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饱和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3244001001招标人: 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年一月1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第五章 报价清单 80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8 1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9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982第一章 招标公告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饱和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2、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饱和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已由徐州市发改委以徐发改备2019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 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饱和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循环经济产业园。2.1.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37 亩, 总建筑面积 11622 平方米
3、, 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仓库等工厂生产用房,并配套建设活性炭再生设备及相应环保设备、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2.1.3 合同估算价: 6284 万元。2.1.4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2.1.5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4、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 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 及保修服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含)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含) 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3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3.6 投标申请人(如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7 投标申请人(如为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 三
6、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信服务公司”专栏, 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 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9981、0516-80800966)。3.8 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时,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3 月 2 日 9
7、 时 3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7.1 评标办法: 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7.2 定标办法: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48. 发
8、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工程交易平台(9. 联系方式招标人: 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国际 1#办公楼联系人:尹承富 电话: 0516-83898609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北四楼联系人:刘朋 电话: 0516-83990657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国际 1#办公楼联系人:尹承富电话: 0516-8389860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瀚工程
9、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北四楼联系人:刘朋电话: 0516-839906571.1.4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饱和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标段名称:徐州绿源鑫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饱和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EPC)1.1.5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循环经济产业园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2.4 款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图审、施工阶段
10、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 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含)以上或建筑 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
11、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6、投标申请
12、人(如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投标申请人(如为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 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 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
13、516-80800966)。8、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时,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费用自担。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0分包再发包与分包要求:允许,分包要求: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 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 号)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专业分包规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满足相关专业资质要求。在
14、分包前应取得招标人的认可。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答疑(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 17:00 之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招标人应当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 17:00 之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报送招标人。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284 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费)招标控制价: 6218
15、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66 万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均不得超过以上各项招标控制价, 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指本项目中除设计费以外的所有费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本项目投标文件分为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 ;光盘或 U 盘形 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 格式等);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 三部分。其中: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 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方案设计电子版无需上传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以光盘或 U 盘形 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JSTF 格式等)
16、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标文 件(设计文件、商务技术标) 的 Word 版本、 excel 版本、CAD 版本及打印图纸 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等。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以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 文件为电子版方案设计文件, 包括 CAD 版本及打印图纸的 jpg 版本或 pdf 版本 等,但不得透露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此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光盘或 U 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nJSTF 格式)和 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如有不一致时,造成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1、U 盘形式提供的设计文件的组成:1.1 方案设计文件。2、 网上上传
17、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投标保证金证明;总承报价报价一览表及价格清单;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资信、信誉及融资能力等明材料;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投标文件“投标人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或 者截图后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18、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设计单位不需提供)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投标保证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月 -年月);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月-年月);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含工程总承包合同) (如有) ;企业、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19、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 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 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设计单位提供);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3.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 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
20、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 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户行: 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账户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开户名: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其他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 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 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代理公司 携带保证金签到表和电汇
21、回单来核对企业明细。法人基本账户未备案的,需携 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 室备案,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 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 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 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2、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
22、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 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近年发生的 重大诉讼及 仲裁情况无3.7.4技术标暗标要求不采取4.2.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4.2.3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交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上传 至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JSTF 格式等), 单独密封后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提交给招标人;1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以 U 盘形式提供的设
23、计文件,单独密封后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 B 座一楼第二开标室(铜山区长江西路 9-1 号)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1开标程序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 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以及各投标人应携带密钥(CA 锁) 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投标人在进 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应将电汇回单复印件或者银行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
24、 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开标会签到表”、“标书签收登 记表”、“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签到, 缺签、分错签的视为放弃其投 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徐州市 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 338 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可以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企业数量 自行选择口头唱标或投标人阅读电子屏幕唱标两种式(电子屏幕翻屏时间间隔为 58 秒)。4、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 权: 法定代
25、表人参加会议时, 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 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应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 文件载明的解密时间内(30 分钟)使用密钥(CA 锁)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开启所有投标文件, 并公布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其投标。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宣布至投 标报价的百位, 投标报价十位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6、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应急处理:(1)投标人因
26、自身网络故障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完成上传提交。(2)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招1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活动。(3)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解密失败的,可以启用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参与开、评标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网上开、评标活 动无法进行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启用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使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27、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7、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 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 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8、密封要求8.1 电子光盘或 U 盘必须放入不同的封袋内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8.2 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8.3 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九人,其中技术标评标专家人数为七人,经济标评标专家为二人。
28、技术标评委负责技术标评审, 经济标评委负责经济标和资信标评审。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4.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 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 7 名。 异议成立, 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7.1.1中标候选人数3 名7.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N=51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7.3.1履约保证金无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市铜山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516-8391115510需要补
29、充的其他内容10.1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并保证目录和页码的一致性。评标委员会不承担因目录页码编制错误无法找到相关投标内容的责任。10.2知识产权1、授予合同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中标人只享有署名权、专利权。2、中标人的知识产权应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在正规场合下使用,否则招标人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 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 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 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3、除特殊情况外, 招标人有权在
30、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 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 。10.3采用“评定 分离”法的: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 定标候选 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 存在违法行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31、 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1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2.1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 人。 2.2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 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3 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
32、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 5 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 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 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 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 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2.4 定标委员会
33、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 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2.5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2.6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7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定标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3 、定标办法3.1 本次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3.2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 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 规定单票最多排名数量 N,最优1
34、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的 N 分,其次 N- 1 分,依此类推(排名 N 以后的得 0 分) ,按总分高低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 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以此类推,并据此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排序。4、(1)定标因素: 设计图纸的深度及完整度、设备清单完整度、报价合理性。(2)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按以下优先顺序):设计图纸完整、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优于不完整、不满足的;设备清单提供完整的优于不完整的;投标报价合理的优于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的。15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见“投
36、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
37、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16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 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 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38、、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本规定的, 相
39、关投标均无效。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3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0、。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分包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建部、省工程总承包有关分包的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依法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同义词语构成
41、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 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18(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报价清单(6)发包人要求;(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
42、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 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 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 2.3.1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 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 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 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并参考工 程造价指标、估算定额等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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