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暖通专业设计疑难问题交流林 鑫|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副总设备工程师戈海燕|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田向宁|浙江精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主任工程师1 多层贯通空间中庭?中庭GB50016-8.5.3: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设置在1,2,3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4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2中庭;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p多层贯通空间,一层以上卷帘隔断,按中庭考虑?
2、回复:多层贯通的空间用卷帘隔断应按照中庭设计。关于中庭的定义,GB/T50604-2009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已明确。贯通多层的空间(不论二层以上是否设置防火卷帘),均应按中庭进行消防设计。2 地下大于50m2戊类储藏室排烟?地下/地上无窗房间GB50016-8.5.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应设置排烟设施。p这种住宅下面的储藏室,是不是设计写戊类也不行,如果大于50平米的无窗房间,要考虑排烟吗?建议增加条文规定住宅地下室的各小储藏间的排烟明确规定,现经常有设计写有戊类储藏间、设备间等
3、逃避规范。回复:住宅地下室区域库房属于丙类库房,其排烟设计应按建规GB50016-2014(2018版)(第8.5.4条)、防排烟标准GB51251-2017和浙江省2019补充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3 汽车坡道排烟?敞开楼梯间:GB51251-4.2.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p类似这种敞开楼梯间,挡烟垂壁是否需要设置?回复:对于用于疏散的敞开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应按封闭楼梯间的要求设置自然通风设施,与其相连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连接处上方应设置挡烟垂壁;下图中的通道属于楼梯间的一部分,可不设置挡烟垂壁。(注意敞开楼梯间与开敞楼梯的
4、区别!)4 底部架空层防烟分区?防烟分区GB51251-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注: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3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p底部架空层为活动空间等建筑功能时,是否需考虑防烟分区?回复:是否需要划分取决于是否设计排烟系统。一个空间(包
5、括灰空间或架空层等)是否需排烟,取决于该空间是否能认定为室外空间。室外空间不需考虑排烟设施,非室外空间(室内空间)应考虑排烟设施。5 超3m走廊排烟计算?防烟分区浙江省建筑防排烟系统补充技术要求72号2019-20:标准第4.2.4条附注中,对于主体宽度不大于2.5m的走道,当其局部变宽(该局部的累计长度不超过该走道总长度的1/4,变宽的宽度不超过6m)时,该走道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45m;对于宽度大于2.5m且小于或等于3.0m的走道,该走道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50m。p规范未对宽度超过3米,实际使用功能为走廊的空间规定排烟计算方法。例如电梯厅。回复:按照房间功能计算排烟量。首先
6、应明确走道(仅用于人员通行)和房间(用于人员停留)的区别,防排烟标准GB51251-2017中,第4.6.3.34条规定了走道排烟量的计算方法,第4.6.3.12条规定了房间排烟量的计算方法。6固定窗设置位置?固定窗GB51251-4.1.4: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丙类厂房(仓库);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60m
7、的走道;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注:当符合本标准第4.4.17条规定的场所时.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作固定窗。p固定窗的设置按烟规4.1.4条要求是否只需要在靠外墙或者屋顶的设置机械排烟的区域设置固定窗,还是设置机械排烟的无窗房间都应设置。回复:规范GB51251-2017第4.1.4条中规定了应在上述场所的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并非要求在上述部位设置。规范GB51251-2017第4.4.1417条对固定窗怎么设置进行了规定,并没有要求每个房间或防烟分区需要设置固定窗。7 自然排烟顶窗侧窗叠加计算?排烟量计算GB51251-4.6.3:除中庭外下列场所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应
8、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3/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2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其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以及本标准第4.6.6条第4.6.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4.6.3中的数值,或设置自然排烟窗(口),其所需有效排烟面积应根据表4.6.3及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计算。3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
9、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注:1建筑空间净高大于9.0m的,按9.0m取值;建筑空间净高位于表中两个高度之间的,按线性插值法取值;表中建筑空间净高为6m处的各排烟量值为线性插值法的计算基准值.2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厚度应大于房间净高的20%;自然排烟窗(口)面积=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当采用顶开窗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可按侧窗口部风速的1.4倍计。p烟规4.6.3排烟量表格中对于侧窗及顶窗风速要求不同。当防烟分区内既有侧窗也有顶窗时是否可以叠加计算,总排烟量满足要求即可?回复:可以,但需注意计算的侧窗有效排烟面积应位于储烟仓以内。还应注意排烟量
10、(排烟面积)计算的前提条件(如同一种排烟方式、烟层厚度等)和计算方法。8 自然排烟排烟窗距离?排烟量计算GB51251-4.6.3:除中庭外下列场所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3/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2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空间净高大于6m的场所,其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速率以及本标准第4.6.6条第4.6.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表4.6.3中的数值,或设置自然排烟窗(口),其所需有效排烟面积应根据表4.6.3及自
11、然排烟窗(口)处风速计算。3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注:1建筑空间净高大于9.0m的,按9.0m取值;建筑空间净高位于表中两个高度之间的,按线性插值法取值;表中建筑空间净高为6m处的各排烟量值为线性插值法的计算基准值.2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厚度应大于房间净高的20%;自然排烟窗(口)面积=计算排烟量/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当采用顶开窗排烟时,其自然排烟窗(口)的风速可按侧窗口部风速的1.4倍计。p采用自然排烟,且划分多个
12、防烟分区的走道,两端自然排烟窗距离不小于走道长度的2/3?还是两端自然排烟窗距离不小于各自防烟分区长度的2/3?回复:防排烟标准GB51251-2017第4.6.3.3条中的规定,是针对作为一个防烟分区的走道的相应要求,如果走道划分为多个防烟分区,应分别满足要求。但这次省指南修订时对个别情况进行了补充。排烟量计算GB51251-4.6.1: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GB50067-8.2.5: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应小于表8.2.5的规定。注:建筑空间净高位于表中两个高度之间的,按线性插值法取值。p汽车库排烟量按汽车库规范查表格后,是否要再1.
13、2,车库规范说的是所选风机的排烟量回复:车库规范已明确是风机风量,按车库规范规定的风量不进行附加选择风机也可以,但在设计时除关注风量外,还应关注风机风压。9 汽车库排烟量?10“重要”房间防火阀设置?70C防火阀GB50016-9.3.1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C的防火阀:1穿越防火分区处;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3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注: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p
14、建筑设置了普通门的会议室、贵宾休息室、多功能厅等房间,暖通的通风管道是否需要设置防火阀?回复:是否设计防火阀取决于风管是否穿越防火分区或者防火隔墙,对于穿越甲、乙、丙类生产或储存场所的风管上需设置。11 排烟口距普通房间门1.5m?排烟口GB51251-4.4.12:排烟口的设置应按本标准第4.6.3条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除本标准第4.4.13条规定的情况以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烟口宜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2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
15、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3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50m2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4.6.3条第3款计算。4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于动开启装置。5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6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最大允许排烟量应按本标准第4.6.14条的规定计算确定。7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p普通房间的门是否算疏散门,排烟口距它是否需要达到1.5m?回复:规范GB51251
16、-2017第4.4.12.5中规定的是安全出口,一般房间疏散门不同于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是针对防火分区而言设置的。但设计中最好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12 手动自然排烟窗只能悬窗?排烟口GB51251-4.3.6: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于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m的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p设在高位的手动自然排烟窗是否只能为悬窗?(图集上只有悬窗的手动开启装置)平推窗这种不可以吗?回复:图集不是标准规范,只能是参考,只要符合防排
17、烟标准GB51251-2017中的排烟窗要求都可以。13 汽车坡道自然补风挡烟垂壁自然补风浙江省建筑防排烟系统补充技术要求72号2019-33:对于地上建筑,当房间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m2,或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0m2但大于300m2且空间净高大于6m时,不论其采用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方式,均应设置直接补风设施;当地上无窗房间设置了排烟口且房间门为防火门时,也应设置直接补风设施;其余则可通过相连的走道进行补风。对于地下建筑,当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房间设置了排烟口且房间门为防火门时,房间应设置直接补风设施,其余则可通过相连的走道进行补风,但补风走道应有可靠的进风设施。p地下-1层的汽
18、车库机械排烟(风),消防补风通过汽车坡道进行自然补风,为了减少汽车库排烟口数量,往往把挡烟垂壁高度做到底部离地2.2m,利用汽车坡道进行自然补风,汽车坡道高度一般是2.4m左右,那利用汽车坡道进行自然补风,汽车坡道地方是否需要设置挡烟垂壁?回复:利用汽车坡道进行自然补风,补风风速非常地低,不需要设置挡烟垂壁。14 分体空调负荷计算书?空调系统GB50736-7.2.1:除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使用热、冷负荷指标进行必要的估算外,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空调去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时冷负荷进行计算。GB50189-4.1.1条文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仅安装房间空调期的房间,通常只做负荷估算,不做空调
19、施工图设计,所以不需要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估算。p使用分体空调的房间是否按按民规7.2.1条进行负荷计算并出具负荷计算书(如门卫、传达室、岗亭等)?回复:按照GB50736-2012中的7.2.1和GB50189-2015中4.1.1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安装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房间,通常只做施工图设计,所以不需要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书。对于进行空调施工图设计(出图)的公共建筑(如教学楼、办公楼等),不论采用那种空调方式,都应提供空调负荷计算书;对于不进行空调施工图设计(出图),仅作位置和电量预留的的公共建筑,可不提供空调负荷计算书15 装修项目负荷计算书?空调系统GB50736-7.2.1:除在方
20、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使用热、冷负荷指标进行必要的估算外,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空调去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时冷负荷进行计算。GB50189-4.1.1条文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仅安装房间空调期的房间,通常只做负荷估算,不做空调施工图设计,所以不需要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估算。p装修空调设计项目,是否需要提供空调负荷计算书?若原土建设计已经提供过了,是否可以不用再提供?回复:按照GB50736-2012中的7.2.1和GB50189-2015中4.1.1条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装修设计未改变原系统设计负荷,可不提供。16 分体空调场所新风系统新风系统GB50736-3.0.6:pGB50736-2012.
21、3.0.6中规定了主要房间的最小新风量,那么对于分体空调的酒店、办公、消控室、或者底商等是否必须设置新风系统?回复:按照GB50736-201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房间空调器设计到位的教育类建筑可设计新风系统,预留的可不设,新风系统可采用有组织新风或无组织新风系统,新风可不进行热湿处理但应有防结露措施。17 各规范中设计参数新风系统DB33/1015-3.0.3居住建筑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 居住空间冬季全天室内设计温度:16,夏季全年室内设计温度:26;2 供暖及空调时换气次数:1.0次/h。p浙江省公建节能设计标准、公建节能设计标准(国标)、暖通民规、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2、;还有其他类型建筑规范(比如幼儿园规范等)有规定且要求不一致;到底以哪个为准?比如有图审机构要求公建冬季温度不应超过20度(按省公建节能标准),暖通民规可以则取22度;新风量标准亦同;有图审机构要求客房不应超过30人均标准,按暖通民规高星级酒店可以40-50;居住节能设计标准如上DB33/1015-3.0.3应该是节能计算时的取值,并非空调设计取值温度吧?比如住宅全装修项目空调设计是否需要按上述取值回复:新风设计按照GB50736-2012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工艺需求建筑可以详工艺设计需求,有专业规范特殊规定的建筑可从其规定。18 甲类乙类建筑 事故通风设计事故通风GB50736-6.3.9:
23、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量宜根据放散物的种类、安全及卫生浓度要求,按全面排风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2 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置;3 放散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防爆通风设备;4 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当事故通风量大于经常使用的事故通风系统所要求的风量时,宜设置双风机或变频调
24、速风机,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事故通风要求;5 事故排风系统室内吸风口和传感器位置应根据放散物的位置及密度合理设计;6 事故排风的室外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以及邻近窗户、天窗、室门等设施的位置;2)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出进风口,并不宜小于6m;3)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应远离火源30m以上,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4)排风口不应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不宜朝向空气正压区。p建议明确甲类乙类火灾危险类别的建筑必须设计事故通风,现设计人员经常回复“不会突然大量放
25、散有害气体”拒绝事故通风设计。回复:按照GB50736-6.3.9中要求执行。19 风管材料不燃材料/难燃材料风管材料GB50016-9.3.14:除下列情况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1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材料;2体育馆、展览馆、候机(车、船)建筑(厅)等大空间建筑,单、多层办公建筑和丙、丁、戊类厂房内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当不跨越防火分区且在穿越房间隔墙处设置防火阀时,可采用难燃材料。p关于风管材质问题:卫生间排气扇是否可以采用PVC(难燃)排风?比如住宅底商内卫现场经常在做该风管;还是必须不燃材质?回复:按照GB500166-9.3.14中要求执行
26、,采用不燃材料。20 新排风热交换应/宜?绿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8.2.15:在公共建筑中,对设置独立新风系统、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m3/h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差大于15的空调系统应设置排风能量回收系统。对于集中空调系统的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热交换效率不得低于60%;对于分散空调房间的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热交换效率不得低于5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4.3.25设有集中排风的空调系统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严寒地区采用时,应对能量回收装置的排风侧是否出现结霜或结露现象进行核算。当出现结霜或结露时,应采取预热等保温防冻措施。p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168.2.15在实际应用中热交换器堵塞比较普遍,是否可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宜条款执行。回复:新标准已经修订,可按照最新设计标准执行。浙江省暖通专业设计疑难问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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