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Z150 地块房地产项目配电工程高低压电力电缆采购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S202005019003招 标 人: 扬州市嘉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 (章):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 放 时 间: 2021 年 4 月 13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二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5第三章 货物需求 21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主 要 内 容1招标人: 扬州市嘉昌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 GZ150 地块房地产项目配电工程高低压电力电缆采购2招标范围: 红线内高低压电缆的采购(具体详见采购设备清单)3投标有效
2、期为 45 天(日历日)4投标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6工期要求(供货期):15 日历天。7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交货地点8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9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0偏离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 仅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允许偏离幅度: /11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方式:登录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21 年 4 月 20 日 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 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 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12标书装订及密封要求: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一张,应单独封装,加盖投标单 位法人公章及
3、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地点: 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14开标会时间: 2021 年 4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地点: 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 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1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6本工程
4、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投 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 招标 公告栏附件17招标控制价: 650 万元18付款方式:1、物资到货后经买方抽检合格后 90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2、质保期满后所有产品设备材料无质量问题, 10 个工作日内, 买方向卖方付清 余款。19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255 元/份20投标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投标报价汇总表 授权委托书 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期承诺书 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技术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有效的
5、型式试验报告 制造许可证 技术参数响应表 技术规格书 制造商授权书 货物的制造及验收标准 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 投标货物的调试等方案 投标货物产品样本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售后服务21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2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不计息。23(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 在评标阶段, 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 公 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
6、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24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陈遂纾联系电话: 0514-87116778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
7、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并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3)产品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
8、报告;(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
9、品牌同一型号;(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 围环境进行勘察, 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
10、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 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1.10.2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
11、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 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 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 理
12、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2)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3)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不加以说明的。(4)未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
13、5)同一品牌授权给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6)其他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5)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6)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填报资格审查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7)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 以便评标委员会做出正确的判 断
14、。资格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 审查文件的进行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和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可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8)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进行必要 的核实和澄清, 对弄虚作假者, 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9)资格审查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应随同其他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10)申请人因某种原因决定放弃投标时, 有权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11)如果参加资格审查投标单位是一个由独立的分支机构或专业
15、单位组成的,其审查申请应说明哪一专业单位负责承担工程的各主要部分。(12)如果参加资格审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 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 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
16、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3、资质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以下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 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 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证书(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 同一品牌产品只能 授权一家投标单位, 且应提交厂商在该项目唯一指定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
17、, 如投标人为电缆生产商,则无须提供)资格审查合格超过 3 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评标阶段。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3. 招标文件3.1 招标文件组成3.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货物需求;(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 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2 招标文件的澄清3.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
18、件不 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3.2.2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 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 经“扬州市工程建设网” 中“项目信息-澄清 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2.3本工程采用网上答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 “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上“项目
19、信息-澄清和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 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 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有关该 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3.3 招标文件的修改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通知所 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编写投标文件,
20、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 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4.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电子化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4.1.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4.2 投标报价4.2.1 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4.2.2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4.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否则作废标处理
21、, 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 投标有效期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4 投标保证金4.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 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核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2、表。4.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4.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2 条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单位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4.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
23、提交备选投标方案。4.7 投标文件的编制4.7.1 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 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 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 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一致, 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投标文件加盖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发送至 “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4.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4.7.3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24、应包括: 实体投标文件(一张不加密的电子投标 光盘,此光盘仅在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使用),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7.4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的提交及要求:(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要求采用电子文件, 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 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并制作电子化评标系统格式光盘一张, 光盘须单独封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2)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文件内容应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在光盘内刻录评标格式文件和不加密 PDF 格式各一份。5. 投标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1.1 投封套的封面标识:(1) 投标人
25、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如有);(2) 投标文件的内容;(3) 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和电话。5.1.2 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5.1.3 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 加密, 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其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操作详见“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5.2 投标文件的递交5.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
26、附表。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5.4.1 未按本章第 5.1.1 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27、予接收。5.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6. 开标6.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6.2 开标程序6.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当众解密所有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现场
28、提出, 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 评标7.1 评标委员会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江苏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29、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 作为评标依据。8. 评标结果公示8.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 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 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 合同授予9.1 定标方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 3 个。9.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
30、价和项目负责人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 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3 履约保证金9.3.1 在签订合同前,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9.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4 签订合同9.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 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
31、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招标人取消 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0. 纪律和监督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32、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 不得擅离职 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
33、。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第二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不一致的,有 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签字盖 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
34、业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委托代理人有合 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投标报价汇总表 授权委托书 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期承诺书 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技术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制造许可证 技术参数响应表 技术规格书 制造商授权书 货物的制造及验收标准 货物包装和运输方案 投标货物的调试等方案投标货物产品样本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售后服务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2.1.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 条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2.1.3响应性
35、评审 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交货期或交付使用 期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货物清单符合招标文件中“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2.1/2.2.2评分因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 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人, 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备注1、投标人仅指投标文件签章单位。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 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 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
36、的除外。评标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认决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 以证明其出席。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
37、 初步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2.2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2.1 款评审标准的, 属于重大偏差, 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3.2.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6.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 效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有效签章的; 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
38、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四)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六)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七)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八)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九)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十)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十一)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十二)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9、电子投标文件, 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十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十四)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3.3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
40、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并计算 出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41、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 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 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 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
42、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5.3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投标单位抽签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决定排名顺序。3.6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一)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二)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符合前款第一种情形的,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理由。3.7 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三章 货物需求招标货物清单与技术规格1、中压电缆应采用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其中 10kV 电缆绝缘水平 U0/U 选 用 8.7/15kV,20kV 电缆绝缘水平 U0/U 选用 18/20(24)kV。所有中、低压电缆均应带铠装、阻 燃电缆,阻燃等级选用 ZA 或 ZB 。 阻水电缆可采用金属塑料复合阻水层或金属套等径向防 水构造,电缆的阻水特性要求需符合 GB/T 12706.2、GB/T 11017.1 及 GB/Z18890. 1 的相关 规定。2、缆终端头宜采用硅橡胶冷缩式、预制式,中间接头可采用绕包式、熔接式,中间接头另应采取防水措施,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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