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投金融商务中心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YZS2018090100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扬州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1 年 2 月 5 日 目录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要求.1 4.招标文件的获取.3 5.投标截止时间.3 6.资格审查.3 7.评标方法.3 8.发布公告的媒介.3 9.联系方式.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投标人须知.15 1 总则.15 1.1 项目概况.15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5 1.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15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6 1.6 保密.16 1.7 语言文字.16 1.8 计量单位.16 1.9 踏勘现场.16 1.10 分包.17 1.11 偏离.17 1.12 知识产权.17 1.13 同义词语.17 2 招标文件.1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7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 2.4 最高投标限价.18 3 投标文件.18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8 3.2 投标报价.18 3.3 投标有效期.19 3.4 投标保证金.19 3.5 备选投标方案.19 3.6 资格审查资料.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20 4 投标.20 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2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 5 开标.21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21 5.2 开标程序.21 5.3 特殊情况处理.21 6 评标.21 6.1 评标委员会.21 6.2 评标原则.22 6.3 评标.22 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22 7 合同授予.22 7.1 定标方式.22 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22 7.3 履约保证金.23 7.4 签订合同.23 8 纪律和监督.23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23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 8.5 异议与投诉.24 9 解释权.24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 1.评审标准.31 1.1 初步评审标准.31 1.2 详细评审标准.31 2.评标程序.31 2.1 第一阶段评审.31 2.2 第二阶段评审.31 2.2.1 初步评审.32 2.2.2 详细评审.33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3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 第五章报价清单.110 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110 第六章发包人要求.111 第
5、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12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13 封面(资格审查文件).114 目 录.115 授权委托书.117 承 诺 书(无在建工程).118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120 封面(商务标).121 投标函.122 投标函附录.12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26 拟分包计划表.127 封面(经济标).128 工程总承包报价.129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130 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131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133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134 封面(技术标 1).145 设计文件.146 封面(技术标 2)
6、.147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48 1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投金融商务中心建设工程 EPC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金融商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发改备20206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投金融商务中心建设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扬子江北路东侧、瘦西湖隧道南侧
7、 2.1.2 建设规模:约 16965 平米 2.1.3 合同估算价:9979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80 日历天 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国投金融商务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在提供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方案设计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人防、桩基、建筑、幕墙、结构、水、电、电梯、消防、智能化、设备安装、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等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包含人防、桩基、建筑、幕墙、结构、水、电、电梯、消防、智能化、设备安装、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
8、、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天燃气、供热、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 2 包能力:具备
9、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建筑工程)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建筑工程)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
10、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自 2018 年 2 月 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2 月 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及以上(含 5200
11、平方米及以上的地下室,非厂房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
12、求。3.3.2 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3.3.3 自 2019 年 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 3.3.4 自 2020 年 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5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13、、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6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3.3.7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8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
14、.9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 元,售后不退。5.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
15、时间为:2021 年 3 月 8 日 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7.评标方法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http:/)上发布。9.9.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扬州市瘦西湖路 65 号
16、 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联 系 人:陈遂纾 电 话:电 话:0514-87116778 传 真:传 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1 年 2 月 5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扬州产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 65 号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0514-87116778 1.1.4 项目名称 国投金融商务中心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扬子江北路东侧、瘦西湖隧道南侧
17、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设计费用支付节点为:中标后 5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施工图通过图审后付至设计费用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100%。(以上均不计息)。本工程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基础工程全部施工结束付至合同金额的 20%,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后付至 40%,竣工预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返还。农民工工资根据相关文件按月支付。1.3.1 招标范围 国投金融商务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18、设备采购。在提供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方案设计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人防、桩基、建筑、幕墙、结构、水、电、电梯、消防、智能化、设备安装、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等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包含人防、桩基、建筑、幕墙、结构、水、电、电梯、消防、智能化、设备安 6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装、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
19、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天燃气、供热、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1.3.2 要求工期 总工期要求:48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争创扬子杯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省级标化工地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不补偿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1.10 分包 分包要求:7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
21、列 内内 容容 工程渣土外运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1.11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1 年 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2.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限价:9979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 198 万元,暂列金额 884.73 万元。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让利,投标报
22、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1 1、商务标:、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2 2、经济标:、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3 3、技术标:、技术标: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 4、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8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安全生产考核
23、 B 证;(项目经理为建造师资质投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免缴证明(如有);委托代理人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及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安全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扬州市建管处咨询电话0514-87342396)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
24、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资格申请文件,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再进行复核。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款第4条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提供全套材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如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施工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3.2.1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2.6 投标
25、报价的其他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商务报价书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投标人投标总价 9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需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如工程量清单发生漏项、漏算等,将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或者为投标人的优惠,投标人须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而漏项、漏算等将不予结算。二、工程价款调整 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
26、量增减,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14版江苏省计价定额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14版江苏省计价定额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
27、包人确认后调整。三、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编制原则:1、投标人依据招标要求,自行设计图纸,并对自己的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量统计、计算并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2、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3、投标人应当按照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 均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内容及为
28、达到设计效果、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 10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件、合同要求完成 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
29、付。5、本工程应采用营改增之后一般计税法计算工程造价。6、计价方式: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及扬州市发布的补充计价子目和江苏省及扬州市发布的相应政策性文件。(7)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参照扬州工程造价管理当期发布的材料指导价,缺项的,参照市场价
30、。如遇缺项、其他专业定额有相应项的,可采用其他专业定额进行补充,没有相应定额参考的,投标单位根据市场价格编制补充定额。(8)人工工资指导价参照苏建函价【2020】382 号文。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账户名称: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其他要求: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 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
31、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一、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打印件),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随同投标备份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2、银行保函应当明确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 11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额、有效期、保函条件。二、银行保函退还说明 1、承办方:银行保函原件
32、退还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承办,招投标监管部门实施监管。2、退还时间要求: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办理。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 不允许 3.7.4 技术标暗标要求 本项目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本项目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暗标的编制要求: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内容不暗标的编制要求: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语
33、言或标记,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3.7.5 其他编制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实体投标文件(一张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此光盘仅在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使用),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设计投标文件(光盘、如有)。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文件内容应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在光盘内刻录评标格式文件和 PDF 格式各一份。由于本工程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可能会出现容量较大的情况
34、。经与新点软件公司沟通,建议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技术标文件中设计图纸大小尽量不大于 150M,如投标单位设计图纸过大,可将设计图纸单独刻录成光盘(或 U 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同递交,该设计图纸光盘(或 U 盘)单独密封,封袋封面注明“设计投标文件”。所有封袋上的盖章要求同投标文件备份光盘的要求。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12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4.2.3 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和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备份递交地点
35、: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 1 号楼5 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另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5.2.1 开标程序(1)
36、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派相关人员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递交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5)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唱标顺序开标,当众将电子文件进行数据导入、解密,公布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予以记录;(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 解密时间 现场解密的:进入解密阶段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 远程解密的:进入解密
37、阶段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按规定确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江苏省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语音通知。13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7.3.1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价的 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2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 8.5.2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514-879037
38、54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一、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商务报价书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设计成果自行编制。投标人投标总价须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如工程量清单发生漏项、漏算等,将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或者为投标人的优惠,投标人须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设计施工内容,而漏项、审图意见修改、工程缺陷的补充等将不予结算;因图纸审查引起的造价减少,由招标人获利,因图纸审查引起的造价增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基坑监测费用、图纸审查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外增加费用。二、本项目按省级标化工地标准创建文明工地,请各
39、投标人严格遵守扬州市文明工地等相关规定管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三、必须严格按扬府办发【2014】34 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及土方临时堆放场地的扬尘控制工作,相关费用投标时综合考虑。10.3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
40、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14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0.4 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各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3、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黄金荣(国泰新点):13852588834;4、投标登记与参加开标会及资格审查材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市工程建设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
41、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执行。7、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勘察、技术规范和扬州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图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且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深度及提交成果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本)要求提交。8、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技术
42、文件及相应概算修正,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9、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本次招标无补偿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10、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12、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法。13、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15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1 1 总则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43、。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
44、.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45、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16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
46、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47、标准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具体补偿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1.6 保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
48、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1.10 分包分包 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建部、省工程总承包有关分包的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依法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1.11 1.11 偏离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1.12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1.131.13 同义词语同义词语 构成招
49、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报价清单(6)发包人要求;(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
50、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18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 澄清文件按本章第 2.2.2 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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