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规划及技术方案第一章 概述1.1 方案编制背景省厅提出的“一个平台、两张网络、三道防线、四级应用”的目标要求,对于提升道路治安防控能力、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弥补一线警力不足、实现智能化车辆管理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2 建设目标及原则1.2.1 工程建设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密道路监控网密度、提高中心软硬件平台性能、开发符合实战需求的智能化应用软件平台、为实现智能交通管理提供工作平台、构建一体化的交通管理指挥调度体系、提高资源应用和战法创新水平。在系统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的全过程中,应当按照省市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面向全警、覆盖全区的综合图像业务系统,并建成服务全区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综合平台
2、。1.2.2 工程建设目标1、进一步加密道路监控网密度,全面完成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的道路监控网络建设,形成县市际、城区出入口及重点道路、城市核心区三道防线,全面满足系统功能要求。2、立足全局、面向全警组织规划建设,开发符合 实战需求的智能化应用软件平台。对各类图像资源、数据信息资源实施有效整合,在省厅“大平台”框架内,实现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和共享使用,实现深度数据挖掘和有效信息预警功能,形成一体化的综合数据应用和调度平台。3、充分考虑交通管理需求,开发交通管理的各项功能接口,整合并挖掘系统内现有各类交通数据资源,建设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平台。4、依托现有交通管理资源和平台,构
3、建一体化的交通管理指挥调度体系,通过业务平台化的手段,满足交通指挥中心日常业务需求。5、加强统筹协调,实行整体联动。1.2.3 工程建设原则1、连贯、稳定、可靠原则系统规划、建设充分考虑与一期项目的连贯性,同时考虑 的交通、治安特点、管理需求、基础条件、限制条件和发展趋势,设计方案应体现系统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安全可靠性。系统运行具备高可靠性和稳定性,软硬件系统具有故障自动检测、报警和自动恢复功能,用户信息应加密保存,各类关键图像、视频信息要防止泄漏和被篡改,核心数据具备完善的备份保护机制。各类硬件系统具有良好的防盗、防水、防尘、防腐蚀、防雷击和防风、防倾覆能力。系统设备在符合系统设计要求的前提
4、下,综合考虑其性能价格比、产品的合格性以及设备环境适应性等因素。关键设备采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稳定性的产品,在不稳定环境条件下使用的设备应选用工业级设备,必须确保设备具有长期不停机连续稳定运行的能力。系统内关键设施采用适当冗余的配置方案,保证个别设施故障时基本不影响或很少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系统整体的正常使用。2、开放并可扩展原则在技术和系统设计上与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紧密结合,采用先进思想与技术,使系统体现一定的前瞻性,保持一定的先进性,具备升级、兼容和扩展的能力,以适应技术进步、功能拓展、系统扩容、资源共享及其他管理功能、需求的变化。系统应遵循最新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遵循开放的原则。系统应使用标准化接口,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对系统及设备在部件结构、电气规格、数据结构、通信协议等方面遵从国际国内标准和公安部相关要求。在保留软件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所有接口协议和数据格式向用户完全公开,全面支持系统的集成和二次开发。应从技术上和管理体制上确保系统资源、信息与上、下级公安机关高度共享,实现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持功能移植与整合,保障系统建设的整体性、实用性、开放性和连续性。3、易维护原则系统维护、系统软件配置、应用软件安装简单、易于操作。操作界面友好,数据处理工作简单、方便、快捷。系统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快速简单。软、硬件使用模块化设计,方便维修、维护、升级。
6、4、安全原则系统应符合国家和公安业务部门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边界应部署高可靠性、高性能的防入侵、防病毒、防攻击设备;设备接入公安网使应使用经过认证的数据交换系统。同时,系统应配备完善的网络管理和监控软硬件设备,建设信息安全授权管理体系,确保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和应用全过程安全。5、经济性和高效性原则1.3 建设内容 分别是前端监控系统建设、视频作战平台升级开发、交通指挥中心升级建设、传输网络建设和安全体系升级。1.4 工程建设应遵循的技术标准应当满足各项国家、行业标准和国际通用标准、协议和规范,并严格遵循上级公安部门颁布的标准、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并具备良好的扩
7、展和兼容能力。相关技术标准清单详见附录一。附录一中所列公安机关道路监控网“ ”工程建设规划及技术指导意见、 “ ”道路监控系统数据和图像采集标准及传输规范(试行)、 “ ”基础网络建设规范指导意见(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落实 道路监控网“ ”工程信息资源整合应用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本工程基础性指导文件,此4份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或执行标准优于附录一其他技术标准的,按照此4份文件的要求执行。第二章 监控布点规划2.1 监控点宏观布设原则及内容 分三道防线布设,形成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的监控网络:1、围绕三道监控防线布设监控点(1)县市际监控防线:完善 与周边宜兴、江阴、金坛等市县主要通车道路
8、的监控点布局,监控设备选用标准卡口设备。(2)国省道干线公路、重点县道和城市外围出入口监控防线:布点既满足省厅规定的治安卡口、国省道“20公里”监控需求,也满足重点县道、城市出入口防控需要,同时结合 公安工作实际,兼顾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和信息采集需求,监控设备在标准卡口系统布局满足基本骨架搭建的条件下,以视频式卡口型电子警察进行布点加密。(3)中心城区监控防线:城区监控布点满足省厅规定的城市道路“3公里”监控需求,并在道路交通量较大、违法行为高发的路口和路段进行布点加密。监控设备以线圈式或视频式卡卡口型电子警察为主,在关键道路断面、治安形势复杂区域、立交、隧道及快速路进出城路段使用标
9、准卡口设备进一步加密布点。2、围绕公安综合业务需求布设监控点应当在深入研判基础上,将监控系统布点建设与巡防体系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日常交通管理需求有机结合起来,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统盘考虑,确保按照防控体系建设的需求和要求,分批分层开展布建,保证重点的和急用的先建先用。对于重点部位、要害部位、治安、刑事案件多发路段、区域、交通要道等,以及其他公安机关需要实时直接掌控的重点部位,应当布设监控点:(1)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重点敏感区域。包括:党政机关、电台电视台、金融单位、高等院校等的出入口及周边需要关注的关键部位。(2)交通枢纽及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包括重要交通集散节点、区块交界地带、城
10、乡结合部及乡镇结合地带等。(3)重要警卫目标、警卫线路。(4)治安管理重点、难点区域和易发案区域。包括举行大型体育比赛、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的举办地点,案件高发的治安要点,各类重点专业市场,公共复杂场所等。(5)公安机关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区域。2.2 监控点微观布设原则监控点具体位置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监控点宜选择在交通流量均衡、局部路网结构简单、支路口较少或难以绕行的路段。2、监控点宜选择在进出桥梁、隧道等道路断面形式单一的路段。3、监控点监控对象应包括通过道路断面的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对于主辅分离道路和机非分离道路,应当对辅道、非机动车道实施动态监控和图像识别。4、监控点不宜
11、布设在道路横向干扰严重、违法停车和占道经营行为高发的路段。2.3 监控点监控对象要求1、标准卡口监控点:监控对象为通过道路断面的所有机动车,特殊重要断面还应监控非机动车和行人。设备应按要求采集车辆头部或行人面部特征图像和属性信息;同时,卡口各方向可配备1台全景摄像机,采集本监控方向所有车道的全景动态图像作为补充,道路交通警卫警卫较为频繁的卡口使用高线数模拟球机,非重要路段、偏远地区卡口使用130万网络高清球机;对于视频检测设备抓拍的车道,对抓拍机输出的视频全天候录像,作为图片抓拍的补充2、卡口型电子警察监控点:监控对象为通过各进口道进入路口的所有机动车,对于主辅分离道路或机非分离道路,还应监控
12、在道路主线或机动车道内通行的非机动车,设备应按要求采集车辆尾部特征图像和属性信息;在重要的城市出入口或重点路段设置的卡口型电子警察,应当使用独立的设备对非机动车道进行抓拍,设备应按要求采集正面特征图像和属性信息。各监控路口各方向一台图片抓拍设备应同步输出视频,200 万像素摄像机输出视频不低于12.5 帧,500 万像素摄像机输出视频不低于8.3帧,且每监控路口配备不少于1台全景摄像机,采集本路口全景动态图像作为补充。3、高清数字摄像机监控点:部分路段、路口使用高清数字摄像机作为补充或进行监控点加密,高清数字摄像机应重点监控主要车流、人流通行方向或路口全景。第三章 前端监控系统技术要求3.1
13、卡口系统卡口系统标准名称为“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是指能够对受监控路面的车辆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和处理的系统。卡口系统包括前端监控设备、网络传输设备、存储处理软件、设备及必要的土建工程。3.1.1 基本要求卡口系统应当符合本方案第一章描述的基本原则,满足运行原理标准、设计方案合理、建设目标明确、功能模块完善的总体要求;同时,系统的操作平台、数据格式、通讯接口与协议等必须是开放(标准或公开)的,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的需求,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卡口系统总体沿用省厅招标的技术及设备,系统应能在环境温度-20至70、环境相对湿度932的情况下正常运行。3.1
14、.2 硬件系统要求1、高清摄像机(1)总体要求系统选用200万或5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原则上1台摄像机覆盖1条机动车道,或覆盖1至2条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前端摄像机具备图像采集、图像处理、号牌识别、车辆测速、实时比对、流量统计、数据存储等功能,能够适应各种气候环境,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和抗干扰能力,具备数据存储、传输和自愈功能,支持雨刮、辅助灯光开关功能,并具有时间显示、字符叠加等功能。视频监控前端设备应能在各种环境及照度条件下及时、准确、清晰地捕获车辆和人员图像,清晰显示车辆特征、驾驶人及其同排人员脸像。(2)技术参数2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技术参数见附录二A2.1节。
15、(3)主要辅助功能a)前端系统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能够通过NTP协议与中心时间服务器进行时间自动同步,同步周期在30分钟至24小时内可调;同时系统支持手动时间同步。b)系统全天候工作,按照无人值守方式设计,可通过WEB方式远程对各站点数据进行维护。系统具有可调周期的心跳功能、故障诊断功能和故障、停电自动恢复能力。c) 设备能在抓拍图片中叠相关文字信息,主要包括时间(精确至毫秒)、地点、方向、车速、限速、车牌号码、设备编号等信息。d) 前端设备能够保存设备所安装位置的经纬度信息。e) 系统应具有图片防篡改功能。系统通过向图片叠加不可见水印的方式实现图片防篡改功能。图片进入中心管理服务
16、器后,中心管理软件自动对每一张图片进行水印验证,发现被篡改图片及时报警。系统应同时提供独立的水印验证工具,可对前端直接获取的图片进行手动验证。f) 系统具备网管功能,提供实时运行状态(温度、资源占有率、网络吞吐量等)报告、报警信息和前端软件网络远程升级、远程启动/关闭功能。2、全景摄像机全景摄像机用于拍摄路口全景动态图像,原则上选用一体化球形标清摄像机,特殊轻交通量非干道路段选用一体化球形高清摄像机,设备安装于卡口监控悬臂杆杆件中段。(1)标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标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见附录二A2.3节。(2)高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高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见附录二A2.4节3、补光系统系统具有自动
17、逆光补偿和强光抑制功能。补光系统必须采用光控开关,不得使用时控开关。车辆图像捕获时应不受雨、雪、雾等天气、环境光和相临车道通行车辆的影响而出现误记录。前端系统应具有自动测光及补光功能,自动测光调节曝光量,能在光照度不够时能自动启用辅助灯光补光;必须保证全天候拍摄的图片及录像清晰。系统采用单车道独立补光方式进行补光。卡口、国省道干线公路、重点县道、城市出入口及其他关键监控点可使用频闪灯补光(与摄像机录像帧同步),频闪灯应具备防止光线发散的功能,避免形成光污染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具备路灯照明等环境光的城市道路路段,可视具体情况使用LED冷光源补光,但应确保补光效果,避免补光不足造成车辆号牌、人脸识
18、别困难。若因补光光污染而产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的相关诉讼,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照明功率单车道不大于75瓦。系统前端具备智能化补光功能,辅助照明灯具采用时控或光控方式控制,在夜间自动开启,在白天自动关闭,以减少辅助照明灯具的使用次数,延长设备使用寿命。4、前端存储系统系统前端具备应急存储功能,当网络中断时数据临时保存在应急存储内,网络恢复后自动续传。应急存储不得使用存储卡方式存储,设备存储能力不低于每条车道8G数据和照片。前端识别数据支持XML/数据库多种存储方式,异常情况下数据在前端以XML格式存储可还原的数据记录,系统恢复正常后将数据恢复到对应的系统。系统应支持断点续传功能,续传策略应提供两种可
19、选模式:历史数据优先上传、最新数据优先上传。前端存储系统采用自动循环覆盖的数据存储机制,当存储达到最大储存容量时,自动进行循环覆盖当前最早的数据信息。前端存储单元为终端服务器,安装在机柜内。终端服务器需选用高性能嵌入式主机,完成高清照片、过车信息的存储转发功能。单台终端服务器最小支持同时接入12台高清抓拍机;设备应支持图像、数据人工现场下载至 PC终端,并具备离线数据、图像下载后批量导入中心系统的功能。5、数据传输系统系统能够通过标准的TCP/IP 通讯协议将前端数据上传至中心服务器,由中心程序统一入库;在通讯网络正常的条件下,从车辆被抓拍至数据上传成功的时间应不大于1秒;前端数据应具备同时向
20、多台服务器传输的能力。数据传输设备选用具备4路相互独立的百兆网络接口、4路模拟视频、4路双向数据传输能力和网管功能的传输设备。对于无模拟摄像机、无交通信号控制需求的点位,网络传输设备选用光纤收发器。4、土建工程卡口前端监控系统土建工程部分及供电、防雷、接地等电气工程要求见本章3.4节。3.1.3 卡口拍摄模式卡口系统对普通机动车道车辆的抓拍使用双地感线圈检测模式,对普通非机动车道车辆、行人的抓拍使用视频检测模式。其他特殊情况按如下原则执行:1、主辅分离道路的辅道(含非机动车道)可以视具体情况使用地感线圈检测模式或视频检测模式抓拍,且可以使用1台摄像机覆盖2条车道。2、当道路未使用沥青砼或水泥砼
21、硬化面层,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切割线圈时,可使用视频检测模式抓拍。3、使用地感线圈检测模式的抓拍点,当地感线圈故障无法获取脉冲信号时,系统自动切换至视频检测模式临时替代,并向中心输出具体报警信息。4、卡口系统中,标准车道采用200W像素摄像机(分辨率16001200)抓拍过车,每个车道配置1台摄像机;超宽车道、高速公路匝道外侧机非车道采用500W像素摄像机(分辨率24482048)抓拍过车,每车道或每组车道配置1台摄像机。3.1.4 卡口软件功能要求1、捕获性能(1)地感线圈检测模式采用地感线圈检测模式进行抓拍时,全天候实现对经过监控断面的机动车(含摩托车)、非机动车进行抓拍。采用地感线圈检测模式
22、的系统在0km/h至180km/h速度范围内对监控区域内行驶的四轮级别(含四轮)以上车辆进行捕获,车辆图像(包含完整的牌照信息)单车道捕获率(全天)不低于99。系统对监控区域内行驶的三轮级别(含三轮)以下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捕获率(全天)不低于90%。(2)虚拟线圈视频检测模式采用虚拟线圈视频检测模式进行抓拍时,全天候实现对经过监控断面的机动车(含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分类抓拍。采用虚拟线圈视频检测模式的系统在0km/h至180km/h速度范围内对监控区域内行驶的四轮级别(含四轮)以上车辆进行捕获,车辆图像(包含完整的牌照信息)单车道捕获率(全天)不低于90。系统对监控区域内行驶的三轮级别
23、(含三轮)以下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捕获率(全天)不低于85%。(3)特殊抓拍当道路断面同向包含2个(含2个)以上车道时,系统应捕获骑、压车道线行驶的车辆。系统能能自动判断覆盖范围内车辆的运动方向,对正常行驶及逆行车辆均能进行抓拍和识别。(4)图片像素要求单台摄像机覆盖宽度不得大于8米。使用1台摄像机覆盖多条车道时,每条车道的水平分辨率不低于700个像素点;使用1台摄像机覆盖一条车道时,每条车道的水平分辨率不低于1350个像素点;所获取的机动车号牌的图像水平分辨率不低于100个像素点且不大于160个像素点;所获取的驾驶人及同排乘客脸像应清晰易于辨识,且人脸面部像素不低于2000个像素点。系统
24、捕获的机动车全景图像、特征图像以及处理后获得的机动车号牌特征图像应分别存储。2、测速性能系统应具备速度测定功能,测速范围和道路实测误差应符合机动车测速仪(GB/T 21255-2007)的标准,对违法机动车照片的信息叠加亦应符合上述标准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09)的要求。系统测速功能中,应当提供路段限速值设置和启拍速度值设置选项,当机动车速度超过启拍速度值时开始拍摄,所叠加的超速比例按“(机动车速度-路段限速值)/路段限速值”计算。3、流量统计功能能够按车道、时段或车型以任意周期进行车辆流量统计,其中机动车道流量统计误差不超过3%,且能够生成统计报表。4
25、、车牌自动识别性能系统在实时记录通行车辆图像的同时,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其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即应能识别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各类机动车号牌。系统号牌识别范围见附录三。系统应能在强反光、强逆光、弱光、无光及车辆跑偏等情况下实现对车辆号牌的准确抓拍和识别。在环境无雾、车牌挂放规范、无污损且不含五小车辆情况下,车辆号牌定位率应不低于99%,平均识别率应不低于95%,白天号牌平均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98%,夜间号牌平均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90%。号牌颜色平均识别率不低于95%,号牌结构平均识别率不低于95%。5、车身颜色识别性能系统应自动对车辆车身颜色进行深浅分类鉴别,并识别不低于8种(白,
26、银/灰,黄、红、绿、蓝、棕、黑)车身颜色。系统在正常光照和补光条件下,颜色深浅分类鉴别率不低于80,8种主要车身颜色识别准确率不低于70。6、全景拍摄性能卡口各方向原则上配备1台全景摄像机,采集本监控方向所有车道的全景动态图像,作为系统补充。全景图像能够宏观描述本监控方向交通实况,具备日、夜不间断拍摄及视认能力。7、布控比对性能系统应具有布控缉查车辆自动报警功能,支持前端比对和中心集中比对两种模式,能够根据业务需求灵活配置。系统应自动比对布控车辆信息库,发现布控车辆后本地或远程报警。报警客户端与报警服务端之间应有授权机制和数据加密机制保证数据安全,报警应有声音提示与弹出画面提示,可作为数据源向
27、第三方软件提供报警数据,并可向外接扩音设备、显示设备输出报警信息。(1)车辆信息布控响应时间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从发出布控指令到布控信息被实际加入比对监测的时间应不大于3s。(2)车辆信息监测响应时间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从被布控的车辆经过卡口前端检测点到中心端发出报警信息的时间应不大于3s;具备硬件条件的有人值守卡口,从被布控的车辆经过卡口前端检测点到卡口前端发出报警信息的时间应不大于3s。8、网管、远程访问及维护系统具备网管功能,提供实时运行状态(温度、资源占有率、网络吞吐量等)报告、报警信息和前端软件网络远程升级、远程启动/关闭功能。系统前端能够实时向后端管理平台提供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
28、,例如:车检器、摄像机当前的工作状态;网络通讯系统的运行状态;前端电源系统的运行状况;卡口机箱的安全状况和防盗报警信息。当卡口系统检测到设备的运行状态(例如:摄像机DSP负载率(CPU负载率)、内存使用率、网络通讯状况、电源状况等)异常、配置参数异常、摄像机异常、线圈失效时,将设备故障信息和异常信息按照后端管理平台软件的接口标准通过网络实时上传到中心管理平台,实现了后端管理平台对前端的设备管理、运行状态监测和日常运维。系统全天候工作,按照无人值守方式设计,可通过Web方式远程对各卡口前端数据进行维护、对前端设备进行设置、调试及维护,包括参数设置接口、运行情况的诊断接口和恢复接口。管理员可通过网
29、管界面实时查看前端设备的运行状态。系统具有可调周期的心跳功能、故障诊断功能和故障、停电自动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基于SNMP的开放信息管理库,能诊断报警功能,能及时诊断摄像机、车辆检测器、终端服务器等各类故障信息并将故障情况发送至中心。系统支持对前端高清抓拍摄像机等主要设备的远程程序更新和操控,并具有批量更新和自动更新功能。9、防盗功能卡口系统前端选用的卡口机箱具有防盗报警功能。当机箱门被非法打开或异常震动时(如连续敲击),能现场报警,同时可将报警信号上传至后端管理平台,能够在日常的运维过程中有效的防止人为的对卡口前端系统的破坏,保障前端系统能够长期稳定安全的运行。10、数据标准及接口过往车辆信息
30、、布控信息、违法信息等数据格式及接口应严格按照 “ ”道路监控系统数据和图像采集标准及传输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3.2 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电子警察系统标准名称为“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是指可安装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并对指定车道内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系统。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是在传统电子警察系统基础上增加卡口抓拍功能后形成的,系统包括前端监控设备、网络传输设备、存储处理软件、设备及必要的土建工程。3.2.1 基本要求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应当符合本方案第一章描述的基本原则,满足运行原理标准、设计方案合理、建设目标明确、功能模块完善的总体要求;同时,系统的操作平台、
31、数据格式、通讯接口与协议等必须是开放(标准或公开)的,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的需求,保证系统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应能在环境温度-20至70、环境相对湿度932的情况下正常运行。3.2.2 硬件系统要求1、高清抓拍摄像机(1)总体要求系统选用200万或5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原则上1台200万像素摄像机覆盖1条机动车道,1台500万像素摄像机覆盖2至3条机动车道。前端摄像机具备图像采集、图像处理、号牌识别、实时比对、流量统计、数据存储等功能,能够适应各种气候环境,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和抗干扰能力,具备数据存储、传输和自愈功能,支持雨刮、
32、辅助灯光开关功能,并具有时间显示、字符叠加等功能。监控前端设备应能在各种环境及照度条件下及时、准确、清晰地捕获车辆图像,清晰显示车辆特征,辨别车辆违法状态,记录车辆违法信息。(2)2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技术参数2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技术参数见附录二A2.1节。(3)5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技术参数5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技术参数见附录二A2.2节。(4)主要辅助功能a)前端系统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能够通过NTP协议与中心时间服务器进行时间自动同步,同步周期在30分钟至24小时内可调;同时系统支持手动时间同步。b)系统全天候工作,按照无人值
33、守方式设计,可通过WEB方式远程对各站点数据进行维护。系统具有可调周期的心跳功能、故障诊断功能和故障、停电自动恢复能力。c) 设备能在抓拍图片中叠相关文字信息,主要包括时间(精确至毫秒)、地点、方向、车速、限速、车牌号码、设备编号、违法地点等信息。d) 前端设备能够保存设备所安装位置的经纬度信息。e) 系统应具有图片防篡改功能。系统通过向图片叠加不可见水印的方式实现图片防篡改功能。图片进入中心管理服务器后,中心管理软件自动对每一张图片进行水印验证,发现被篡改图片及时报警。系统应同时提供独立的水印验证工具,可对前端直接获取的图片进行手动验证。f) 系统具备网管功能,提供实时运行状态(温度、资源占
34、有率、网络吞吐量等)告警信息和前端软件网络远程升级。2、全景摄像机全景摄像机用于拍摄路口全景动态图像,使用一体化球形标清摄像机,特殊指定地点使用高清数字摄像机。摄像机一般选用一体化高速球机,镜头和摄像机宜一体化设计。摄像机原则上附着安装于独立悬臂杆、电子警察悬臂杆及信号灯悬臂杆上。(1)标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标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见附录二A2.3节。(2)高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高清全景摄像机技术参数见附录二A2.4节3、补光系统系统具有自动逆光补偿和强光抑制功能。补光系统必须采用光控开关,不得使用时控开关。车辆图像捕获时应不受雨、雪、雾等天气、环境光和相临车道通行车辆的影响而出现误记录。前端系
35、统应具有自动测光及补光功能,自动测光调节曝光量,能在光照度不够时能自动启用辅助灯光补光;必须保证全天候拍摄的图片及录像清晰。系统卡口功能原则上采用单车道独立补光方式进行补光,可选用常亮灯、频闪灯(与摄像机录像帧同步)等光源;系统电子警察功能可视具体情况使用LED光源或其他闪光灯光源补光。补光系统应当避免补光不足造成车辆号牌、轮廓识别困难,同时也应避免形成光污染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若因此而产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的相关诉讼,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照明功率单车道不大于75瓦。系统前端具备智能化补光功能,辅助照明灯具采用时控或光控方式控制,在夜间自动开启,在白天自动关闭,以减少辅助照明灯具的使用次数,延长设
36、备使用寿命。4、前端存储系统系统前端具备应急存储功能,当网络中断时数据临时保存在应急存储内,网络恢复后自动续传。应急存储不得使用存储卡方式存储,设备存储能力不低于每条车道30G数据和照片。前端识别数据支持XML/数据库多种存储方式,异常情况下数据在前端以XML格式存储可还原的数据记录,系统恢复正常后将数据恢复到对应的系统。系统应支持断点续传功能,续传策略应提供两种可选模式:历史数据优先上传、最新数据优先上传。前端存储系统采用自动循环覆盖的数据存储机制,当存储达到最大储存容量时,自动进行循环覆盖当前最早的数据信息。前端存储单元为终端服务器,安装在机柜内。终端服务器需选用高性能嵌入式主机,完成高清
37、照片、过车信息的存储转发功能。单台终端服务器最小支持同时接入4台高清抓拍机;设备应支持图像、数据人工现场下载至 PC终端,并具备离线数据、图像下载后批量导入中心系统的功能。5、数据传输系统系统能够通过标准的TCP/IP 通讯协议将前端数据上传至中心服务器,由中心程序统一入库;在通讯网络正常的条件下,从车辆被抓拍至数据上传成功的时间应不大于1秒;前端数据应具备同时向多台服务器传输的能力。数据传输设备选用具备4路相互独立的百兆网络接口、4路模拟视频、4路双向数据传输能力和网管功能的传输设备。对于无模拟摄像机、无交通信号控制需求的点位,网络传输设备选用光纤收发器。与卡口邻近的电子警察安装路口,与卡口
38、共用传输网络。4、土建工程卡口式电子警察前端监控系统土建工程部分及供电、防雷、接地等电气工程要求见本章3.4节。3.2.3 卡口式电子警察拍摄模式卡口式电子警察兼具卡口功能和电子警察功能,使用是视频检测模式抓拍。卡口功能模块要求获取机动车尾部特征照片和全景照片,电子警察模块要求获取违法机动车的3张连续特征照片,或能反映其他违法行为全过程的多张特征照片,并分别存储。设备应当能够拍摄(但不限于)以下违法行为类型:1、应以视频检测模式抓拍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2、在无机非隔离的道路路口,应以视频检测模式抓拍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3、应以视频检测模式跟踪机动车进入路口后的
39、行驶轨迹,抓拍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4、应以视频检测模式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骑压渠化段车道线)的违法行为。5、应以视频检测模式抓拍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行为。3.2.4 卡口式电子警察软件功能要求1、卡口捕获性能(1)基本要求采用视频检测模式进行抓拍时,全天候实现对经过监控断面的机动车(含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分类抓拍。采用虚拟线圈视频检测模式的系统在0km/h至180km/h速度范围内对监控区域内行驶的四轮级别(含四轮)以上车辆进行捕获,车辆图像(包含完整的牌照信息)单车道捕获率(全天)不低于95%,号牌识别率准确不低于90%。(2)图片要求系统捕获的照片,200
40、万像素高清抓拍相机图片有效像素不低于12001600,500万像素高清抓拍相机图片有效像素不低于24482048。系统获取的机动车号牌的图像水平分辨率不低于100个像素点且不大于160个像素点,达到目测清晰分辨所有字符满足作为处罚证据的要求,能够确保系统号牌识别的准确性。系统捕获的机动车全景图像、特征图像、机动车违法图像或合成图像、处理后获得的机动车号牌特征图像应分别存储。2、电子警察抓拍性能(1)基本要求系统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和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抓拍,应当且必须符合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20
41、09)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09)的相关技术要求,确保违法特征要素齐全,执法证据可信、有效。图1 (视频型)车辆进入触发区域,号牌自动跟踪并抓拍第一张照片图2 (视频型)车辆闯红灯第二张照片图3 (视频型)车辆闯红灯第三张照片图4 (视频型)卡口功能照片系统应采用多相位红灯信号接口,可根据不同车道设置红灯信号和组合红灯信号。摄像机应有红灯电源同步控制功能,保证闯红灯状态下车道对应红灯相位与全景摄像机保持同步。红绿灯信号线要单独接出,不得多方向并线,以适应信号灯配时方案的的调整。(2)捕获率要求违法捕获率(视频检测模式下,在抓拍系统监测范围内,系统检测和记录
42、的可以确定其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数与人工确认实际违法机动车数的百分比):在正常车速范围5-160Km/h情况下,车辆违法捕获率不低于90%。(3)图片要求对于违法机动车,系统捕获的图片应能反映机动车在不同位置、连续的违法过程且数量不超过4张,同时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应精确至0.01s)。违法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1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向和车道等信息,闯红灯违法行为还包括红灯亮起时间。合成图片的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且不应出现因红灯信号泛白、光晕等颜色失真而影响人工对红灯信号的判断。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错位、对象不一等问题。3、流量统计
43、功能能够按方向、车道、时段或车型以任意周期进行车辆流量、占有率、饱和度、流速统计,其中机动车道流量统计误差不超过3%,且能够生成统计报表。4、车牌自动识别性能系统在实时记录通行车辆图像的同时,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其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即应能识别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各类机动车号牌。系统号牌识别范围见附录三。系统应能在强反光、强逆光、弱光、无光及车辆跑偏等情况下实现对车辆号牌的准确抓拍和识别。在环境无雾、车牌挂放规范、无污损且不含五小车辆情况下,已捕获车辆的号牌定位率应不低于99%,平均识别率应不低于95%,白天号牌平均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98%,夜间号牌平均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90%。
44、号牌颜色平均识别率不低于95%,号牌结构平均识别率不低于95%。5、车身颜色识别性能系统应自动对车辆车身颜色进行深浅分类鉴别,并识别不低于8种(白,银/灰,黄、红、绿、蓝、棕、黑)车身颜色。系统在正常光照和补光条件下,颜色深浅分类鉴别率不低于80,8种主要车身颜色识别准确率不低于70。6、全景拍摄性能卡口式电子警察所在路口一般配备1台全景摄像机,采集本路口全景动态图像作为补充。全景图像应能够宏观描述路口整体交通状态,具备日、夜不间断拍摄、视认能力。7、布控比对性能系统应具有布控缉查车辆自动报警功能,支持前端比对和中心集中比对两种模式,能够根据业务需求灵活配置。系统应自动比对布控车辆信息库,发现
45、布控车辆后本地或远程报警。报警客户端与报警服务端之间应有授权机制和数据加密机制保证数据安全,报警应有声音提示与弹出画面提示,可作为数据源向第三方软件提供报警数据,并可向外接扩音设备、显示设备输出报警信息。(1)车辆信息布控响应时间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从发出布控指令到布控信息被实际加入比对监测的时间应不大于3s。(2)车辆信息监测响应时间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从被布控的车辆经过前端监控点到中心端发出报警信息的时间应不大于3s。8、网管、远程访问及维护系统具备网管功能,提供实时运行状态(温度、资源占有率、网络吞吐量等)报告、报警信息和前端软件网络远程升级、远程启动/关闭功能。系统前端能够实时向后端管
46、理平台提供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例如:车检器、摄像机当前的工作状态;网络通讯系统的运行状态;前端电源系统的运行状况;卡口机箱的安全状况和防盗报警信息。当卡口系统检测到设备的运行状态(例如:摄像机DSP负载率(CPU负载率)、内存使用率、网络通讯状况、电源状况等)异常、配置参数异常、摄像机异常、线圈失效时,将设备故障信息和异常信息按照后端管理平台软件的接口标准通过网络实时上传到中心管理平台,实现了后端管理平台对前端的设备管理、运行状态监测和日常运维。系统全天候工作,按照无人值守方式设计,可通过Web方式远程对各卡口前端数据进行维护、对前端设备进行设置、调试及维护,包括参数设置接口、运行情况的诊
47、断接口和恢复接口。管理员可通过网管界面实时查看前端设备的运行状态。系统具有可调周期的心跳功能、故障诊断功能和故障、停电自动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基于SNMP的开放信息管理库,能诊断报警功能,能及时诊断摄像机、车辆检测器、终端服务器等各类故障信息并将故障情况发送至中心。系统支持对前端高清抓拍摄像机等主要设备的远程程序更新和操控,并具有批量更新和自动更新功能。9、防盗功能卡口系统前端选用的卡口机箱具有防盗报警功能。当机箱门被非法打开或异常震动时(如连续敲击),能现场报警,同时可将报警信号上传至后端管理平台,能够在日常的运维过程中有效的防止人为的对卡口前端系统的破坏,保障前端系统能够长期稳定安全的运行。
48、10、数据标准及接口过往车辆信息、布控信息、违法信息等数据格式及接口应严格按照 “ ”道路监控系统数据和图像采集标准及传输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3.3 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治安、交通监控系统,其通过模拟标清或数字高清摄像机采集前端图像,回传至中心后供管理部门实时查看,同时保存于视频媒体存储设备中,用于历史数据回放,供信息分析和案件侦查之用。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前端监控设备、网络传输设备、存储处理软件、设备及必要的土建工程。3.3.1 基本要求视频监控系统应当符合本方案第一章描述的基本原则,满足运行原理标准、设计方案合理、建设目标明确、功能模块完善的总体要求;同时,系统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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