且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及时组织交工验收。第十四条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第十五条 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7.1项目法人在通车试运营第3年的年初制定竣工验收计划,明确竣工验收工作内部机构、负责人和联系人,于当年一季度前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7.2项目法人在拟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前6个月内按照规定开展竣工质量评定工作,完成竣工质量评定报告,并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第三十七条
50、 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竣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文件10:zj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浙交监201622号第三条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督管理是指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段质量情况,对质量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较差的施工合同段采取有针对性、区别化的质量管理,促使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定的质量责任,弥补短板,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行为。第六条 工程差别化监管以施工合同段为基础,分为黄色重点监管和红色重点监管。第七条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定为黄色重点监管施工合同段:(一)施工合同段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体系不完善;或明显缺乏基本的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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