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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合同.doc

1、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卧龙湖C5酒店装饰工程 【 】标段 施工合同发 包 人: 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2012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卧龙湖C5酒店【 】标段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卧龙湖国际社区C5酒店 工程内容:卧龙湖C5酒店【 】标段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装饰工程图纸所示区域范围内的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详见图纸要

2、求)。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现状基础上,进行相应区域的内部装饰工程及强弱电、给排水工程。(可选择)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备注)。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现行标准验收规范的要求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其他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五

3、、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专用条款;(4) 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承诺书);(5)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6) 招标文件及答疑;(7) 通用条款;(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 施工图纸;(10) 工程量清单;(11) 投标报价单或预算书;(12) 历次谈判记录和投标要求。合同履行中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技术核定书面确认单、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

4、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本合同文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有效期截止到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全部完成。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南京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

5、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合同文件组成如下,各部分文件的解释按照阿拉伯数字的先后顺序优先适用:(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专用条款;(4) 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承诺书);(5)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6) 招标文件及答疑;(7) 通用条款;(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 施工图纸;(10) 工程量清单;(11) 投标报价单或预算书;(12) 历次谈判记录和投标要求。各文件中的冲突之处,如无特别说明,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技术核定书面确认单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另

6、行签订的文件与前述文件关于同一内容有不同的表述,则应当以签署时间较后的文件的相关内容为准;但除非有特别的新规定,前述文件的其他内容仍然完全有效。图纸范围外的增加变更工程施工内容,由发包人发文后承包人方可施工。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的国家或地方省、市政府的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7、,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装饰工程现行各类强制性标准,各类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与工程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双方另行商定。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提供 3 套,含竣工用图 1 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内容泄漏,不得复印、外借、抄袭或用于其他工程项目。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

8、工程师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1) 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2) 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总控制;(3) 技术文件的审核、签发;(4) 签证和变更的确认上报;(5) 协调各相关施工单位与承包人的工作关系;(6) 竣工验收的组织;(7) 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等人员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4 发包人如更换项目经理,需在更换前 7 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同时被更换人员前期的所有工作均有效。7、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1)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实现安全、文明生产。(2)组织有

9、效的项目管理班子。(3)及时传达并执行发包人所提出的整改意见。(4)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场具备施工条件。(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发包人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通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4)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根据需要由承包人提出) 。(5)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

10、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与承包人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由承包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的保护费用。如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6)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商议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临时设施、环保、环卫等与施工有关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助,所涉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如有其他施工需要,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另行委托。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

11、提交时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商议。(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后的一周内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购买总计划表,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承包人须在日内修改完成再报发包人审批;每月25日、每周四提交本期已完工程量报表,以及下月、下周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以上计划及报表必须发包人代表。如发包人代表要求对计划或其他所有上报资料进行合理优化及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不超过天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合格资料的上报。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及

12、发包人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及施工照明。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发包人和监理办公用房和值班间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材料及机械进退场、市区道路通行许可、现场噪声、排污、排水、与周边居民单位的协调工作等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涉及的相关手续由发包人协助办理。现场尽量降低噪音污染,管理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合同总价中已包含的相关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因上述因素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赔偿,由承包人承担。(6)

13、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在未与发包人办理工程验收交付手续前,成品由承包人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支付。(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保护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有保护不周而至毁坏、死亡者,承包人依法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内文明施工,场地内外的卫生清洁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并接受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即出即清;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

14、、道路畅通,工地范围内、出入口、临近道路必须有专人清扫,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装载物做到不滴、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有权检查,对发包人要求整改部分承包人逾期未整改的,发包人可另行处理,并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减所发生费用双倍的金额。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必须按合同及投标书进行施工组织,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从本项目中减少或调换人员、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发

15、包人并经同意方可执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否则每违约一项或(一人),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 500 元;经发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项目经理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不少于 6 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个小时提出申请,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并办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缺席。 承包人有以下条款所述问题之一的人员,经发包人要求调离本工程范围,承包人须在三日内安排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相应岗位人员。 a

16、、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b、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c、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的人员);e、与本工程无关人员。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发包人的指令,配置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工程例会

17、前一天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交工文件移交发包人。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发包人有权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 500 元。配合其他专业工程施工,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以后不再调整,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凡在本项目范围内承包人的任何设施设备,均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如发生任何不规范行为,发包人均有权对承包人采取相应的如限期整改、勒令停止等措施,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

18、指令,每违反一次,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可以要求承包人支付2000至20000元的违约金,直至采取清除出场等措施。 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提供的且已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负有保管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发包人所提供的材料运离施工现场挪作他用。否则,发包方一经查实,将按承包人实际运出量乘以市场价格的双倍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按发包人提供材料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最终以前述两者计算金额高者为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同.()发包人代表确认的时间: 工程总进度计划提供后日内;工程月进度计划提供后日内;工程周进度计划提供后24小

19、时内。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工期顺延签证。四、质量与验收15、工程质量15.1 对通用条款第15.1条补充如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验收规范的合格规定。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施工规范和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执行。隐蔽工程必须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项目部现场工程师参加检验。此类

20、通知应包括承包人自检的记录、隐蔽或中间验收的部位和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承包人未提前通知发包人到场进行检查而自行隐蔽的,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检查,因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前通知后,如发包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自行按规范验收并做好文字图片记录;如发包人要求复验,承包人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如复验合格,产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如复验不合格承包人应立即组织整改,重新进行验收,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得顺延。若不按上述规定执行,则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5005000元。五、安全施工21、安全防护21.1 对通用条款第21.1条补充如下

21、:(1)承包人事先预防由于承包人的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应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相应技术措施;进入现场的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八字方针,加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有组织,教育有记录,检查有结果,责任到人,措施得力。(2)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承包人统一实施并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伤亡事故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按规定自行解决;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现场安全施工和管理,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期间

22、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发包人的现场代表,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及所发生的费用。(3)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的,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因此给发包人造成负面影响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0100000元。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清单综合单价固定、取费方式固定、总价暂定、工程量按实结算 的方式确定。该价格是完成本合同、招标文件、双方会谈纪要、图纸所定义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施工要求的所有报酬:包括整个工程实施所需的成本,开支,税收,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机械进退场

23、费,排污费,垃圾清运费,噪音污染费,运输道路清理维护费,市容费,环保费,周围居民、社会闲杂人员影响施工等处理措施费用,甲供材下力,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等,施工过程中对天然气管线、文物、树木、市政管线的保护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等一切明示和潜在的费用。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市场油价调整风险,建材价格调整风险、意外安全风险,施工期间自购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遇设计变更以及现场增、减项签证,则工程量按实调整。项目子目单价按合同约定单价计取,如无参照

24、时则按合同约定的各类取费标准套用2004、2004及相关政策性规定文件,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所有的设计变更以及现场增项和减项签证(甲供材除外)执行投标文件的优惠承诺,按合同约定的同等让利比例结算。合同价款增减项签证应在事项发生后七日内书面提交发包人,逾期视为承包人放弃此项权益。发包人在15日内响应并给予答复。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无。 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合同签订,履约保函收到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函的金额等同于预付款金额,履约保函至工程全部完工,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退还。26、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照以下方式执行。承包人每次提交付款申请前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付相应款项。【】按形象进度支付(1) 施工范围内所有基层施工完成,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合同总价的30%;(2) 施工范围内所有面层施工完成,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3) 工程全部完工,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4) 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发包人,承包人上报结算资料,符合审计要求,经发包人在6个月内结算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95%;(5) 承包人预留决算审计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

26、无息返还承包人。质保期规定如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漏,为 5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年 ;【】按月度完工量支付(1)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法发票后的次月25日支付相应的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进度款=(发包人核定的每月完成工程量甲供材)相应综合单价 %水电费代垫费用。其中水电费(以挂表读数加损耗)按主管部门提供的发票价计扣。(2) 工程通过验收取得合格证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工作量减少时,发包人可以进行初步核算,并按照(合同总价减少部分工作量)的价格为基

27、数进行支付; (3) 合同范围内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发包人,次月 日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符合发包人要求后,发包人在 内结算审计结束,付至结算款的 ,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 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 年 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 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甲供材)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1) 承包人对发包人供应的甲供材计价按招标文件约定价格计取。若承包人实际使用数量超出设计图纸计算数量加定额损耗之和,则该超出部分按发包人实际购买的材料合同价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8、承包人采购材料

28、设备(乙供材)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自购材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验收标准,在此基础上,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所有材料运输、上下力保管费均由承包人负责。上述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程施工中正常的材料出厂前各项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全部承担,进场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试验费报告。28.6 对通用条款第28.6条修改如下:发包人有权对任何材料品牌、质量等作出要求,必要时为确保质量,发包人可指定厂家,再由承包人签订采购合同,承包人不得无故拒绝。八、工程变更对通用条款第八条补充或更改如下,即工程变更含下列内容:(1) 工程中若发生变更增减项,且增

29、减额累计超过10万元时,应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在同期进度款中同比例支付,否则不予计量和结算;未超过10万元时,则放入工程竣工结算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2) 图纸以外的工作量及设计变更须有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技术核定单,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3) 现场签证须有发包人代表签字,承包人须在签证工作量完成后 7 日内,将完成的签证单交发包人办理签字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视其为承包人自动让利,不再予以认可,承包人无任何异议。(4) 设计变更和签证应实行编号管理,所有的设计变更、签证都应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设计变更或核定应与签证一一对应,对未执行该手续的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

30、验收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承包人需按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向发包人报送竣工资料,并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内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原件肆套)、竣工资料(原件两套,复印件两套)。若资料有严重缺项或竣工图不完整等,则不算提供。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中间交工工程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竣工验收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33、竣工结算33.1 对通用条款第33.1条更改如下: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供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四套。经发包人审核后,双方根据合同和相关补充文件进行工程费用清算工作。结算资料必须一次报齐,后期不得补

31、报。33.2 对通用条款第33.2条更改如下: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含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四套)后半年内发包人结算审计完毕。因竣工结算资料不全,则发包人有权顺延结算周期。结算审计的核减额超出结算价10 %以上的审计费用(核减额*审计费率3%)由承包人承担。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 日内,承包人应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通用条款第33.3条、第33.4条不适用。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通用

32、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协商处理。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按合同工期已考虑各种停水、停电、节假日、现场工作面、场地条件、地质情况、施工难度、与相关单位配合等因素,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超期时间达到30天的,则自第31天起每日的逾期完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千分之 五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33、十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所有返工恢复的费用,如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还应按本合同延误工期的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如因施工质量导致安全事故,承包人还应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如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按照不合格材料价款的双倍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所有退换货费用,因退换货造成工期延误,还应按本合同延误工期的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业工程师、质量员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且经发包人通知5日后仍未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承包人如未按本合同、招标文件、双方会谈纪要

34、、图纸所定义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应损失,发包人有权扣减相应的工程价款并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次5000元50000元标准执行,所扣减的工程价款和违约金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3)承包人未按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组织施工的,非发包人原因的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6日内不进场取消其中标资格。(4)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款第(9)项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缺席工程例会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如承包人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管理的时间不足,每缺席一小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一

35、周内累计达8小时以上则超出部分以双倍支付违约金;连续三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 100000 元违约金;如承包人无法在三日内安排合格项目经理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及其它连带责任。(5)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款第(9)项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将本款所述人员按时调换的,则按每人次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如超出发包人要求3天的,按每人次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6)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将工程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的30 %向发包人

36、支付违约金。(7) 承包人应在竣工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临建拆除及垃圾清理干净,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和清理,发包人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并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金。(8) 承包人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和暂停支付工程款直到问题解决,并可先行处理,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工期不予顺延,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延误工期的约定条款执行。(9) 发包人有权自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37、争议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

37、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均须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允许转包或非法分包。39、不可抗力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发包人通报受灾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三日内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40、保险4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 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现场发包人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 A

38、、承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造成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41、担保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函。(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审核后付至70%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在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

39、至结算价款95%时无息退还。 【】其他: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4、合同解除44.2 如因承包人原因,停止施工超过 3 天,或任一阶段工程完工逾期达3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按本项约定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46、合同份数46.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承包人 贰 份。47、补充条款 无。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 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卧龙湖C5酒店【 】标段装饰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

40、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卧龙湖C5酒店【 】标段装修工程竣工图所示区域范围内的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详见内装图纸要求及装饰清单)。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漏,为 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年 ;3、其

41、他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3天 内派人修理。2、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所产生的费用或经济损失双倍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有业主维修单,而无须任何确认手续即可生效):(1) 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或物业公司书面或电话通知后 3天 内未安排人员进行维修;(2) 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或物业公司书面或电话通知后 7天 内未维修结束;(3) 同一部位承包人维修三次仍未能解决所有问题;(4) 承包人因施工质量问题遭业主投诉到相关职能部门或媒体时。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

42、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的 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43、月 日 年 月 日卧龙湖C5酒店装饰工程廉政合同甲方: 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甲方廉政管理职责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规定的有关廉政的要求,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5、甲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会

44、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政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乙方廉政管理职责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应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情节轻微的,乙方应根据违反规定的人数按每人 500元罚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果严重的(任何一方或其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影响工程质量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承担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总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4、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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