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目录1、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经营定位- 3 -2、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4 -3、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岗位责任细则- 5 -4、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 -5、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1 -6、XXXX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16 -7、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7 -8、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及其操作规程规定- 21 -9、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6 -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经营定位以改善XXX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三农”和
2、家庭工业发展、促进个体工商经营创业者和小企业的发展为宗旨,坚持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做好金融服务的补充。经营范围:办理XXX县域内各项小额贷款;为县域内中小企业提供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岗位责任细则股东大会职责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3、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 10、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职责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规定或股
4、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职责 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岗位职责1、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工作,积极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2、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3、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年度贷款业务经营目标,报请董
5、事会审查批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以法人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4、深入了解本行业动态,对小额贷款业务发展进行预测、评估,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打造高绩效的经营团队,构建有效的经营渠道,搭建和维护合作平台,保证贷款业务的持续平稳增长;5、负责组织机构和人事编制,决定各职能部门、职员的任免、报酬、奖惩。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为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6、健全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7、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搞好员工的思想政治
6、工作,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员工队伍;8、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廉政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社团工作;9、掌握和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10、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信贷业务运行状况报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管理决策调整,报董事会审批;11、积极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总经理岗位职责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综合管理部的全面工作,努力作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具体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
7、、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作好经营服务各项管理并督促、检查落实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各类文件的分类呈送,请集团领导阅批并转有关部门处理; 5、协助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总经理决策; 6、做好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纪录。做好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发布; 7、做好企业内外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8、负责保管使用企业图章和介绍信;9、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 10、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 企业发展部职责1、组织对公司各部门、人员工作的检查、
8、评价、考核;2、负责对公司整体形象的策划工作;3、组织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方针;4、草拟并及时修改公司及各部门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5、协助搞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6、组织好公司参加各类洽谈会等活动;7、定期检查各部门落实公司计划、工作的情况;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公司业务部职责1、负责公司业务的市场分析,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客户战略、营销策略、业务创新及整体综合营销方案;2、负责与贷款企业相关行业、产业和产品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反馈;3、负责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资料的整理、上报;4、做好企业贷款利息收回工作;5、负责对贷款资料及合同文本的归类保管工作;6、准确掌握贷款企业
9、运营状况,定期提交信贷资金运营情况的分析报告;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风险控制部职责1、负责监督从事信贷业务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信贷政策、规章、制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信贷管理工作检查;2、根据贷款权限管理的要求,负责对贷款及票据业务进行审查,并办理贷款审批的相关手续;3、负责对已审查审批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4、协调各部门搞好信用评定工作;5、负责资金运营和资金调剂工作;6、负责贷款利率管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事务部职责1、研究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谈判,向公司领导提出法律意见,并负责公司日常的法制宣传、
10、教育工作;2、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及对外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3、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4、办理商标、商业秘密、专利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对有关企业的资信进行调查;5、经有关单位授权,协助其办理股权转让、购并、改制、清算和注销等方面的法律手续;6、负责公司不良资产的登记、清理欠款工作;7、负责公司不良资产的债务重组、抵债资产的回收与处理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财务管理部职责1、主管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贷款及资本运行工作;2、负责资产、负债和资本金的管理;3、负责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的管理;4、做好
11、财务会计凭证、报表以及资料的整理和档案移交;5、做好财务分析和财务总结;6、监督资金的使用、财产的购建、维修和管理;7、负责与客户、银行的对账;8、负责草拟财务收支计划及费用开支的具体规定;9、负责贷款业务各项费用核算、收取;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审记员岗位责任1、核签、编制会计凭证,整理保管财务会计档案;2、负责贷款管理系统的发放,货币资金的登记、核算与管理;3、及时准确办理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行使追索权等事项;4、严格审核外单位交来的各种支票、汇票、承兑等银行票据,及时背书收到的承兑,准确无误填写各类票据并及时送交银行,做到当日票据当日送交银行;5、严格审核出纳提交
12、的各类帐务登记,如有问题及时与出纳、会计取得联系核对;6、建立健全出纳各种账目,及时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及时核对各银行资金到帐情况,不得出现本公司帐户退支情况,否则将由其承担银行罚金;7、随时掌握备用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每日业务终了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账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9、定期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账款相符;10、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和审批手续,及时准确无误地批复各种应收、应付款项;11、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购买,保存,领用支票进行详细登记,支票遗失要即时办理挂失手续;12、认真编制记账凭证,正确运
13、用会计科目;13、做好业务内会计资料的保管,配合会计主管做好整理与定期归档工作;14、完成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出纳岗位职责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2、根据记账凭证收付现金;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6、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7、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综合管理部职责1、负责上级来文的登记、分发、催办,本公司文件起草、誊印、分发工作;2、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类会议的通知、组织和记录;3、负责公司内部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14、;4、负责公司财务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固定资产的维修及管理;5、负责因工作原因的上级及外单位来客的接待工作;6、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及后勤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 第三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15、第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第五条 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第六条 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董事会要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七
16、条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第八条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行发言或提出问题。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第九条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股东编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 第十条 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认真负责
17、、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一次回答问题的时间,同样不得超过十分钟。董事长也可委托其他人员回答问题。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所有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年度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内容时,对涉及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的修改,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
18、售资产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等提案内容的,不得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视为另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出席股东大会,但没有表决权,除非前款所述情况发生时。负责清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的股东代表不应由关联股东的代表出任。 第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董
19、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异常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未能做出任何决议的,公司董事会所有股东说明原因并公告,公司董事会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 第十七条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做出说明。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0、,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第二十条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21、,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章 董事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1、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胜任所任
22、职务的组织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4、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公司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的权利
23、1、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根据公司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3、根据公司规定或董事会委托处理公司业务;4、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1)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2)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亲自行使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5)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六条 董事的义务1、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24、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2)除经公司规定或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6)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正常贷款手续除外);(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公司财产;(8)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9)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
25、存;(10)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11)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要求。2、未经公司规定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
26、,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由董事长召集余任董事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同期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
27、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有关独立董事的条款将根据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的规章制订。第三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可由股东代表、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社会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8。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28、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8、批准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2、7.3.5款所列标准的行为;属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3、制订公司的修改方案;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5、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29、师事务所;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7、拟定董事报酬和津贴标准;18、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和股东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 董事长 第十六条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代表人。 第十七条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 董事长任职资格:1、有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知识,能够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趋势,有统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决策能力强,敢于负责;2、有良好
30、的民主作风,心胸开阔,任人唯贤,善于团结同志;3、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善于协调董事会、经营班子、党委和工会之间的关系;4、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和了解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并能很好地掌握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5、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6、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日常工作;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4、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5、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
31、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6、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根据经营需要,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7、根据董事会授权,批准和签署一定额度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以及审批和签发一定额度的公司财务支出款项;8、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批准抵押融资和贷款担保款项的文件,以及批准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款项;9、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10、董事会授予以及公司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8董事代行董事长职权。第五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32、 董事会秘书可组织人员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处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管理公司股权、证券和有关法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为了使董事会的决策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更加民主、科学,避免决策失误,董事会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议事规则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
33、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2、协调和办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工作;3、起草董事会的报告、决议、纪要、通知等文件;4、负责公司股证事务的管理工作;5、筹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由董事会组织的其他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6、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7、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8、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避免给公司和投资人带来损失;9、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34、服务和决策建议;10、筹备公司境内外推介的宣传活动;11、办理公司与董事、证券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各中介机构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12、负责保管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1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务;14、银监会等管理部门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另外委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或
35、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第七章 董事会工作程序 第三十条 董事会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程序: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对于需提交股东大会的重大经营事项,按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组织实施。2、财务预、决算工作程序:董事会委托总经理
36、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制定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3、人事任免程序:根据董事会、总经理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提出的人事任免提名,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向董事会提出任免意见,报董事会审批。4、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减少决策失误。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检查工作程序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或委托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程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决议的事项时,可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
37、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议事程序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4)总经理提议时。3、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送达本人。4、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董事会会议主要议案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方式知会董事。 5、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3个工作日。 如有本条第2点中(2)、(3)、(4)规定的
38、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6、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7、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多投一票的权力。董事会决议原稿应由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名。8、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39、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9、在董事会讨论事项与某位董事或其任职的公司可能有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讨论与表决,董事会也有权力要求其回避讨论与表决。10、董事会表决方式为:记名式表决,每名董事或授权董事均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非董事经营班子成员、监事以及与所议议题相关的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12、董
40、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表决董事签字。有关议案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知会董事。1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代表应就会议议题和内容做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10年。14、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
41、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三十三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及历届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审计报告、股东名册等材料存放于公司以备查。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XXXX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劳动纪律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
42、序,保持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成立劳动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全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组长:总经理,组员:。第三条劳动纪律1、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者,须填写外勤工作单,提前告知主管领导,待批准后,方可外出。2、正式员工上班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不准穿吊带装、拖鞋或其他奇装异服。3、员工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员工不得酒后带醉意上班。5、员工不得与业主及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的其他人员吵架。6、员工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7、员工在岗,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
43、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8、员工不得将公司和管区内的任何非本人的私有物品随意借出或带出。9、员工要爱护业主及公司财物,严禁偷盗、故意损坏。10、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11、员工及各部门、各项目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公司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12、员工对外要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荣誉和形象的行为。13、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遵守公司的请假制度,履行批准手续,不得随意休假。第四条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
44、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主管经理批准,超过三天者(含三天),需经总经理批准。副总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第五条各部门考勤员每天按规定考勤,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请假必须有假条,月底随考勤表一同报。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处罚措施1、迟到、早退、脱岗 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3、每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含10天),予以辞退。连续
45、两个月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半年以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辞退。第七条管理规定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2、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金融企业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第四条公司设立风险控制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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